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开工了,湖北员工不安排上班。又没有出通知,又没有补助。这样有没有违法?

羽0714


相信疫情期间,各企业都遇到了现金流困难的问题,很多企业陆续复工,2月20日上午,江苏省淮安市委书记蔡丽新到盱眙县调研企业、项目复工复产及宁淮特别合作区建设情况时,在力伴循环经济产业园,她特别叮嘱企业如果有湖北籍员工,一定要为他们留好岗位,让他们在老家安心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从法律角度上来讲,公司开工,不给湖北员工做通知,也不发补助,是违法的。

在2月13日之后,属于企业自主决定的停工期间,但如果企业自主决定停工期间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相应的处理方法会有一定的变化。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以及武汉市发布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工作的通知》(武人社发〔2020〕2号)第二条规定,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武汉市的可以按照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员工生活费。

同样,湖北籍员工是被迫停工,期间企业要为湖北员工留好岗位,让他们在老家安心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

当然,为尽量避免长期停工带来的不利影响,稳定企业劳动关系及社会稳定,建议企业与员工之间本着“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精神相互协商理解,提前做好通知安排,必要的时候将本企业的特殊情况向企业工会及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备。

湖北员工如果在和公司协调上遇到任何问题,都可以找到当日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反馈,由当地行政部门协助调解。

我是@杨子翔 ,前上市公司高级工程师,欢迎关注我,专注于思维模型的研究和学习,每天都会有职场干货输出,欢迎评论和转发,职场中一起进阶。

杨子翔


我的朋友小梁是湖北人,在深圳上班。年前回到了老家,因为属于疫情重灾区。村子被封,除非生活必需,其他的一概不允许出村。即使出村了,离市区又远。汽车、火车等交通工具都封锁,根本没有办法回到深圳。公司已经复工了,小梁第一时间联系了领导和人力资源相关人员,说明了自己的情况。休息期间用自己的年假、事假等假期来抵扣。因为疫情的不确定性,主动申请拿基本工资。有些线上办公的工作,自己能做的可以居家办公。介于以上的三种方案,双方都很满意。

职场小不懂认为:公司开工了,湖北员工不安排上班。又没有出通知,又没有补助。按照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公司这样做有失公允,可以跟公司好好沟通一下。三个方面来解决:一、主动沟通,表明态度。二、调休抵假、调整薪酬。三、申请线上,居家办公。


劳动合同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疫情期间,对于劳动关系,有法可依。目前情形,企业不容易,员工有苦难言。互相体谅,沟通争取。可以协商解决的,达成共识,走向双赢。


一、主动沟通,表明态度。

主动打电话给领导及人事的相关人员,表明自己的态度。特殊情况之下,心有余而力不足。非常想回到岗位,实在是不可抗因素。对于工作很珍惜,希望可以通过方法来解决。

二、调休抵假、调整薪酬。

在单位工作了1-20年都有相应的年假,跟相关人员和部门说明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图片证据,通过休年假、事假等假期来补偿,或者申请降薪留职。就像我的朋友小梁一样,这样做合法合规,还能给公司留下好的印象,保住工作。

三、申请线上,居家办公。

身处疫情的重灾区,公司考虑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一人感染,整个公司都要受到波及。当当网就是,一人确诊,导致66人隔离。北京约谈当当网,现在全员在家办公。可以居家办公的,尽量都在线上工作。申请线上办公,可以远程工作。

综上所述,先按以上三步协商解决。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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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小不懂


拿深圳为例,为了控制好疫情,深圳禁止一省16市,包含湖北省、重庆市、浙江省杭州市和宁波市、温州市;河南省郑州市、南阳市、信阳市;湖南省长沙市、邵阳市、岳阳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新余市、上饶市、赣州市、宜春市。

主要是因为这些省市的新冠疫情比较严重。所以,很多地方,都采取了同样的措施,对于这些地方的员工,采取隔离或者暂缓过来上班的措施。

随着疫情得到控制,有一些地方的新增病例数被控制住了,新增病例数为0。所以,现在深圳把一省16市改成了湖北省和浙江温州市。

其实,政府这样做,也是为了能够尽快地把疫情控制住。

由于湖北是此次疫情的源头,所以,疫情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目前虽然已经得到一定的控制,但是钟南山院士表示,武汉还是存在人传人的情况。

