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規院孫寧:醫療廢物處置的挑戰加大 短板如何補齊?

【能源人都在看,點擊右上角加'關注'】

环规院孙宁:医疗废物处置的挑战加大 短板如何补齐?

北極星固廢網訊:目前,新型冠狀病毒引發的肺炎疫情狀況仍不容樂觀。為應對來勢洶洶的肺炎疫情,口罩、防護服和其他大量醫療物資被快速消耗,同時也產生了大量具有感染性的醫療廢物。如果這些醫療廢物處理不當,必然會引發二次感染,導致疫情繼續蔓延。

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會議要求:“堅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堅戰”,明確提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加快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短板”。

在此背景之下,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環境工程部主任孫寧撰文,提出了對加快補齊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設施短板的幾點反思和建議,供業界參考。

目錄

前言

1、當前我國醫療廢物處置格局總體現狀

2、我國醫療廢物應急管理現狀

2.1 我國醫療廢物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分析

2.2 疫情發生後醫療廢物應急管理狀況

3、疫情期間醫療廢物處置狀況

3.1 湖北(重點是武漢)的處置歷程

3.2 其他省市的處理狀況

4、暴露的主要短板和挑戰

4.1 管理性問題

4.2 技術性問題

5、主要啟示

6、補齊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設施短板的建議

前言

2020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主持會議。會議要求:“堅定不移打好三大攻堅戰”,明確提出“打好汙染防治攻堅戰,推動生態環境質量持續好轉,加快補齊醫療廢物、危險廢物收集處理設施方面短板”。這就要求我們不斷反思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我國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收集、處置以及管理上的短板與問題,充分吸取本次疫情過程中醫療廢物處置的教訓和啟示,儘快採取有效舉措補齊我國醫療廢物處置體系的短板,更好應對危機管理中對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的需求,推動我國醫療廢物處置能力現代化建設目標的實現。

1、當前我國醫療廢物處置格局總體現狀

2003年“非典”疫情被廣泛認為是我國推動醫療廢物處置走向規範化的分水嶺。2003年國務院批准實施《全國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建設規劃》,確定以地級市為單位集中建設運營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截至2013年10月,全國完成238座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建設,新增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能力1515噸/日(不含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可處置醫療廢物的能力)。實現了我國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的全覆蓋,工藝技術、設備水平、服務功能等達到較高水平;實現了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處置行業(如基礎研究、技術研發、設備製造、工程標準、產業政策、投資模式、隊伍建設等)的全面發展,社會化投資與企業化運行格局基本形成;是全國環保系統的一次大練兵,起到了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試驗田的作用。建成設施中,採用焚燒技術和非焚燒技術的設施各佔約50%,熱解焚燒和高溫蒸汽滅菌處理技術成為醫療廢物處置的主要技術方法。截至2018年,全國各省(區、市)共頒發407份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用於處置醫療廢物,其中383份為單獨處置醫療廢物的許可證,24份為同時處置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的許可證,醫療廢物核准經營規模為129萬噸/年(約3500噸/日)。2018年我國200個大、中城市醫療廢物產生量81.7萬噸,處置量81.6萬噸,產生量位居前五的省份為廣東、浙江、江蘇、上海和四川。

近年來,我國不斷加強醫療廢物處置設施運營的規範化管理和考核,嚴厲打擊醫療廢物非法利用,部分地區試點開展醫療廢物區域協同和應急處置體系試點,小型移動式處置設施不斷研發,部分產品走向國際市場;由於穩定的投資回報吸引了社會投資者的關注,投資新改擴建工程過程中不斷推動處置設施技術水平的更新換代。據《2019年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汙染防治年報》,2018年200個大中城市醫廢產生量81.7萬噸,處置量81.6萬噸。醫療廢物處置行業為實現城市和區域生態環境安全、保障人民群眾身心健康發展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2、我國醫療廢物應急管理現狀

