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庭审方式支持公诉

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防止当事人超期羁押,广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积极梳理春节前向广阳区法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认罪认罚轻刑案件的羁押期限,多次与广阳区法院沟通协调,确定远程庭审相关事宜。2月21日下午,该院利用远程庭审系统对被告人曹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庭审方式支持公诉


庭审中,检察官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宣读起诉书,就指控的犯罪事实与羁押在看守所的被告人曹某某实时视频对话。法庭依法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审查了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具结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庭审全过程画质清晰,示证规范,步骤有序,公诉人、辩护人相继发表意见,被告人曹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法官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当庭宣判。

廊坊市广阳区检察院首次运用远程庭审方式支持公诉


正值疫情防控阻击战关键时期,广阳区检察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通过远程庭审支持公诉,减少人员流动,避免人群聚集感染,降低疫情扩散风险,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确保了各项检察业务在防控期间高效、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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