因此,在目前这种情况,湖北地区的员工是不能上班的。而且,现在湖北已经采取封闭式管理,交通中断,员工也出不去。

在目前的情况下,湖北的员工安静地待在家里,等待通知,就是最好的选择。

因为这是政府的规定,所以这种行为,不存在违法性,一切都是为了疫情的控制。

如果你是公司的员工,在你被隔离期间,企业是要给你发工资的。

如果你是自由职业者,那只能靠你自己过往的存款来维持生活。

当然,如果你确实生活很困难,可以向政府求助,以度过眼前的难关。

不管怎样,保护好自己,度过这次疫情,才是最重要的。相信度过难关后,一切都会好起来!


刘仕祥演讲思维课


在特殊时期,湖北籍员工确实不应该安排上班。


今天,我们单位有几个湖北的同事,过年回家老家过年了。可是疫情发生后,单位下了专门通知,让他们几个在家,不能出门,坚决不允许他们返回我们单位,等到疫情结束了,他们的身体健康,没有发病,才能正式上班,这期间,单位照常给他们发工资。


作为疫情的重要地区,湖北籍的员工,身在湖北,返工上岗,是具有非常大的风险的。公司给你这样的安排,也是对的。


一、在湖北的员工,公司不安排返岗,是正确的。


当前,各地为了防控疫情,都对进入本省本地的人员加大了排查力度,对来自湖北尤其是武汉地区的人员,通常都是采取劝返方式,坚决不允许他们进入本地。其目的,就是为了减少疫情风险进入本地。


湖北地区来的员工,虽然目前身体健康,没有任何的发病症状,但是不一定没有携带病毒。而且病毒能够潜伏14天左右,很难发觉。阻止湖北员工进入本地,也是各地通行的做法,也是不得已的办法。


当然,这种做法,是符合重大公共卫生事件1级响应的相关要求的。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为了减少危险,必须采取这样的措施。


其实,即使企业通知你上班,但是,作为湖北人的你,恐怕也进不了城,到不了公司。肯定会被劝返。


因此,企业不让你返工,是符合特殊时期的规定的。


二、员工因疫情不能上班,企业应该保障他们的工资待遇。


在疫情期间,国家为了维护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的和谐劳动关系,出台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其中,有一条,就是保护员工的权益。


如果员工确实是因为疫情的原因,不能返工,那么,企业应当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给按照合同规定,给员工发放工资。如果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员工仍然不能上班,那么,企业应当给员工发放生活费等补助。


同时,员工因疫情不能正常上班,企业不得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因此,在这个困难时期,企业很困难,员工也很困难。但是,企业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关爱员工,按规定给员工发放工资或者是补助,帮助员工渡过难关。


题主碰到了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一是主动询问。题主通过其他的方式得到了企业开工的消息,但是又没有对你的情况作出安排。那么,你就要主动地问,跟公司行政办公室的负责人进行询问,了解公司对自己是如何安置的,有什么样的安排,弄清楚基本情况。


二是向领导汇报请示。弄明白自己的情况后,你要及时地向公司的领导进行汇报,汇报自己的情况,请示领导该怎么办。听取领导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积极争取。你没接到通知,那到底有没有你的补贴,你应该也没有确切的消息。一个公司,跟你同样情况的人,肯定还有。你不能上班,但是你也不能一直等着。能在家办公,你可以在家办公;你能申请带薪休假或者年休假,你可以提前把假期休完,尽量帮助公司减轻负担。同时,你们积极地向公司争取,争取属于自己的工资待遇或者补助。向领导讲明规定和政策,取得领导的支持和帮助。


综上所述,企业不允许员工上班的情况在这个特殊时期是合法的,无可争议。但是,企业不发工资或者补贴,是不合法的。员工应该积极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属于自己的东西。