2.1 我國醫療廢物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分析

從2003年“非典”發生開始至今,原國家環保總局、環境保護部、生態環境部先後發佈的與醫療廢物應急管理相關的文件,以及對應的管理要求和技術要求總結如下:

(1)《SARS”病毒汙染廢棄物應急處理處置技術方案》)(環明傳〔2003〕3號,2003年制定)。應急管理技術要求包括:(1)SARS病毒汙染廢物的貯存不得超過24小時,應該在產生的當日進行處理。(2)SARS病毒汙染廢物必須按照衛生部門要求進行消毒後才可以進行後續處理。(3)SARS病毒汙染廢物應該儘量採用焚燒的方法進行處理。,鼓勵採用區域(地區)集中處理的方式處理SARS病毒汙染廢物。(4)處理SARS病毒汙染廢物的焚燒爐設施應滿足下列條件:爐內焚燒溫度不小於850℃;煙氣停留時間不得小於1秒,集中處理裝置應該不小於2秒;設有煙氣二次燃燒裝置;設有煙氣淨化裝置,保證排放煙氣能達標;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不得大於5%.(5)如果當地沒有上述專用焚燒設備,建議按照順序採用下列設備暫行替代處理SARS病毒汙染廢物:簡易醫療廢物焚燒爐;危險廢物焚燒爐;垃圾焚燒爐或工業廢物焚燒爐;水泥窯;火化場焚屍爐;供暖供熱用燃煤鍋爐。採用這些設備處理SARS病毒汙染廢物,應該最低滿足下列條件: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不得大於5%;煙氣排放滿足相關的排放標準;(6)SARS病毒汙染廢物焚燒後產生的飛灰、殘渣應該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處置。

(2)醫療廢物管理條例(2011年修正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80號),2011年1月實施。主要管理要求包括:發生因醫療廢物管理不當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汙染事故,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汙染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採取臨時控制措施,疏散人員,控制現場,並根據需要責令暫停導致或者可能導致傳染病傳播或者環境汙染事故的作業。

(3)《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環辦〔2009〕65 號)。其中應急管理要求包括:(1)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制訂應對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的預案,建立健全相關指揮協調機構,明確責任分工。特別是基層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要設專門機構或專人管理醫療廢物,加強對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和處置活動的監督管理。(2)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要優先收集和處置甲型H1N1流感患者產生的醫療廢物。對設立隔離區的,隔離區產生的垃圾和廢物應當納入醫療廢物進行管理。應急技術要求包括:(1)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要加強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的維護和檢修,並做好應對流感疫情下醫療廢物成分變化(如因消毒帶來含氯量增加等)後的設施運行準備工作。(2)醫療廢物處置能力不足的地區,可選擇送至臨近地區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進行處置,或在本地利用備選設施處置。可備選的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包括: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生活垃圾焚燒爐、工業窯爐等。運行醫療廢物處置備選設施的單位要做好運行準備工作,包括依照醫療廢物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的要求加強人員培訓,根據醫療廢物的特點(如熱值高、包裝大小等)對設施在技術上進行相應的完善等。(3)傳染病醫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定點醫院和急救中心(站)應制定本院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方案,必要時建設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並開展相應的監測工作。(4)確實不具備集中處置醫療廢物條件的地區,特別是農村地區,醫療衛生機構可對醫療廢物進行就地焚燒處置。

(4)《關於提升危險廢物環境監管能力、利用處置能力和環境風險防範能力的指導意見》(2019年10月發佈)。應急管理要求包括:各省(區、市)應建立醫療廢物協同應急處置機制,保障突發疫情、處置設施檢修等期間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危險廢物環境應急響應能力。深入推進跨區域、跨部門協同應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完善現場指揮與協調製度以及信息報告和公開機制。加強突發環境事件及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急處置的管理隊伍、專家隊伍建設,將危險廢物利用處置龍頭企業納入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體系。應急管理技術要求包括:鼓勵發展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為偏遠基層提供就地處置服務。

