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不願意在婚房加我名字,該不該分手?

寶玉帶林中掛


姑娘,愛和錢是不能綁架在一起的。他把所有的一切給你就是愛你嗎?太天真了,愛無須條件,是發自內心的,只有心與心的融合,愛才能長遠。人都需要換位思考,如果是你,也可以說是為了分手作準備,那又何必結婚呢,如果你沒這個想法,兩個人在一起,一切都是你們的,下一代的,你又何必擔憂呢。男女都是平等的,你給男方什麼保證呢?愛他就不要提與愛無關的條件,不要給本來純潔的愛加入腐朽的東西,純潔一點,畢竟開開心心才是重要的。沒有人知道明天怎麼樣,踏踏實實過好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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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才會以愛的名義惦記別人家產。我是未來丈母孃,我女兒房子都備好了,人家房子我不稀罕加名字,要娶我女兒,全款房子備好,人品好,確實有困難的,上門,我做飯偏軟,對胃好,不過我不扶貧!我也是明事理的,無理取鬧欺負我女兒,我自己帶回來,不用我養,她自己能養活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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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話實說,人家男方買套婚房也不容易,現在房價這麼高,父母要把養老錢都用上,年輕人離婚率又高,男方家肯定不願加你的名字,這你應該理解,你倆婚後好好經營你們的婚姻,不離不棄這房子不就是你們的嗎,沒接婚就想著加名,男方家也怕萬一將來離婚,你分走人家的婚前財產,所以不要強求,我女兒婚後貸款首付買了一套房給婆婆住也沒寫女兒的名,當然她婆婆賣了自己的房子也添了些錢,房產證只是女婿的名,我女兒什麼都沒說,她們首付加利息也花了得近六十萬,人不要貪財,反過來,你家要給你買套房會寫男方名字嗎,雖然說接婚是男家準備房子,有咱住的就行了何必要加名呢,想開點房子是栓不住男方心的,你要自身強大,溫柔賢惠,用你的愛和智慧感動他,這房子不就是你們倆的嗎,我的觀點可能有不認同的,但我不把房子票子看的很重,我女兒出嫁我贈送了孩子兩套房子,一套婚用,一套出租,名字是我女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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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分,一般人都不願意加,我和老公高中同學,談了4.5年結的婚,我們是先辦婚禮,他家後買的房,我倆才領的證,有孩子後,我試探性的問過,結果是不願意,不願意就不願意吧,我也沒想真的加,畢竟,買一套房子對大部分家庭來說,不是那麼輕兒毅舉的事,後來我買了自己的房子,首付大部分是孃家陪嫁,不包括彩禮,彩禮結婚就買了車。我讓老公不要跟任何人說我買房子的事,房子雖小,起碼是自己的,自己可以住,父母這些年對我付出很多。我心裡總覺得虧欠,想著父母老了,我可以接過來伺候,不用看任何人臉色,當然,父母有自己的房子,弟弟弟媳都是很好的人,可能不會用到這個房子,結婚4年,孩子3歲,自己掙錢自己花,少要求,不期盼,是我對婚姻最後的倔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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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有疑惑,老公婚前說過婚後加我名字,我沒在意。結婚後,老公沒錢給聘金,還是借的聘金,我家也買金還回來了,因為懷孕,基本沒拍婚紗照沒擺酒,相當於老公不花錢娶了我。婚後我懷孕無法工作,日常開銷包括家裡雜七雜八都是我自己花錢買,老公負債沒能力給我家用,他也提出房子要不要加我名字,這時候我猶豫了。我是想的,但是還沒有那個行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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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題主所言,我認為,你的男友不願意在婚房上加你的各字,這很正常。這是因為:

一是婚房是男友出錢購買,屬婚前財產。其實,婚前財產可以說是你男朋友父母出錢買給你倆結婚用的。在房產上,既可以不加你的名字,還可以不加你男友的名字呢,誰出錢,誰擁有房產權,天經地義。