职场百灵鸟


我们先把你的问题理清楚:

  1. “公司开工了”,说明你的公司在湖北省以外的其他地区,目前已经复工。
  2. “湖北员工不安排上班”,这里有个疑问,是还滞留在湖北的湖北员工不安排上班,还是说目前已经在工作地的湖北籍员工不安排上班,我们下面会分别分析。
  3. “不安排上班,没通知,没补助,算不算违法”,这个有待商榷。

▶关于复工:

除湖北之外,全国各地都在陆续复工,当然这种复工肯定是在这次疫情可控制的基础上复工的,而且是有序的复工,科学的复工,相信很多提前复工的企业,都是关键企业,都是重点企业,都是和疫情防控有关的企业,都是和保障民生有关联的企业。

而且复工也意味着企业在防控疫情上做足了功课,企业的防控措施应该都比较严格,员工的身体健康也能得到一定的保障。

▶关于湖北员工不安排上班:

①如果这里的湖北员工指的是还滞留在湖北没来得及返回单位所在地的湖北员工。

我想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湖北是疫区,是疫情的重灾区,湖北现在处于防控疫情的最关键的时刻,目前湖北全省封城封路封小区,小区进行严格管理,禁止任何人出入,另外,湖北全省的交通也在管控中,铁路,公路,航运,航空都处在管制当中,现在的交通运输主要是以保障防疫物资为主。

明白了这些,我们就知道湖北人现在是出不去的。既然出不去就没办法到岗,更没有办法工作,所以通知不通知意义都不大。

②如果这里的湖北员工指的是已经在工作地的湖北籍员工。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第一种情况是湖北籍的员工之前在湖北,并且在湖北进行严格管控禁止人员进出措施前回到了工作地。

这种情况其实和籍贯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你有湖北的接触史,你现在回到单位所在地,你必须要按照单位所在地的相关规定,或者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进行隔离观察。

如果你在隔离期,单位没通知你上班,这也比较正常。如果你隔离期满之后依然没通知你上班,这肯定就有点不正常,你需要主动和单位联系,汇报你的当前健康状况,然后申请回去上班,或者申请在家里办公。

第二种情况是湖北籍的员工之前一直就在工作所在地,这次疫情当中就没有离开过,没有回过湖北。

这种情况就非常简单了,没有去过疫区,没有接触过疫区相关的人,可以随时正常上班。

这个时候如果公司没通知你上班,你就要主动联系公司,说明你在最近很长一段时间之内都没有回过湖北,也没有接触过从湖北来的亲朋好友,你身体满足上班的需求,你可以要求去公司上班或者按照公司规定在家里办公。

其实不管什么样的员工,不管那种情况,上班这件事还是要有个通知,至少和员工说明一下,尤其在这种关键的时刻,湖北员工,湖北籍员工都相对比较敏感,公司的说明会对稳定员工起重要的作用。

▶关于不安排湖北员工上班,没通知没补助,算不算违法:

经过上面的分析,单位不安排湖北员工上班原因相对比较简单:一个是不能安排,一个是不敢安排。

不能安排合情合理合法,这个没问题。不敢安排,这个肯定是基于单位自己的考虑,它有一定的不合理性。


关于补贴的问题,或者说关于疫情期间工资的问题,人社部有过专门的说明,正常来说,你拿到工作报酬没有任何的问题。

最后想说的是,作为湖北员工,如果你被困在湖北,你要积极主动的和单位联系,说明你的具体情况。如果你已经在单位所在地,你更要主动积极地和单位说明情况,并沟通确认上班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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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疫情下公司的这种做法,其实是不合理的,但很难说是公司行为违法。

也许有很多朋友会很诧异我的说法,其实我完全可以理解题主的想法,但我必须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讲大实话,以免给题主误导。

一、公司开工了,湖北员工不安排上班,这是值得肯定的行为。

由于湖北属于此次疫情的重点地区,湖北一再延迟本省企业开工的时间,也对出省工作特别做了规定:疫情期间禁止任何人出省工作。也就是说湖北的员工如果是在外地工作,那么在疫情期间是不能离开湖北境内的。

所以在此疫情期间题主原来的公司开工了,肯定是没有办法回到公司工作的,而公司对湖北员工不安排上班,从这一点来说是值得点赞的。

毕竟在这种疫情凶猛的时刻,为了湖北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考虑,不给他们安排上班,就是为了避免湖北员工在上班途中出现被感染。

但是公司不安排湖北员工上班,到底是出于员工的安全考虑,还是因为湖北省的有关规定,被公司所利用,故意表现出一种“高尚”之举。

二、没有通知湖北员工,公司是否有过错?