(5)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試行)(2020年1月發佈實施)。應急處置管理要求包括:地方各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協同衛生健康等部門完善應急處置協調機制;以設區的市為單位統籌應急處置設施資源,建立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資源清單。規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活動。及時發佈應急處置信息。應急處置技術路線要求是:各地因地制宜,在確保處置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選擇可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工業爐窯等設施應急處置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實行定點管理;也可以按照應急處置跨區域協同機制,將肺炎疫情醫療廢物轉運至臨近地區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處置。將肺炎疫情防治過程中產生的感染性醫療廢物與其他醫療廢物實行分類分流管理。為醫療機構自行採用可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應急處置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提供便利,豁免環境影響評價等手續。應急處置技術要點:醫療廢物處置單位要優先收集和處置肺炎疫情防治過程產生的感染性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工業爐窯等應急處置肺炎疫情醫療廢物的活動,應按照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的要求切實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醫療廢物收集、貯存、轉運、處置過程應加強人員衛生防護。

總結上述文件,可以發現:

(1)應急處置總體目標:《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提出的總體目標是“確保醫療廢物得到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防止疾病傳播,保護環境,保障人體健康安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試行)》也提出目標是“及時、有序、高效、無害化處置”。其中“及時”和“有序”的要求主要是通過有效的組織管理來實現,“高效、無害化處置”和“保護人體健康安全”主要依靠技術手段來實現,即便是應急處置過程,也不能任意降低或者犧牲環境代價和人體健康代價實現醫療廢物的及時處置,技術選擇應充分注意。

(2)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預案》(環辦〔2009〕65 號)提出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制訂應對流感疫情醫療廢物管理、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的預案”的要求,但遺憾的是該文件主要針對應對甲型H1N1流感疫情,隱含“一疫一策”的含義在其中。這就使得甲型H1N1流感結束後,各級管理部門對編制應急預案的重要性降低了,落實預案的要求也就不了了之了。

(3)應急處置設施和技術:各個文件總體體現出本地設施處置+外運其他地區處置+本地應急處置設施進行處置的途徑組合;體現出優先焚燒、其次其他類型技術的技術路線,可備選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包括:移動式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生活垃圾焚燒爐、工業窯爐等,體現集中處置+必要時傳染病醫院、收治流感患者的定點醫院和急救中心(站)就地應急處置的模式組合。各地需因地制宜,確定適宜、適應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資源清單。

2.2 疫情發生後醫療廢物應急管理狀況

2019年1月28日,生態環境部連發兩道通知,《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試行)》,組織編制《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應急處置醫療廢物工作相關問題及解答》,及時部署全國肺炎疫情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工作。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應對加強醫療廢物環境管理工作的緊急通知》,及時報請省指揮部專門印發了《關於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安全處置工作方案》,明確了“屬地就近、及時優先、集中安全、保障能力”的總體原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納入了湖北省疫情防控指揮部,建立了全省生態環保疫情應對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湖北省大力落實生態環境部的“建立一個工作專班,按照現有處置能力1:1配備應急處理能力,編制應急處置能力準備工作方案,建立一個醫療廢物暫存庫”的“四個一”要求,大力推進應急處置設施的落實。

與此同時,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間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會同省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收集運輸處置工作指引》;四川省生態環境廳印發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汙染防治技術指南(試行)》,河北省生態環境廳編制印發了《河北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環境管理工作手冊(試行)》《醫療機構指導手冊》《醫療機構執法指南》《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指導手冊》《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執法指南》《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環境應急監測指南》等6本疫情期間環境管理相關工作手冊和技術指南。福建省生態環境廳利用省級生態環境大數據平臺的固廢危廢管理系統,每日彙總福建定點醫院醫療廢棄物的產生、轉移以及處置單位接收和處置臺賬等信息,實現與各定點醫院、處置單位重點點位的視頻聯網。

