【战“疫”前线】全市首宗!惠东检察提起公诉的涉疫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2月24日下午

惠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疫口罩诈骗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刘某某当庭认罪,法庭依法采纳惠东县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当庭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战“疫”前线】全市首宗!惠东检察提起公诉的涉疫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庭 审

2020/2/24

该案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开庭,并全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实现了疫情防控与依法办案两不误。


【战“疫”前线】全市首宗!惠东检察提起公诉的涉疫口罩诈骗案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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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视频开庭

案件回顾:

2月2日,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朋友圈发布销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并以被害人何某朋友的名义添加了何某为微信好友,谎称可以购买到一批口罩,如果需要须立即付清货款。何某通过微信先后三次转账2万余元给刘某某,刘某某随即拉黑被害人微信号和手机号码。

2月14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逮捕,惠东县检察院当日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刘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2月19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该院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该案,当天以诈骗罪对刘某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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