客观的说公司开工复业,必须是要及时通知员工,否则公司的做法是有问题的。

但这次疫情的特殊情况,公司可能会以湖北省的有关规定为由,指出公司没有再通知湖北员工的必要了。因为公司即使通知了湖北员工,他们也无法回到公司正常上班。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说公司没有通知员工上班,会有多少的过错,如果单凭这点是难以获得法律的支持。

三、没有给湖北员工补助,这又是否合法?

注意特别强调: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是指:非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企业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者工资。

是造成企业停工、停产的,而现在公司开工了,并没有停工、停产,所以在公司开工之后,只要员工没有及时回公司上班,那么就可以视为员工自离,这是肯定没有补助的。

根据1月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员工工资照常支付。

《通知》内容: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通知》的核心依然还是“公司停工停产”,需要为员工支付工资。

可现在不是公司停工停产,而是员工无法上班,这两者完全是不同的两个概念!这对于公司来说,只要公司复工,员工无法按时返回上班工作,达到公司自离的规定,便可以按照员工自离解除,题主想补助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如果按题主这种说法来看,公司还真没有违法之处。只能是说公司的这种做法不够人性,缺乏人文的关怀,显得太冷酷,让人难以接受。

不过公司在延迟开工的这段时间内的工资,必须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给予支付!这是1月23日人社部《通知》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因此,题主应该是要求公司支付延迟开工的工资而不是补助,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说,则公司的行为才属于违法。

写在最后:

在疫情无情的时刻,往往可以看清一个人的本性与灵魂。有的是舍弃他人独自“活命”,而有的人是选择与员工“同舟共济”渡艰辛,绝不放弃一个人。

同样是面对湖北员工,黄小明工作室已开工,但这名湖北员工无法返京,黄教主不仅按时发放该员工的工资,而且还关心该员工的家人情况。当这名湖北员工向教主提出辞职申请,说一个月无法返京工作便离职时,黄教主说了一句让人泪奔的话: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饿着员工。



在疫情面前,原每个人都多一份理解与担当,包容与支持,一切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以上分析,仅供参考。若有兴趣,可以关注【视职场】,将会带给你更多的职场知识,帮助你解决职场困惑。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看法与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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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公司做法太不地道。

01.人社部关于企业劳动关系和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02.这其中有几个重点必须强调一下:

第一,“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劳动者是否用完了各类休假。

第二,“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即使用完了各类休假,还有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标准支付工资。

第三,“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即使超过了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也要发放生活费。

03.简要分析:

这个公司不安排湖北的员工复工,这一点没有问题,因为现在湖北仍然处在很关键的防控时期,不安排湖北人员复工,可以理解,可以更大程度上保证企业在疫情控制上面的主动。

但是,从时间上看,员工即使用完了所有假期,也肯定没有超过一个月的工资支付周期,就应该发放工资。即使接下来,超过了一个工资发放周期,根据湖北的疫情发展状况,再由客观情况决定是否可以上班,如果客观原因仍然不能上班,也要发放补助。

04.结语:

这是我对人社部通知要求的解读,我认为这样的企业的这种做法,已经违法了通知要求。虽然人社部的通知只是意见,但是在这样的关键时期,即使企业面临多大的困难,做出这样违反人社部通知要求的事儿,非常不合理,也不近人情。武汉加油!中国加油!战役必胜!


率职之言


我真心说,是湖北的,疫情那么严重,能不能有点自觉意识,老老实实在家待着,不要出来乱跑好吗?