分析各省發佈的文件可以看出,將盡快確保醫療廢物應急處理能力之需和確保處置過程中人員安全放在了突出位置上。相關省市生態環境部門主要領導大力開展現場調研和辦公,協調解決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困難和需求。

3、疫情期間醫療廢物處置狀況

3.1 湖北(重點是武漢)的處置歷程

湖北13個地級市中,除隨州以外、宜昌市有2個危險廢物運營資質外,其他11個地級市均有一家從事醫療廢物集中收集和處置的企業,全省醫療廢物處置設施設計能力為180噸/天左右。武漢市採用設計處置能力50噸/天的焚燒處置設施,2019年處理負荷率達到96%,孝感和黃岡市為的處置設施設計能力分別為5噸/日(2019年負荷率為85%左右)和10噸/日(焚燒設施,2019年負荷率為86%)。疫情發生後湖北各個地級市都不同程度存在處理能力不足的問題,其中武漢、孝感、黃岡、荊州市等地市問題突出,1月26日以來,孝感市醫療廢物的收集量已從平時3噸/日增加到13噸/日,黃岡市從每日3.6噸增加到15噸/日,武漢市從45噸/日增加到100噸/日以上。

以武漢為例,疫情發生後,武漢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首先發揮作用,隨著廢物數量的增加,改建了武漢北湖雲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焚燒設施處理醫療廢物。1月30日開始位於襄陽的中油優藝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通過收集武漢部分醫療機構產生的廢物並運輸至襄陽進行異地處置的方式處理武漢產生的醫療廢物。火神山和雷神山醫院建設過程中配套建設就地處置設施,2月初先後投入了投運。隨後隨著小型就地處置設施陸續到達武漢後,在方艙醫療機構和一些產生量較大的定點醫療機構採用小型設施開展就地處置。該期間武漢市生活垃圾焚燒廠協同處置醫療廢物30餘噸。目前武漢醫療廢物主要通過醫療廢物集中處置設施(當地和外運)處置、就地新建焚燒處置設施和就地新建非焚燒處置設施等三種方式進行處置,其中就地處置均為分散型。截至2020年2月19日,武漢全市實際處置醫療廢物110噸/日左右。

為應對後續還可能增加的醫療廢物處置壓力,生態環境部向武漢市調撥10臺處置設施,各區緊急採購15臺移動式處置設施以及贈送的一臺移動處置設施,目前中國節能集團環保公司緊急援建30噸/日的醫療廢物高溫蒸汽處理設施,計劃在2月底投入運營,生態環境部南京環境科學研究所、南京中船等單位共同援建的醫療廢物焚燒處置方艙也於近期完成現場安裝並投入使用。屆時全市將形成170噸/日以上的處理能力。

3.2 其他省市的處理狀況

2月4日起湖北黃岡下屬的武穴市醫廢突增,採用華新水泥下屬的武穴華新水泥公司水泥窯協同處置產生的醫療廢物,截至2月8日,已焚燒廢物5.48噸,黃岡、黃石等地的醫廢也已交由華新水泥處置。北京水泥龍頭企業金隅集團下屬的北京水泥廠承擔了北京應急情況下醫療廢物的焚燒處置任務。在江浙兩省,東江環保所屬危廢處置基地的醫療廢物日均處理量增加了30%-40%。位於惠州的廣東省危廢綜合處置中心應急配置了每天處置4噸的醫療廢物和1萬多張感染患者床位的處置能力。新三板公司環科股份、中節能集團旗下清潔技術企業、上海環境旗下南充嘉源環保等均被列為危廢處置企業應急備用。廣東省汕尾市、山東省東營市、福建省莆田市、廣東省珠海市、湖北省仙桃市等地均利用了生活垃圾焚燒設施應急處置疫情期間醫療廢物。山東各市從本市危險廢物處置、生活垃圾焚燒、水泥窯協同處置單位中確定至少一家作為醫療廢物備選處置單位,要求處置能力必須滿足醫療廢物處置需求,一旦現有醫療廢物處置單位或設施無法正常運行,立即啟用備選處置單位,最大限度消除各類隱患。目前,16市共明確醫療廢物備選處置單位22家,全省備選處置能力已達到894.2噸/日。

