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卡拉:與華為軟件簽署業務合作框架協議

A股創業板上市公司拉卡拉2月23日晚間發佈公告。

公告稱,公司2月21日與華為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簡稱“華為軟件”)簽訂了《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雙方將圍繞華為終端,連接華為用戶與公司商戶,開展手機POS收款、會員營銷、便民業務和華為PAY推廣等面向海量用戶和商戶的業務合作,提升雙方用戶規模和活躍度,實現華為用戶與商戶的交互和互動,並創造流量增值。

公司表示,雙方已同步完成華為錢包商家收款、用戶優惠營銷等業務的聯合研發,未來將結合業務合作進程逐步面向市場發佈推廣。預計創新產品落地將擴大公司商戶服務範圍與規模,完善公司面向C端用戶的增值服務,有效降低公司商戶拓展成本,進一步豐富公司商戶服務體系。

附:公告原文

關於與華為軟件技術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作框架協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截止本協議簽署之日,已同步完成華為錢包商家收款、用戶優惠營銷等 業務的聯合研發,雙方將結合業務合作進程逐步面向市場推廣創新產品。公司將 根據業務後續進展情況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必要的決策 程序,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敬請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2、本協議簽署後,雙方合作業務與產品的推廣效果及其對公司經營業績的 影響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協議無進展或者進展未達預期的情況。

2020 年 2 月 21 日,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華為軟件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為軟件”)簽訂了《業務合作框架協議》,建 立戰略合作伙伴關係,雙方將圍繞華為終端,連接華為用戶與公司商戶,開展手機 POS 收款、會員營銷、便民業務和華為 PAY 推廣等面向海量用戶和商戶的業務合作,提升雙方用戶規模和活躍度,實現華為用戶與商戶的交互和互動,並創造 流量增值。

一、合作的主要內容

(一)會員、優惠、營銷產品業務合作

雙方將打通華為手機會員用戶與公司商戶的連接,華為錢包體系引入公司商 戶會員營銷,商戶實現自主流量經營,華為用戶使用華為 PAY 即可承兌、核銷會 員權益。

(二)華為錢包商家收款業務合作

雙方共同設計、推廣華為錢包商家收款功能,結合銀聯手機 POS 安全技術,使集成錢包應用的華為設備成為中小微商戶的受理終端與服務入口,雙方共同推動具備華為錢包和 TE 環境的智能硬件設備升級商家收款的功能,促進用戶轉化與活躍。

(三)便民應用合作

雙方開展錢包類便民服務領域的應用合作,公司幫助華為在其錢包中整合還款、繳費等便民服務資源,豐富用戶應用場景,共同完善華為錢包渠道便民服務內容。

(四)華為 PAY 線上線下推廣

雙方採取商業合作方式推廣華為 PAY 應用,通過線下終端引導設立華為 PAY支付入口,以及線上推廣華為 PAY 收單網關等方式,共同促進華為 PAY 在線上線下支付場景的活躍以及用戶習慣轉化。

二、協議的其他內容

(一)合作機制

華為軟件與公司共同設立合作協調領導小組,小組組長和成員由雙方各自確定。合作協調領導小組建立落地推進工作機制,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推進合作進程。

(二)雙方主要權利和義務

(1)雙方有權共享共同設計和研發的產品的銷售推廣、品牌建設成果。

(2)拉卡拉對自主新拓展的特約商戶或存量的優質商戶,應引導和動員商戶和用戶使用華為錢包。

(3)華為軟件基於拉卡拉設計的服務方案拓展商戶,考慮拉卡拉作為收單機構和綜合服務商。

(4)雙方應保證合作信息安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漏合作商戶信息、清算信息及其他有關資料,獲得用戶授權以及受人民銀行、公安等監管、司法機構要求的除外。

(三)合作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作期滿前,任何一方未在協議到期前三個月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將自動延續一年。

三、合作對方的基本情況

名稱:華為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50000 萬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張平安

主營業務:主要負責華為錢包服務的設計運營以及華為 PAY 的推廣,面向華

為終端用戶提供支付、便民服務、卡券優惠等各種應用,提升華為用戶活躍度與產品服務競爭力,豐富華為在全球的軟硬件服務生態。

華為軟件為華為全資子公司,華為軟件與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

四、簽訂協議需履行的審議決策及備案程序

根據《公司章程》及相關規定,本協議的簽署無需提交公司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審議。

五、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截止本框架協議的簽署,雙方已同步完成華為錢包商家收款、用戶優惠營銷等業務的聯合研發,未來將結合業務合作進程逐步面向市場發佈推廣。預計創新產品落地將擴大公司商戶服務範圍與規模,完善公司面向 C 端用戶的增值服務,有效降低公司商戶拓展成本,進一步豐富公司商戶服務體系。

六、重大風險提示

1、本次協議簽署後,雙方將結合業務合作進程逐步面向市場推廣創新產品,雙方合作業務與產品的推廣效果及其對公司經營業績的影響尚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2、公司將根據業務合作後續進展,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3、最近三年披露的戰略合作協議的進展。

序 號 名稱 披露時間 實質性進展

《小貸行業數字化金融監管服 2020年1月8日 正在推進,已經處於研發實施階段,尚未簽署務合作框架協議》 具體的項目合同

4、未來三個月內,不存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東所持限售股份即將解除限售

或減持的風險,公司無控股股東。


七、備查文件


1、《業務合作框架協議》

特此公告

拉卡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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