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家》中,老严夫妇320万全款为儿买房,房产证上加上儿子女朋友的名字?有隐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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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然会有,婚前共同财产,更不要说随后结婚后仍然为共同财产,法律规定这这方面很细致,无论婚前婚后,共同财产都属于双方的,很多人说法律完善后可能不算,对不起,现在可能还没有!

其次,以安家电视剧的尿性,如果不在老严家发生事故,简直天方夜谭,老严儿媳妇的小心机所有人都看到了,大家都不说,装个样子给娘娘看而已,老严老戏骨,不可能出场几分钟就下线!

最后,只有徐姑姑说的话最细致,没有压力的年轻夫妻,最终走向离婚的概率无限增长,尤其编剧还给了老戏骨老严一个善良无脑的设定,给了儿媳妇一个心机无限的设定!不在这里挖坑简直侮辱编剧智商!

ps:不虐我心,如何收视率暴增,故意的!真心不希望老严再次上线!因为太怕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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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徐姑姑所说的,看老严的儿子和儿媳妇不太靠谱,担心以后会有问题。

老杨夫妇在上海要卖多少个包子,才能攒的这320万,花尽了毕生积蓄,全款为儿子买了一个1室1厅的房子,而且房产证又写上自己儿媳妇儿的名字,这个儿媳妇儿的做法也太着急了。



刚开始老严夫妇,对于在房产证上加上儿媳妇儿名字,这件事情是不愿意的,他们的表情是有些犹豫的。但当他们知道了,他们的儿媳妇怀孕以后,他们有了孙子,他们的表情立马就不一样了,他们高兴地同意了,加名字这件事情。

从儿媳妇懂得能用孩子,能让老人高高兴兴的,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个儿媳妇儿也是一个心机很深的人,知道想办法为自己谋得利益,并不是善茬一个。





能让老严的儿子说出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说明这位儿子也很听儿媳妇的话,将来有可能发生为了老婆而不要父母的事情。

如果老严夫妇年龄大了,失去了劳动能力,挣不来钱会怎么办?

老严夫妇现在是可以凭借自己的劳动,自己的体力卖包子来挣钱,但如果再岁数大一点,行动不方便,没有了力气来包包子,这样也就没有挣钱的能力了,会不会遭到儿媳妇儿的嫌弃和无礼对待。



老严夫妇花光了自己的积蓄,再向儿子和儿媳要钱,会有那么顺利吗?

老严夫妇两位老人,再加上儿子儿媳和孙子,一家5口人挤在一个1室1厅的房子里,时间长了的话,人的心情也会变得压抑起来。



如果两人老人生病或身体不能自理,又在那样一个环境里面,再遇到一个有心机的儿媳妇,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我们真的难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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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海清和孙俪的粉,《安家》我是一定要看的,今天不讨论女神的演技。电视剧一开始就涉及那么刺激的话题。老人出资给儿女买房那么敏感的话题。

严叔和严婶在上海一线城市,开包子豆浆铺,攒够了一室一厅的房子款。儿子马上就打结婚证。婚房就提上了日程。

儿子提出要加上倩倩的名字,给媳妇安全感。

剧中,严叔严婶要全款买一室一厅,孙俪和罗晋,倒是建议严叔先付首付,然后做个公积金和商贷组合。剧中没有讲是结婚前买还是结婚后买。那么,关于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法律上是怎么说的呢?

先不考虑上海的限购政策。因为作为没有沪籍的外地人在上海买房,一定要有社保和结婚证刚需的。剧中人不一定够。

一、婚前买房。

婚前买房,父母出全款,登记在严叔儿子一人的名下,父母赠给儿子一人。这个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婚前买房,父母出全款或者出首付,登记在儿子和媳妇名下,那么,房屋认定份额的结果不是明确的,法院处理,在实践中也是有争议的。

最高院民庭的观点,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父母出资部分由自己的子女按照比例享受份额,也就是说虽然加上了媳妇的名字,但是由于是严叔和严婶全部出资,那么女方也是没有份额的。婚前买房,严叔严婶出首付,即使登记在小两口的名下或者女方的名下,严叔严婶出资相对应的房产份额也是儿子的。

在实务中,又有不同的做法,还要结合登记的具体情况,是按份还是共同。比如上海的做法,虽然登记在双方的名下,如果登记了份额就按照份额,没有登记份额,共同共有,如果涉及离婚,出资一方可以多分,具体可详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的规定。可能各省有不同的规定,需要具体看。

二、再说婚后,父母出资买房。

如果严叔的儿子已经领了结婚证,法律是认可结婚证的,不认可婚礼仪式。

婚后,严叔买房,全资出资,登记在儿子一个人名下,是对自己儿子的赠予,是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为《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

婚后,严叔买房,全额出资,登记在小两口双方名字,适用于《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严叔买房,部分出资,登记在儿子名下,不适用《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根据实践中经验,此种出资属于对夫妻的赠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此种处理观点,最近出现了挑战,有的父母主张是借给小两口的,不是赠与。老两口倾其所有,是缓解小两口的压力。杭州出现了相关案例。