4、暴露的主要短板和挑戰

本次應急處置過程中暴露出我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和應急處置設施管理中明顯的問題和短板,主要表現在:

4.1 管理性問題

醫療廢物應急管理上存在的主要問題是:

(1)思想認識明顯不足。一些地方政府和生態環境部門對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的現實意義缺乏認識。本次疫情發生後,一些地方管理部門對阻擊疫情攻堅戰的重要性、複雜性、嚴峻性和持久性缺乏足夠的認識,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的主動性明顯不強,等、靠、要思想還比較明顯。

(2)應對醫療廢物處置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裝備(包括轉運車輛、轉運箱、應急處置設施等)儲備明顯不足,依靠大規模的行政手段的“臨時抱佛腳”做法使得應急處置總體處於被動狀態。《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是醫療廢物處置的根本性文件,基本沒有涉及療廢物應急方面的管理內容,這是很重要的缺失。2009年制定的HIN1疫情醫療廢物應急預案和2020年1月發佈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與技術指南有“一疫一策”的感覺,突發情況發生後,臨時制定相應的應急措施,疫情結束後,應急管理工作就結束了,導致正常情況下,大家都不重視應急制度、應急設施、應急技術、應急操作人員等應急管理和應急設施的配置,醫療廢物應急管理的連續性、落地性明顯不足。

4.2 技術性問題

醫療廢物處置能力和支撐技術上暴露的問題可概括為“三缺乏一隱患”。“三缺乏”是指缺乏醫療廢物應急設施、缺乏醫療廢物轉運車輛和轉運箱、缺乏應急設施現場處置人員。本次武漢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過程中表現較為明顯。“一隱患”是指處置設施處置效果方面,難以達到正常情況下環境排放標準要求,火神山和雷神山採用的應急焚燒處置設施總體技術水平較低,設施體系不健全,給環境和現場操作人員身心健康帶來隱患和威脅。同時廢物具體類型複雜,含水量比正常情況下收集廢物的含水量明顯偏高,對焚燒設施的運營不利。

5、主要啟示

分析本次全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過程,可得出如下方面的啟示:

(1)應高度重視醫療廢物處置系統(尤其是應急處置體系的完善度)在國家生態環境安全、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性。醫療廢物處置在一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體系中往往由於其處置量小、設施數量少、處置位置較為偏遠等因素,往往不被重視。本次疫情的發生再次證明,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是國家生態環境安全保障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醫療衛生應急處置體系的最後一道安全保障線,若這道防線失手,二次汙染的後果將更加嚴峻和困難,所以應首先從認識上切實認識到其在生態環境安全體系、城市應急管理和危機管理中的重要性。

(2)目前醫療廢物應急焚燒設施的技術水平總體較低,分散式應急處置設施中採用就地或者就近的非焚燒處置方法,然後再進行集中焚燒處置(如生活垃圾集中焚燒處置)是相比之下能夠較好兼顧安全、健康和環保方面的需求。各分散的醫療廢物產生點採用可移動撬裝式的非焚燒設施(優先採用高溫蒸汽滅菌處置工藝),以最快速度進行現場滅活處理,將醫療廢物傳染性降低到安全水平後,再外運至地區集中式焚燒處置設施進行最終處置。若各分散醫療機構周邊安裝建設非焚燒處理設施有困難,可在臨近地區選址建設,服務於多個分散醫療機構產生廢物的儘快滅活處理需求。

