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遭遇過的公司裁員招數是什麼?是如何應對的?

豆豆豆愛生活


對於這些直接導致裁員的突變,大多數人是沒有預見性的。

如果你被裁員了,該怎麼辦呢?首先要調整好心態,不要怨天尤人,要學會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同時更要關注單位的裁員程序和對被裁員工的處理,注意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2008年《勞動合同法》及其實施條例以及《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出臺,都為勞動者維權提供了強有力的武器。

前些天我的同事接了個勞動爭議的案件:李明,今年28歲,在一家房地產中介公司上班,05年進入公司,一直勤勤懇懇工作,在08年下半年時由於受金融危機影響,全國房地產市場不景氣,公司進行了裁員,李明也在裁員名單之中。李明找到公司進行理論,公司是這樣回覆李明的:鑑於你在幾個月前汶川地震捐款時只捐了10元錢,不符合本公司仁義誠信的文化理念,所以將你開除。李明找到了我的同事,想通過法律途徑來保護自己。通過與李明的聊天,我的同事瞭解到李明自05年參加工作以來基本每天晚上都延長工作時間,週六週日及法定節假日也未正常休息,但公司從未給付過加班補償。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之後,公司組織員工捐款,要求李明最低捐款100元,否則辭退。此時李明的母親住院治療急需用錢,加之李明的兒子剛出生不久,根本沒有經濟能力捐款,公司即以李明未按照公司要求捐款為由將其辭退,並不給經濟補償。

我的同事接手案件後,經過調查發現公司這幾年還存在未按照約定日期發放工資,而且有幾個月的工資低於當時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並且公司未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為李明繳納社會保險。律師根據以上情況幫助李明提出瞭如下請求:

1. 請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

2. 請求公司為李明補繳保險差額;補發延遲支付工資補償金以及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差額;

3. 請求公司支付李明加班費

為了證明以上事實,首先要證明李明與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基礎,也是雙方意思一致的結果,在李明與公司的勞動合同裡還發現了對林李明有利的一條,合同規定公司每月十五日以貨幣形式支付工資,無故拖欠或不支付工資的,除全額支付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其次就是打印工資卡、工資銀行對賬單以及查詢社保賬戶,用以證明有哪幾個月的工資未達到天津最低工資標準,並且計算出平均工資,作為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賠償金的計算依據。再次就是考勤表,用以證明李明近3年的工作時間及加班事實。在律師的建議下,李明找了兩個同事對因捐款而被辭退的事實以及加班情況作了證明,開庭時,雖然公司對一切請求予以否定,甚至不承認李明是公司的員工,但是在證據面前仲裁院支持了我方的請求,李明也得到了應有的補償。

本案正是由於前期在證據收集上律師做了充分的準備工作,所有的請求都有證據支持,勞動者的權益才得到了保護。現實中許多勞動者之所以被公司辭退後選擇沉默,正是由於沒有證據支持自己,畢竟法律是講證據的。

另外,企業經濟上的優勢決定了可以輕易獲得專業法律服務,而且請一個律師或律師團隊就可以應對所有的勞動者。而勞動者各自為戰的方式,即使同樣得到專業法律服務,每一個勞動者請一個律師在成本上就遠遠高於經濟強勢的企業。同樣力量的對抗,企業成本遠遠低於本就經濟困難的勞動者。我覺得,勞動者還可以採取集體談判、仲裁或訴訟的方式,這樣,無論從力量上還是成本上都是一個更好的選擇。



阿學x


遇到過的公司裁員招數,我是如何應對的,簡單聊兩句。

我經歷過兩家公司,有這個變動,很幸運的是,其中一家我屬於不被裁員的人,另外一家屬於被裁員的名單,分別說說兩家是怎麼度過的。

第一家公司,一家上房地產上市公司。

當時要裁員,是因為集團的銷售業績不好,加上整個集團的業務擴張速度太快,燒錢的項目太多,沒著,最後要裁員度過一輪。(主要是我當時在的這個項目,不靠譜,燒了好多錢,沒辦法,從上到下,換了好幾波領導,也沒搞出點什麼成績)。

當時知道的是,因為集團總部那邊的領導,有一些事情做的不到位,大方向沒搞清楚要怎麼搞,但是人員擴張非常快,以至於業務還沒落地,城市已經開拓了不下十幾二十個,養了好多團隊。

裁員的時候,是有感觸的,是我所在團隊的領導,跟我提過,團隊的xx要離開了,因為有指標在這邊,沒辦法只能這麼做,而我屬於安全地帶的人(偷偷開心),但因為在團隊乾的不開心,沒多久,自己提了離職,因為老領導找我回原團隊,繼續開始拓展新業務。(殊不知是另外一個火坑)

在這一輪裁員中,我屬於主動走的,沒趕上裁員,這個應對辦法就是,我迅速找了一份別的工作。

再後來公司持續裁員,裁到另外一個我非常討厭的財務同事時,好像發生了點故事,據說他給公司高了,申請勞動仲裁,本來吧不走這個程序,還能多拿點補償收入什麼的,離開休息,再找就好了,現在可倒好,官司沒打完,工作也沒找,補償也沒了。