年轻人尤其刚参加工作的年轻人,没有那么多钱,父母出资买房,在生活中,大量存在。所以,容易产生纠纷。

房产是不动产,对外实行公示公信原则,加不加媳妇名字对老严家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如果做贷款,让儿子和媳妇贷款,一方面不让小的啃老,给小的压力,督促进步。媳妇要加名,如果不出资就加名,那么一旦小两口离婚,那么女方就要分出一半,所以,如果小两口还贷,女方有贡献,那么女方分割房产是应该的。

其实,罗晋知道老严没有理财的头脑,罗晋说剩余的理财,也只是个说辞,罗晋和老严多年的关系,深知老严的不易,也是为老严着想。但是,最后还是让出钱的当事人自己来决定。

其实,如果让媳妇做变通也是未尝不可。儿媳妇你也要拿出自己的理由,比如不要彩礼、出装修费用,或者买车等等,毕竟一个包子一个包子的买出来的钱,不是中大奖偶然得来的。

每个人都希望家庭和睦,子孙满堂。但是买房这么大的事,还是要慎重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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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有隐患。

首先看到老严夫妇的儿子时,我就觉得他们的儿子不靠谱,后面肯定要出事。

其次,老严夫妇的儿子看起来呆呆傻傻的,一点也不像是聪明人。估计老严夫妇的儿子爱惨了他女朋友,不然他们又还没结婚,怎么会用父母所有的血汗钱全款买房,还加上自己女朋友的名字呢?

最后,现实有太多的家庭为了买房加不加媳妇名字而闹翻的,个人觉得如果老严夫妇的儿子是个懂事的人,肯定会劝父母亲写他们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他和女朋友的名字。

毕竟这些钱不是自己挣来的,写自己的名字住的时候也不会安心。

老严夫妇应该听徐姑姑的劝,不要全款买房,可以贷款买,把钱留在银行,突发情况的时候不至于没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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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后期老严儿子婚姻不幸福导致离婚,那到时候分家产是有女方的财产的。即便老严能提供房子是他们老两口掏钱买的,那也有女方的一份!还有就是当老严在犹豫要不要加女方名字时,镜头给到女方,很明显看出她是很想让加上自己名字的,还有就是徐姑姑建议做一些商业贷款,镜头再次扫到女孩,很明显她是不太乐意的。这就为后期埋下了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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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肯定是有的,就从老严儿媳的那句我开心了,宝宝就会开心,足见她的小心机,完全是用老人想好孩子的心愿来当筹码,不排除撒谎假怀孕,哪有这么巧,在老严犹豫的时候临时揭露喜讯的。

徐文昌的建议很好,父母不能散尽积蓄,给孩子付完一部分已经很值得感恩了,后期夫妻一起承担分期,这样加上去名字还能说得过去。

让孩子承担部分压力,也不是说完全不管不问,承担不起时还是可以寻求父母帮助,但是两种意义是不一样的。

老严儿媳明显有问题,是想空手套白狼得到利益,这样的媳妇后面还要折腾,老严夫妇会伤心的,怪也只能怪儿子不争气,一副欠揍的样子毫无担当,全让小媳妇折腾,忘了父母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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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这个电视的时候,我的想法和徐文昌很像,因为我看那个儿媳妇好像很有心计,我想老严两口子卖包子的血汗钱,千万不能付诸东流,要有儿媳妇儿子孝顺的晚年!当然这种担心可能是多余的!但是加上他女朋友的名字,房子有人家的份儿了!我感觉跟给人设置目标的是的,你必须做的好我才给你绩效,否则我不能给你!考验现代年轻人的太多了!现在的婚姻太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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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全款,只要有人能证明钱全是老两口交的,儿媳妇没有出资,添了名字也没用。如果儿媳妇有出资证明,即便房产证是没名字,房子也有人家的份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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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环节是一定有隐患的,后面一定还会后患无穷的。

我们没有在大城市生活过,但是,也对大城市的房价之高是有所耳闻的,有的人家,穷其一生,也就是能勉强凑够一套小房子。而房子也就是一个家的承载,不管穷富,房子成了刚需。

也听说过很多人为了房子不得不放下身段,或者兄弟姐妹之间采取 各种尔虞我诈的事情。

像剧中,老严夫妇就是一个卖包子的,他们也说了,一个包子一个包子地慢慢地攒出来的这套房子钱。

而他们的儿子,看起来也不像是特别成器的模样,而儿媳妇一撒娇,老严夫妇就动摇了,就加上了儿媳妇的名字。

那个儿媳妇看起来也不像是个省油的灯。

估计以后 ,老严夫妇还会因为这个房子而闹得鸡飞狗跳,一定会上火的。

所以,回过头来想一想,还是徐姑姑那种人情味的卖房,应该是相对靠谱的。

不过,唉,指望中介能有良心,不太好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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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肯定有,最坏的隐患就是一旦离婚法院认证不认人,女方分一半。

但是谁会考虑这个呢?允许结婚,肯定是经过考验的,而且孩子还没结婚就防着人家离婚,这样的家庭不会幸福,两个孩子结婚,组建家庭,如果真的想过日子没有二心,那房产证只是一个房子证明,而不会成为呈堂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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