還需注意的是,突發疫情時產生的醫療廢物仍可再進一步細分類型,為分類處置採用不同的技術提供前提。總體上看分為如下類型:(1)高感染性醫療廢物,即直接與病人身體接觸後產生的各種類型廢物;(2)傳統的醫療廢物,即相對於高感染性廢物而言的;(3)混有高感染的廢物,比如隔離病房產生的生活垃圾、被褥床單等,這些廢物常規時期屬於生活垃圾,但由於與患者密切接觸,所以也視同為醫療廢物。第一種類型的廢物應儘可能採取焚燒方法進行處理,第二類型廢物可先採用非焚燒方法進行滅活,然後再集中處置,第三種類型廢物可採用藥劑消毒方法後再進行集中的焚燒處置。

(3)武漢現場實戰表明應急設施現場操作對人員經驗的要求比較高,同時對現場防護等級、消毒頻次等較正常情況下要求更高。未來可以進一步促進我國醫療廢物處置行業集中度的進一步提高,行業中一些經驗較好、實力較好的運營企業可優先選派管理和操作人員負責現場運營。

(4)包括現場應急處置設施、醫療廢物轉運箱、醫療廢物轉運車、現場操作所需要的防護全套用品等應急所需裝備和設施應提升到省級層面上,納入省級安全應急防護設施清單中進行採購和儲備。本次湖北各地級市所需的分散應急設施是在全國總動員的情況下應急生產出來或者改裝出來的,平時沒有相應的儲備物資,也沒有明確的定點供貨企業,所以出現了臨時抱佛腳的狀況。

(5)建立全國和區域性的醫療廢物應急管理隊伍和運營操作隊伍是非常重要的。除硬件需求以外,本次武漢應急處置過程也充分暴露出我國在醫療廢物應急管理專家隊伍和運營操作隊伍上的欠缺,導致疫情發生後緊急組建專家隊伍,一些社會責任感高的企業主動請纓前往一線承擔現場操作任務。正常情況下,應在國家層面和區域層面上建立核心的專家隊伍,同時各區域的環保督查中心應在正常情況下確定好應急時所需的操作運營企業供應商,一旦發生應急情況可以馬上啟動。

6、補齊醫療廢物收集處置設施短板的建議

結合本次暴露出來的問題和主要啟示,提出如下建議:

(1)儘快開展我國醫療廢物管理制度體系的完善。儘快修改《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明確國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分別組織開展醫療廢物應急管理實施方案的編制,各地級市人民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市級醫療廢物應急處置實施方案的編制,並經市政府發佈實施,明確方案中應包含聯動管理機制的建立、明確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清單、提出相配套的設施改造和建設要求等。同時儘快完成《醫療廢物處理處置汙染控制標準》、《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範(試行)》(環發〔2003〕206 號)、《醫療廢物集中焚燒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規範》(HJ/T177-2005)、《醫療廢物高溫蒸汽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範(試行)》(HJ/T 276-2006)、《醫療廢物化學消毒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範》(HJ/T 228-2006)、《醫療廢物微波消毒集中處理工程技術規範》(HJ/T 229-2006)等規範的修訂工作,完善應急處置要求,確保相關要求銜接統一。

(2)堅持以地級市為單位建設集中式處理設施的基礎上,結合現實需求合理開展一批就地就近小型非焚燒處置設施的建設,作為集中設施的合理補充。結合本次突發事件和未來發展影響,總體可認為目前醫療廢物集中處理設施的佈局可以滿足要求,突發事件發生後既可以利用本地設施,還可以利用周邊城市的處置設施。同時可允許傳染病醫療機構、發生一定規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後需要馬上改建的醫療機構結合實際情況,就地、就地建設小型分散的非焚燒處置設施,作為區域集中處置設施的有益補充。集中處置設施的服務範圍,原則上服務於該地級城市,各地可結合道路運輸的實際情況下開展跨區域的收集服務,優化服務範圍。新改擴建集中處置設施時(目前不少地級市醫療廢物處置設施需要更新換代),應充分考慮未來10年內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趨勢和醫療廢物產生數量的變化,考慮10%-20%的冗餘量進行設施建設規模的確定,以滿足正常情況下和小範圍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的醫療廢物處置需求。一旦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大規模爆發,正常情況下設施的處理能力不能滿足要求時,即啟動應急處置設施、應急操作隊伍和應急管理體系。