第二個裁員潮,很遺憾,屬於名單上的人。

上一段裁員經歷中,我提到老領導找我回原團隊,然後我就離職回去了。

剛回去也很好,工資有提升,相對於之前是有40%左右,但相對於現在這份工作,沒多沒少,也是因為當前工作的不順心,才下定決心回去一試。

9月份入職,還參加了公司核心部分的集訓,閉關培訓大概一週的時間,期間各種溝通,各種儀式,也確實收穫了一些經歷,有哭、有鬧也有笑,鬥志更強,決心更深了。

這只是前奏。

培訓結束後,接近中秋節,請假和媳婦兒去了趟吉隆波,玩了一趟,假期結束回到公司,迅速感受到氣氛的不對勁。相比一週前,這次的感觸非常深,公司的人少,各位領導不在,同事之間嘀嘀咕咕的。

後來已經知道,公司因為融資不暢,業務萎縮,要裁員了,而這次,我屬於名單上的人,但也沒啥準備,沒有後路,也沒有找新的機會。

某個週六上午,臨到我被各位領導談話,因為實現已經知道是這個結果,溝通的時候,自行說到問題所在,有兩種可能,降薪或者離開,但結果是離開,接下來就是溝通關於賠償的事了。遺憾的是,我二次入職不滿2月,雖然之前在公司待過近2年,但重新入職,意味著是新員工,沒過試用期,離開沒任何補償。

也沒對公司有太大意見,畢竟這是自己的選擇,該承受的,確實該承受,職場混的,哪有永遠不見面的事兒。

平靜的接受,坦然的面對,自信的溝通,爽快的離開。是這一次我處理被裁員的對策。

後來聽說公司一個朋友和公司打了官司,原本是原告,後來成了被告,再後來的事兒,就不知道了,就知道那個官司到現在都還沒解決,何必呢,下一個公司在找工作,會不會因為這個,在整體印象上有減分呢,誰也說不定。

裁員,本身也是公司迫不得已的事兒,倒也不是公司非要裁員,否則他之前為什麼會招這麼多人,即便是膨脹,本意也不是為了招人再裁員,這都是現實不允許的事兒,有時候如果不涉及什麼大問題,倒不如坦然面對,愉快離開。

答主:深漂大叔,人稱老漂兒。

一個喜歡讀書和深度思考的大叔。

點擊加個關注,謹防丟失。


i深漂大叔


嘿🤭

我還真被老闆套路過。

這也是我後來才唔到的,老闆有裁掉我的念頭,我當時還真不知道。

這一晃也是十幾年前的事情了,那時在一個公司上班,也上了有四五年了吧,我在公司是做財務的,也就是做賬的。有一段時間就感覺老闆總是時不時的訓斥我一頓,有時有點莫名奇妙。我覺得我的工作很正常的啊!沒犯什麼錯誤啊!而且,作為一個會計,在工作上是一定要加倍小心格外細心的,怕由於自己的一個疏忽給公司造成損失。

可是就莫名其妙的會被一頓臭剋,我每次都是好好好,是是是下次不會了,完全服從命令聽指揮。可是,過段時間,還是照舊。這樣持續了三四個月,我實在忍不住了。

老闆,我辭職。

到此為止,我在這個公司的工作圓滿畫上了句號😆



菊子姐


當企業在遇到經濟危機的時候,最常見的應對辦法就是裁員,企業按規定也可以裁員但是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裁員。我本人就遇見過一次,當時是因為家裡有事請了一個月的假,後面還沒有一個月的時候人事打電話過來說我的假夠不夠,如果不夠就不用先急著回來,可以繼續在家裡面待著,後面問公司關係好的員工說公司出現了狀況也沒有繼續招工了,公司裡面還在到處傳說要辭工。當時我就知道打電話過來的目的了,想以休長假的目的來讓我辭職,只不過說的比較委婉點看你自己去理解。說到這裡對於裁員如果公司一定要裁員,而且一定要裁掉你那麼你要等到HR來,讓他和你談離職時間,手續,賠償和自己結算。不要傻乎乎的馬上跑去辭職回家了,最後利益受損的還是你自己。


知識爆發時代


我原來在一傢俬人金礦工作,主抓生產和後勤。

老闆有很大猜忌心裡,總感覺別人會在生產時候私下撈取他的金子,每次生產的半成品金錠也是由兩個人同時管理,保存(有一個他的親戚)。就是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是被猜疑,老闆還是安排了第三個人(後來知道了)。相互背後監督,一個制約一個,打小報告。

後來幹這個活人多了,慢慢的生產提煉技術會的人多了,開始冷落人了,不找你說話嘮嗑了,有事找他總是有事。後來自己感覺被冷落了,排擠了,自己何必在一起謀事,自己就出來了。


小男孩chn


我親身經歷過很多次裁員,但由於是國有企業,出臺的很多招數還是非常講究的。員工們也鬧過幾次,主要還是嫌錢少。我是在最後一次結束了戰鬥。總體還可以吧,比較滿意。但是私人企業就不一樣啦,有一個在摩托車行業排名第一的廠家。也不解僱你,也不跟你協商,也不出臺什麼政策!讓你待崗。每個月發1000多塊錢。然後一個星期兩天上午培訓(你沒有辦法找別的工作的),最後活活的把你靠走。多麼高明的套路啊!