不要说湖北人了,全国各地,有几个企业大规模复工复产的?目前复工复产的,都是那些重要的大型支柱企业,或者跟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保障供应企业,又或者,84消毒液、口罩、防护服等行业企业,普通企业,基本没有复工复产,以目前的形势来看,短时期内,不可能达到全面复工复产,绝大多数企业都处于停工状态,绝大多数人都在家窝着,等待疫情的彻底结束,确保绝对安全后,再考虑出去上班,生命比挣钱重要。


全国各地都是如此,大家想挣钱,但是,为了支持国家疫情,不得不在家待着,全国人民,甚至像我们新疆,以及甘肃、青海、宁夏、吉林等地疫情轻微地方都如此,都得待在家里,他们上有老下有小,有房贷车贷,不照样默默地支持国家和政府的防疫工作,你作为重灾区的老百姓,还有什么话说的?

你所在公司虽然开工了,但是,因为你来自湖北,属于重灾区,公司让你暂时在家待着,没有错,任何企业,都是把员工的生命安全当做第一位的,不能有半点马虎,不能有半点危险,你一个来自重灾区地方,不要说公司不让你上班了,就是让你上班,你也要有自觉意识,待家里,为了自己、同事、公司的安全,你也有这个责任和义务去这样做。


何况,即便大型国有企业不这样做,小型企业,特别是民营私人企业,也会这样做,因为,企业完全有这个自主权,国家也没有明确说,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不得限制湖北籍员工上班,这个完全由企业来决定,除非国家下发文件有明确要求,不然,很多企业都会这样做,我们这里,不要说你湖北员工上班了,下飞机,宾馆隔离14天再说,所以,企业这样做没啥不对。其实,这个不要公司来做,自己自觉一点,老实待家里,别乱跑,我们这里已经5天确诊病例为零,不照样在家待着吗,你还有什么好说的呢?


所以,你公司这样做,没有什么违法,只是公司可以考虑给员工发放生活补助,如最低生活保障,如果国有企业,会这样做,私人企业,就不好说了。

还有一点,现在疫情那么严重,村子城市出不去,湖北员工还能出去上班?也说明湖北管制的并不严,甚至松懈。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本人虽不是湖北人,然也愤不平,首先上总结论:根据人社部通知精神,用完所有已积攒的假期后,如果超过了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一般是1个月)不给补助就是违法的。

先解读一下人社部的通知精神

很多回答者都说了1月23日的具体规定,其实真正应该适用的是2月7日的规定,因为2月7日的规定是在1月23日规定的基础上、讲的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了大家对照方便,本人截图如下。

人社部发〔2020〕8号的内容节选部分为:

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根据《意见》原文,理解的关键点为:

1、延期复工或者是未返岗的时间天数,首先由各类应享受的休假冲抵。各类休假,比如有年休假、平时累计加班而未休的假期等。但很明确的是,假期是有薪的。大家应该非常明白,不管是年休假还是工作中应休而未休的、累计的假期,都是要支付薪水的。

2、用完各类应享受的假期天数后,按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规定执行,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在中国大部分企业都是按月支付,一个月就是一个支付周期。

举例

如本题中,假如湖北员工有17天应休未休的假期,先把17天假期在家休完,这个假期是有薪的。

休完17天后,用人单位不安排湖北员工上班的,就属于因疫情影响不能到提出正常劳动的,在一个月之内按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发放。超过一个月的,按当地政府规定,发放生活费。

一般来说,生活费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具体数额上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乘以系数即可(生活费=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系数),比如山东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70%,陕西是不低于75%,浙江和河南是不低于80%。需要注意的是,是不低于,即至少是。

出现了这种不允许上班的情况,单位按人社部规定操作就不违法。

作为劳动者,如果想取得比人社部规定更高的待遇,需要主动出击,但同时也要有同单位共度难关的精神。

1、主动报备疫情情况

我们单位有两个是湖北的,都是孝感的都属于重灾区,他们自回到家里以后,天天报备自己及家庭的防疫情况,让单位的主管领导都非常放心。这样的话,只要当地湖北的返工一放开,回到杭州以后将不需要做特别多的解释,就可以到单位复工了。