二是人要有滿足感。說真的,你和男友大學才畢業,而你的男友能夠在父母的關愛下全額給你買婚房,是多大的愛啊!不然的話,你倆可能只能租房結婚了。

三是自己要樹立自信。婚姻生活是靠經營的,不是有房子婚姻生活就好,反之就不好。只要倆個人恩愛有加,就不要在意加個名字的問題了,你男友的不就是你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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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既然不願意在婚房上加上你的名字,那自然證明他心裡肯定是有自己的小九九的。而你呢,心裡覺得很不舒服,同樣是因為你心裡也有自己的小九九。

所以,毫不客氣地講,你倆還沒正式結婚呢,還剛準備走進婚姻的殿堂呢,居然就已經弄成這樣子了,那你們結婚後免不了會產生比較大的矛盾和衝突。

至於分不分手,還真沒辦法給你具體的意見,你還是自己掂量著辦吧。

其實,想要避免讓你們兩人產生矛盾和隔閡並不難,辦法當然是有的。下面有幾個建議僅供題主參考:

這其一,婚前共同一起出錢買婚房。你也拿點錢出來,跟男朋友一起買婚房吧,畢竟是結婚也是兩個人的事。

這錢可多可少,手頭不緊出多點,手頭緊則出少點。具體兩人一起商量吧,這樣的話,你要求加名是肯定沒問題的了,只是最終房產權益佔比是多少,估計還是要以你具體出錢多少來定。

這其二,婚房先不買,婚後先租房住,等條件好了再一起買吧。如果你實在是手頭緊拿不出錢來,或者不願意拿錢出來,那就建議你跟男朋友說,以他個人名義買的婚房還是暫時別買了,等婚後兩人日子正常後,再一起付首付後供樓吧。

至於結婚沒有婚房也不要緊,可以先租房子住吧,大把人結婚租房住的,這很正常,沒有任何關係的。

這其三,婚房寫男朋友父母名字、不要寫男朋友吧,即讓男朋友父母買房,不要由男朋友買婚房。這其實是一個非常好的辦法,這樣既避免了你男朋友一個人買婚房,婚後房子成為他婚前私人財產的可能性,同時你也無須加名,避免了你加名成與不成的尷尬。

婚後呢,兩口子好好過日子,等家公家婆將來老了,老兩口的房子最終還是要給你們小兩口的,這多名正言順啊,而且還少了很多麻煩事!

如果能用這其中的任何一個辦法妥善處理,那你這婚還是好好地結吧,那麼多年談個男朋友也的確不容易,理當珍惜。而如果這些辦法男朋友都不同意,還是要堅持自己原來的做法,那你就分手另擇良木棲去吧,免得婚後日子過不下去,到時後悔都來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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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朋友不願意加你名字,說明他對你的感情沒有那麼深,在提防你,沒有把你當家裡女主人,當了客人!你可以跟他結婚,要求是你的工資你自己留著,你自己攢著,以後自己給自己買個房子!你既然是客人,客人有客人的做法,以後可以隨時離開,無拘無束!主人有主人的做法,一心一意!他如何對你,你就如何對他,這樣才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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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男朋友全款買的房是你男朋友的財產,是你男朋友自己創造的財富,和你沒有一點點關係,不加你的名字是正常的,請問為什麼要加上你的名字?你口口聲聲的說不加上你的名字就是不愛你,那隻能說明你愛的只是你男朋友的房子,你只在乎你男朋友的房子而已。真正的愛情是不需要任何的承諾和保證的。


諸語者


如果你是圖人跟他結婚,房子是不是你的都無所謂,如果是圖房子,那堅決分手。女人不是強調男女平等嘛,為啥買房子時就不平等了?現在的女人不管是事業上還是生活中都很強勢,女強人比比皆是,為啥一定要男方買房,一起買不行嗎?如果自己沒那個能力,又為啥非要男方必須要有那個能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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