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开荒了十亩地,现在还种着,一直没交任何费用,怎么办?

用户2985271296952


你去你们那里土地管理所 申请一下土地承包就行

先在村上打个证明 居委会 打一个 如果没有人有意见 就可以了

然后那个土地就是 国家每年还给补贴呢





云南帽子哥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觉得有可能的。就那我们这里来说吧!

我们这里是商丘市的最西面和开封市的兰考县和杞县搭界,大家都知道焦裕禄在兰考县治碱治沙的经历,我们这里当时也有好多流沙地,特别是和杞县西寨乡林场搭界的地方。

我的一个远方的亲戚就是那边的,但是村委会给每一家都分了将近10亩的流沙地,经过3-4年的树木和打了几眼浇地的机井,终于能够正常的种植西瓜和花生壳,但是不能够种植小麦,玉米等农作物。在2000年的时候村委会就开始对这些流沙地收承包费了,当时是10亩多地10年8000多块钱一次性交清。

现在已经过了好几年了,由于村委会也换了人了,所以到现在也没有人在找我的这个亲戚来要承包费了。那就自己继续种植呗。

由于在前几年我们这里已经对土地进行了确权,在统计自己承包的土地面积的时候再把这些土地统计上就可以了。这样就有了土地证了,自己在以后的种植过程中就不用在担心出现其它的问题了。主要是咱们国家现在对承包土地又延长了30年,并且还不在交公粮了,所以题主需要做的就是在土地局统计自己承包土地的时候,一定要把自己开荒的土地给报上去就可以了。


豫东小农


这种地你有使用权,属于村集体公用地,你可以继续种,但荒废了别人也可以开采来种,不用交什么费用,以前好象也不用交,我记得小时候我爷爷也开了好多荒地种,那时种得热火朝天,现在也都荒了,我要回去了也把它开出来利用,荒了太可惜了!


品味人生九江大明哥


种地早已不纳税,还享受国家政策补贴呢!你二十年前开垦的十亩荒地,在当时也是担惊受怕的事情,今天粮价不涨反跌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撂荒地多的是!

你惦记着一直没有交过什么费用,因为是自己开垦的土地,也可能不会享受到政策补贴,"交"与"补"相互抵顶、扯平之后,你还亏着呢?

开垦荒地投入不少吧?计算过没有?况且又没领到政策补贴,种粮投入收益比不合理,你能坚持下来,也算是质朴实在的体现。

不过,你的问题可以歪打正着的争取到补贴政策,何乐而不为呢?把那十亩地通过所在村民小组,协商交给集体,再履行手续承包过来(开垦费用顶着承包费),同时再领取政策补贴,方为上策。

(网络图片)


莫忘初心242650426


我是长期从事农村土地流转的,根据我的经验和专业角度提供一些建议给您。

不知道是您还是别人开荒了这10亩的耕地,另外,这片耕地还种植着东西。

以上是个背景。

首先,您说的这片地属于四荒地,四荒地指的是未开发过和未确权的土地,特别明显的就是没有任何的权属证明,只有村集体或者村民进行开发的痕迹。

再次,开荒过的四荒地,其实如果是自主开发的,就不需要缴纳费用;如果是村集体一起开发的,那就需要向集体进行缴纳流转费用。

最后,开荒和种植了20年,还没有确权,这个应该是有一定问题,建议可以和村集体或乡镇的农业农村部门反映,进一步确认这块地的权属和规划性质,具体来定。其实没有权属证明,以后如果遇到征收,对自己来说也是很吃亏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一定的帮助,谢谢。


玩地


我是豫东南瓜,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 二十年前开荒,一直种着,说明这不是个人的地,是公家的地,一般这种地只要不开发就没人去理会,所以你尽管去种,即使后面突然要用这块地,你就全当白种这么长时间。

豫东南瓜


不知道你那块开荒地是属于林业的、还是属于以前生产对弃耕的。

如果是属于林业范围的,这几年一直在退耕还林,要是让你退耕还林那只能退耕了,就算是以前你交过林地补偿费用也是没用的,因为我家也有开荒地,都快种了三十年了,曾经也交过林地补偿费用,前几年也退耕还林了。

假如要是以前生产队遗弃的地,这种情况只要生产队不管你要费用,不往回收地,那你就种着呗。

如果有一天你种的这块地真的发生了争议,你可以去咨询一下懂得土地这方面专业人士。


1村里人


怎么哥们,听你那意思,你开了荒地种了20年,一直没交钱,心里挺过意不去是吧?你打算找个地方说道说道,为啥没人来收你的钱?还是怕一直没交费用,到时候有人上门问你一次性要钱,你怕付不起?别说哈,这真是“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你成天怕这怕那,还用不用过了?