2、申请在家办公

根据湖北的通知是,3月11日是最早的复工日,也就意味着3月11日湖北人可以外出务工了。如3月11日后,有特殊情况还不能外出务工的,就需要主动申请在家办公,每天上下班准时钉钉外勤打卡,每天或者每三天交付工作成果,让单位看到你的工作成效,那么最起码可以申请发放基本工资,肯定比当地的最低工资要高的吧。

劳资双方在困难的时候,希望能够同舟共济,攻坚克难,相互体谅,一同成长。

在网络上报道,北京一家工作室,有员工因为一个月不能到岗申请离职,不要发工资,老板的回话让员工流下了眼泪,“只要有我吃的,就不会饿着你们”,这体现了一个老板的社会责任感。作为一名员工,也应该在这个时刻,主动降薪(比如说拿基本工资),共度难关。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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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凡田e洞察


在疫情期间,员工是因为外部原因不能如期返岗的,没有任何补助肯定是不合法的。

一、一个类似的案例分享

我们公司2月10日就开工了,但是来自不同地区的同事,公司要求不一样。比如凡是外地返回的,必须在家隔离十四天,也就是至少2月24日以后上班,针对湖北是疫情比较严重的区域,公司没有明确湖北籍同事复工时间,具体时间看疫情形势再定。
设计同事老刘就是来自湖北孝感的,虽然他所在的城市不是最严重的地区,但自从疫情爆发以来,公司领导对他比较关照,让他安心在家,不要急着来复工。
不过老刘还是很着急, 他担心自己在家期间没有薪资收入,但又有房贷车贷,每个月大几千,后来他主动找领导沟通,领导考虑他的特殊情况,又结合他的岗位特点,同意他在家办公即可薪资全额发放。
这下老刘就放心了,毕竟疫情当下,他也是受到客观因素影响不能如期上班,不是自身原因。

而现在很多企业因为疫情一直延迟复工,即使复工,来自湖北的员工也是不能如期上岗的,针对未能到岗的同事,很多公司要么停薪放假,要么减薪在家办公等等。

二、针对很多湖北籍员工在公司开工后不能安排上班,福利待遇应该怎么算呢?

首先,我们先看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工资的计发时段,如月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为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还明确,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从这个规定中,我们看到有“非劳动者原因”,它指的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原因,如经营困难、场所装修改建等,另外一种是外部原因,如极端天气、地震海啸以及非典等重大疫情。很明显,湖北员工不能上班是属于第二种情况。这种情况下,企业应该给发一个月的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指的是与企业签订合同时的薪资,而不一定是日常发放薪资。
其次,如果疫情持续时间比较长,员工长期不能如期上班,比如说超过一个月,员工可以得到哪些补助?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中“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的规定。

也就是在超过一个月之后,用人单位仅需向员工支付生活费即可。比如江苏地区,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月生活费标准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疫情当下,如果不能如期到岗,又没有得到补助,应该怎么办?

疫情期间,对很多企业,尤其对中小企业因为现金流比较短缺影响较大。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国家给出了很多员工保障,比如各种补助,但是也要考虑与企业共渡难关。应该让企业满意,员工乐意。具体如下:
1.首先主动找直属领导沟通,提出请假方案。如果时间不长,可以选择向领导请假,比如用年假来抵销,或者上班后,通过加班时间来弥补。
2.根据岗位特点,选择在家办公。如果在公司是在一些财务、客服、文案或设计等文职类岗位,可以向公司申请在家办公,这样既办公了,又能正常得到薪资。
总之,疫情期间,无论企业还是个人,都是比较困难的,企业因为没有收入,而又有不少房租、人工薪资等成本,对企业生产经营也是很大的打击,一旦企业有危机,员工也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但是不管怎样,疫情期间,员工受到外部原因,企业应该根据情况适当给予员工一定的生活补助。
如果没有任何补助,那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向当地劳动或人事们反馈。
希望我以上的分析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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