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理髮場所復工的公告

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為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生活需求,即日起,我旗境內理髮場所達到以下疫情防控要求的,可向旗衛生監督所申請復工並備案(巴彥呼舒鎮以外的地區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所申請復工並備案),現場查驗合格後准予復工。

1.准予開業的理髮場所必須具備有效的衛生許可證,保持室內外環境衛生整潔,每日做到早、中、晚三次消毒。營業之前,必須開窗通風,打掃、清潔地面、桌椅、門窗、牆角及工作臺。用品用具進行分類清潔、消毒,並做專門消毒記錄。

2.各場所負責人為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要全面採集瞭解上崗員工動態並登記。員工必須無發熱病史,有疫情發生地區生活史、旅行史以及與確診病例有密切接觸的員工,在隔離期內不能返程返崗。員工每天進入經營場所前要測量體溫,防護要到位,必須配戴口罩、穿工作服。

3.要在理髮場所顯著位置張貼疫情防控宣傳材料,提示顧客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顧客不得入內。

4.實行顧客預約理髮,並查驗身份證,做好登記(包括顧客姓名、電話號碼、家庭住址、有無外出經歷等)。

5.預約時理髮場所要安排錯時理髮,顧客不得在店內等候聚集。理髮師每人每天服務顧客不超過20人,理髮場所在崗理髮師不得超過3人,工作時間為上午9:00—下午5:00。

6.顧客、理髮師及店內其他人員必須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不予提供理髮服務。顧客理髮前應在家洗髮,不得在店內洗髮。

7.理髮公共用具(理髮刀具、頭梳、毛巾、圍巾等)消毒設施和制度要落實到位,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理髮用品用具所配備的數量能滿足清洗消毒週轉的要求。

8.理髮場所僅提供基本剪髮服務,不提供染、燙等複雜服務。不提供理髮服務的美容店,繼續暫停營業。

科右中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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