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龙“大手笔”助企业复工复产

株洲日报记者 胡乐 通讯员/文石金 何宗佑

2月24日,记者从云龙示范区获悉,该区将对返岗员工、复工企业进行补贴,其中返岗员工最高补助200元/人,企业招工补贴最高达30万元,并且政府将为企业包车接员工“买单”。

根据该区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十条措施》(下简称“十条”)规定,该区规模工业企业或上年度纳税额超过100万元的工业企业和重点项目,按60元/人标准一次性给予单位防疫物资采购资金补贴(2月20日前上岗);返岗员工按照2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由企业统筹补贴至员工(2月10日至2月20日期间返岗),2月20日至2月25日期间返岗,奖励100元/人;疫情解除后当月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数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300元标准补助给企业,每家企业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2月21日至3月31日期间招工);疫情期间企业和重点项目员工来源地较集中(30人以上)的,组织专车、专员、专业医护人员进行“点对点"包车接送,包车费用由区财政全额承担。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十条”规定,对承租云龙资产类生产性用房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成创业团体等,实行“两免三减半“政策,即免收2个月租金、减半3个月租金;自1月1日起,企业通过公益性组织、政府部门、疫情防疫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肺炎疫情的物品和现金,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对疫情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按照规定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免疫情期间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疫情防控期间,区内工业企业及其项目,省级以上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最低标准收取,市级和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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