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防护墙”、设好“监督网”积极推进防疫期间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肇州县人民检察院积极主动应对,聚焦监管场所、社区矫正监督重点,着力创新举措,筑牢“防护墙”,设好“监督网”,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落到实处,防止疫情在特殊群体中发生传播扩散的风险。


筑牢“防护墙”、设好“监督网”积极推进防疫期间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精心谋划,强化工作联动。该院驻所检察室在全省启动防疫工作一级响应机制后,第一时间联系看守所,健全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强化监管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精心安排驻所力量,在看守所全封闭的情况下,利用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同步监督,暂停家属会见、律师会见等,主动与看守所形成合力,坚决防止疫情传入,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权益。

严格制度,把住安全关口。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驻所检察干警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办公期间全程佩戴口罩,每日对办公室、监控室以及会见室等场所全方位消毒,减少监管场所疫情传播风险。同时,始终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把好监区食品卫生和安全质量关,重点查看在押人员食堂环境是否按规定消毒处理等,要求在押人员搞好个人和监区卫生,及时通风换气,引导在押人员科学防治,提高抵御疾病能力。另外,加强了对在押人员开展新冠病毒防控知识方面的宣传教育,要求驻所干警每日认真排查监区内病患情况,对感冒发热病患重点关注,第一时间上报,引导在押人员正确防疫。

跟踪督检,协助远程提审。该院还建立了疫情“日报告”制度。驻所检察人员每日向院里报告监管场所当天有无感染、疑似感染、发热人数,出入所情况,提审会见等疫情防控情况和监区安全情况,每日严格督检,以最严的措施、最严的纪律、最严的防控做好疫情防治和在押人员监管工作。同时,强化办案协调对接,疫情期间采取非接触式提审办案模式,充分运用远程提审缓解办案部门提审难的问题。对刑检部门确需提审案件,执检部门积极协助办案人员与看守所沟通,根据办案期限,按照“先急后缓”原则有序安排远程讯问室使用,自疫情发生以来,已对6起案件的7名在押人员进行了远程提审。

创新方式,加强矫正监督。为抓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该院创新监督方式,建议县司法局充分利用微信、QQ、手机定位等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全县网络社区矫正大格局。刑执干警采取网络、电话等形式开展个别教育、线上学习和人员流动监控。从1月至今,全县130名社矫人员每天向司法所报告个人身体健康状况,司法所将收集信息上报检察机关,干警每日对社矫人员随机抽查,通过微信视频通话形式了解实际情况。同时,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途径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做到不串门、不集会、不信谣、不传谣,确保将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到位,社区矫正对象动态掌握到位,严防脱管、漏管,严防新冠病毒疫情的传播扩散。

为切断疫情的传播,该院领导及第二检察部干警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强疫情防控监督,以严密有效的防控举措,筑牢监管场所安全防护墙,确保在押人员和社矫人员无一例感染新冠肺炎疫情,为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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