(3)將“一體系三儲備”作為國家環境生態風險防控體系建設中的重要內容大力予以落實。“一體系”是指在國家和區域層面各制定一套醫療廢物應急管理程序,“三儲備”是指應急處置設施體系、應急操作處置隊伍、專家指導隊伍的儲備。武漢疫情充分體現出應急處置設施、應急操作隊伍和專家指導隊伍儲備建設的重要性。國家層面上可通過一定程序確定出幾家應急處置設施的設備供貨商,一旦發生突發情況,應急設備供貨商即可啟動設備供應工作;各區域務必做好應急處置設施設備的儲備工作,一旦發生應急情況可先行投入使用。區域層面上可通過一定程序確定好承擔現場應急操作的企業供應商,確保有經驗的操作隊伍能夠在第一時間趕赴現場進行操作。國家和區域層面各自建立好專家隊伍,一旦應急情況發生,做好兩個專家隊伍的聯動。

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體系上,可優先考慮危險廢物焚燒類設施,若不具備危險廢物焚燒設施,第二方案可考慮生活垃圾焚燒處置設施或者水泥窯處置設施,這需要正常情況下為應急處置醫療廢物做好改造方面的準備。作為第三方案,是臨時新建就地或者就近的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採取可移動式的撬裝設備,優先選用非焚燒處置技術。

(4)加強系統思維,將相似的環境基礎設施整合後進行統籌管理。將醫療廢物處置設施、危險廢物處置設施、生活垃圾焚燒設施等性質和作用較為類似的設施統籌起來進行規劃,將這些設施的主管部門歸併為一個主管部門,鼓勵將這些城市環境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營統籌為一個項目包向社會開放。這不僅有利於推動產業集中度的進一步提高,發揮優勢企業的力量,同時對加強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統籌管理也是有利的。

(5)加大國家科研攻關支持力度。在國家相關科技研發中,儘快立項開展醫療廢物移動式處置設施研發,不僅服務於突發應急狀況下的使用,還同時服務於我國集中處置設施難以覆蓋的偏遠地區和氣候地形條件受限制的地區的醫療廢物處置需求,不斷提高設施應急情況下的有效性、適應性、安全性。同時國家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本次疫情期間各地投入使用的應急處置設施進行全面評估,為進一步遴選適宜的設備和技術,明確下一步研發方向提供重要依據。

(6)大力推動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的保障體系建設。1)依託我國危險廢物信息化管理平臺,專門建設醫療廢物應急管理的子平臺,將全國醫療廢物應急處置設施、人員隊伍等均納入信息平臺中,一旦發生突發應急情況後即可啟動該平臺,依靠信息化和大數據信息等,推動應急管理的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2)進一步提高醫療廢物處置行業的集中度,重點培育醫療廢物處置的龍頭企業(標杆企業),利用市場手段,在重點區域提高集中度。實施對醫療廢物集中處置企業處置能力和管理能力的評估,達不到相應標準要求且整改不到位的,終止委託處置合同,引入新的處置企業,打破目前處置企業認為的“鐵飯碗”。3)開展醫療廢物處置行業成本評估,充分考慮當前不同處置技術路線下的處置成本水平,加快推進各地開展醫療廢物處置收費水平的必要和合理調整。

當前我國正在開展“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編制,作為“十四五”生態環境保護的綱領性文件。《規劃》編制中應將醫療廢物應急處置管理體系和應急設施體系建設作為生態環境風險防控與風險應對重要組成內容給予大力強化,將上述建議納入《規劃》的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上下一盤棋,有組織、有序的推進我國醫療廢物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更好地保障城市生態環境安全。

原標題:環規院孫寧:醫療廢物處置的挑戰加大,短板如何補齊?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