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空庭审,智慧检务保障检察办案不停步


隔空庭审,智慧检务保障检察办案不停步


“本院认为,四名被告人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款之规定……”2月24日,东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闫霞、书记员苏田苗使用远程庭审系统“隔空”出庭支持公诉,通过网络视频方式办理了一起妨害信用卡管理案件。


隔空庭审,智慧检务保障检察办案不停步

隔空庭审,智慧检务保障检察办案不停步


现场大屏幕上,检察院远程庭审室、数字化法庭等不同场景的画面同步显示、各方实况一目了然。公诉人通过远程庭审系统与法官、被告人连线,核对身份、出示证据、确认认罪认罚具结书,准确把握庭审全过程。整个庭审过程视频传输信号稳定,画质清晰、声画同步,顺利完成了所有法定庭审程序。


疫情期间,东胜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干警尽可能减少外出办公、办案,以案卷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采取视频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开展相关工作。采用远程提讯、线上庭审等方式,既能有效避免因人员聚集所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同时也能让案件承办检察官在诉讼期限内及时完成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等工作,确保刑事检察业务各项工作不停不等不拖。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