告诉你吧,农村开荒种地,现在虽然有严格限制,不能破坏生态环境,不能随意开垦林地等,但你20年前开垦的荒地,当时既然没有人出面制止,你又耕种了20年,从来没人干涉,这说明你没有构成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既然如此,那么国家对农村零星开荒的政策是,“谁开荒,谁受益”,可以无条件的耕种,这不同于承包或叫行的土地,需要交纳相关费用,这地完全是你自己开的,在没有收归集体以前,你完全可以自主耕种。

刚才说过,“在没有收归集体之前”,为什么会这么说?因为农村的土地都是村集体的,你虽然开荒后有使用权,但土地的所有权是村集体的,你开荒的土地无法办理确权证书,只是大家公认你暂时使用罢了。但是,如果到了土地承包期,农村土地需要重新调整承包的时候,要摸清土地底数,你这开荒的土地,就有可能会纳入村集体的土地,重新对外发包,这时候,你就丧失了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土地回收后,如果你再想耕种,那就要按程序进行承包或叫行了,到时候,你想不交钱,也会有人向你收取的。不过,按照规定,村集体如果想收回你的开荒地,是需要对你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的。当然,如果你想长期使用该土地,可以与村集体协商,先与村集体签订相关的承包合同,然后再向政府申请发证,取得所开荒土地的承包使用证,

但是,农村的开荒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千万不能挪作宅基地或其他用处,这是硬性规定。另外,如果你开荒后又撂荒两年以上,别人再去开垦耕种,那这地就归别人使用了。

综上,20年前你在农村开垦的少量荒地,既然没人向你征收费用,也没人出面进行干涉,你完全不必多虑,安心继续耕种就是了,没有人会向你征收你以前耕种的费用,到将来要归公的时候,即使你交上一定的费用也照样归公。总体原则是,土地归集体,但在不对环境造成破坏的情况下,谁开荒谁受益,就这么个道理。但遇到村集体干涉或者收归集体,那你也没脾气,毕竟土地是集体的,你说是吧?


齐东晏子


真是好笑呢,种地收取费用的年代是不是已经消失很多年了?现在我们种地,不仅仅不需要交费用,还有的庄稼会得到国家补贴,什么小麦补贴,大豆补贴等等,自己开出来的荒地除了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外,还不能够享受很多补贴呢。

很多很多年了,以前每亩地耕种会收取一点点费用,自打2006年1月1日起:农村税条例废除。从此农民承包土地无任何收缴费用。后来逐渐完善到农民种地有补贴。

二十年前开出来的荒地,还有十亩之多,看出来题主真是个勤快的农民,那应该是两千年左右,可能那会儿农民种地是收取一点地地税,但是一亩地好像也没多少。

如今二十年了,能够很好的耕种十亩土地,好像是件挺辛苦的事情,放心继续种吧,只要不妨碍集体利益的情况下,没有人会因为各种费用来为难你的,不过种自己开荒出来的土地却没有土地使用权,比如若是以后遇到土地征用时,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会得到一定的补偿,而这十亩地啥都没有。

以前我们村有一片土地,因为被征用,征用时人家不是按照土地现有的数字给予补偿,当时有勤快村民在每年耕种时逐渐把地周边的荒芜处开发出来,于是原本一亩地的,可能在征用时变成了两亩或者三亩地,但征用时是按照各家各户土地使用证上面的地数量来给予补偿。

当时是每亩地以后每年补贴1000元,这让那些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农民很是上火,甚至有人不服,各种咨询,后来不得不放弃,但还有另外一个情况,如果自己开荒种上了果树,那么土地征用时可能会补偿果树损失费用。我们村这些情况都经历过,并不是按照各种农业条条框框来回答问题,是那些年村里有不少土地被征用,这几种情况都有,所以我是用经验来说的这个事情,

题主这十亩地估计只要不影响到以后征用,应该是种植过程中没有任何收费,但也享受不到国家种粮食补贴,而遇到征用时要悄悄拿出来。别想着获取补偿费用。


悠然见东山


首先土地使用权要分国家、集体或私人的,一:国家的土地除了征用或租用都会给你一定的补偿或租金,二:集体的只能还给集体或承包。三:私人土地使用权是从1978年起到2038年60年不变,土地使用权主人不收回不问你收费你还可以继续免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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