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法院线上宣判宁湖污染案,邱圣东等6被告被判刑罚

2月17日上午,安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利用"云会议"系统对邱圣东、周志华、王文峰、田红、居闯、何园园等6名被告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进行了线上宣判,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邱圣东、周志华有期徒刑十个月,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文峰、田红、居闯、何园园拘役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分别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安宁法院线上宣判宁湖污染案,邱圣东等6被告被判刑罚

同时,判决六被告连带承担水污染应急处置费46967.93元(已履行完毕),及对库存甲醇废液处置及运输费用合计273081.8元,用于消除危险(已履行完毕),并就本次污染环境事件通过安宁当地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至此,这起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污染环境案件终于尘埃落定,案件的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提高了司法机关查办案件的透明度,引发更多公众关注、扩大了公众知情权,在以案释法、以案为戒,法护安宁绿水青山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彰显了新时代环境资源"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的司法理念。

安宁法院线上宣判宁湖污染案,邱圣东等6被告被判刑罚

案件前情回顾:

2019年5月21日,市民发现安宁宁湖公园湖水发行出现"红色"区域,由此引出一起非法排放"废醇"废水污染环境案。水务管理、公安机关、环境监察、市场监督、应急管理、市检察院等相继介入,并迅速形成合力,第一时间查获污染源生产场所,清除宁湖污染水域,开展水质对比检测;在充分查实涉案物资后,积极开展查扣污染源隐患无害化处理,确保案件及时依法查办的同时将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2019年12月30日,安宁市人民法院对涉案的邱圣东、周志华、王文峰、田红、居闯、何园园等6名嫌疑人公开审理,对六被告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从废弃甲醇中提炼燃料、销售,非法排放生产废水,造成宁湖部分水域污染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

据此,安宁市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作出了上述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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