墨客生


企業在遇到經濟危機的時候,最常見的應對辦法就是裁員,企業按規定也可以裁員但是要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裁員。我本人就遇見過一次,當時是因為家裡有事請了一個月的假,後面還沒有一個月的時候人事打電話過來說我的假夠不夠,如果不夠就不用先急著回來,可以繼續在家裡面待著,後面問公司關係好的員工說公司出現了狀況也沒有繼續招工了,公司裡面還在到處傳說要辭工。當時我就知道打電話過來的目的了,想以休長假的目的來讓我辭職,只不過說的比較委婉點看你自己去理解。說到這裡對於裁員如果公司一定要裁員,而且一定要裁掉你那麼你要等到HR來,讓他和你談離職時間,手續,賠償和自己結算。不要傻乎乎的馬上跑去辭職回家了,最後利益受損的還是你自己。


風語7899


我來說一下,身邊朋友經歷過的不同的被裁員的招數,以及應該如何正確的應對,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一、珺兒在公司幹前臺工作,入公司三個月後懷孕了,領導知道後,說當初面試的時候,跟你強調過前臺是一個講究形象的崗位,當時你說不打算要孩子,並跟公司簽署保證兩年內不生孩子的協議。現在公司以你違反約定為由,予以辭退。

本公司的做法是違法的,因為勞動合同的內容本身就違法,用人單位不應排除女職工生孩子的權利。珺兒可以以公司勞動合同內容違法為由,向勞動局進行仲裁,要求恢復工作崗位,或者索要2倍補償金。

二、玲兒在一家制造業企業上班,幹質檢工作,因玲兒說話比較直,不顧忌領導的感受,甚至開會時還會直言不諱的提出領導的失誤,時間長了,領導把她視為眼中釘,欲除之而後快,於是以玲兒不能勝任工作為由,予以辭退,並以玲兒幹了6個月的時間太短,未支付補償金。

這是變相以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為由予以辭退。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應先對勞動者進行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勞動者仍不能勝任的,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勞動者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玲兒幹滿六個月,企業應支付玲兒一個月工資的提前通知解除金,並給與1個月經濟補償金。

三、英俊,在一外資企業上班,幹5s管理工作。企業因客戶不良投訴太多,為了更好的對客戶進行服務,進行流程改善,優化組織架構,取消了5s管理崗。將英俊調到工人崗位,薪資也降低了。英倫很苦惱,這應該怎麼辦?

這是通過崗位取消,調調、薪資降低,而進行的裁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5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變更勞動合同內容,應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採用書面形式。即調崗應雙方協商,不應企業單方決定,並且調崗後應保證工資待遇基本不變。協商不一致,屬於違法調崗,員工有權拒絕,企業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四、巧兒在一工藝品加工公司上班,因企業效益不好,宣告破產,巧兒也得到了應得的經濟補償金。

這是企業破產、倒閉的情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企業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等情形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五、阿蓮幹生產管理文員的工作,與公司簽訂2年的勞動合同,合同到期時,以阿蓮合同已到期為由,不予其續簽勞動合同。

這是勞動合同到期,企業不續簽的情形。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情形,應當支付給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按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的工資支付。阿蓮合同到期,企業不與阿蓮續簽合同,應該支付阿蓮經濟補償金。

通過以上,可以看出,裁員的方式真是無奇不有.勞動者在勞動關係中處於劣勢群體。在遭遇不合理調崗、降薪,孕期被歧視等不合法的逼迫員工離職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職聊社保


一個公司要裁員,通常來說是遇到大的問題了,比如:市場萎縮、其它行業的衝擊、競爭能力下降等等,再笨點兒,那就是公司資金流斷裂,公司面臨著倒閉的危險了。

1. 有些公司為了節省成本編排員工錯誤推卸裁員責任。因為根據勞動法規定,在企業員工存在過失的情況下,比如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失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等,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且不必支付相應的經濟賠償。

2. 末位淘汰制,就是根據員工的績效進行排序,把業績不好的裁掉。

有點兒像我們經常看到有人玩的一個遊戲:擊鼓傳花。十個人九把椅子,音樂起,大家圍著椅子跑,音樂停,十個人開始搶座位,搶不到座位的人自動淘汰。然後,再把椅子減少一個,九個人八把椅子,直到剩下的人數符合遊戲輸贏的要求為止。

3.合法裁員的經濟性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BB晨


變相裁員,是企業為逃避責任、通過種種招數迫使員工主動辭職、公司不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開除員工的手段。當你遭遇企業變相裁員,千萬別慌,仔細研究勞動合同法,認真查閱自己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並保存好在公司正常工作的相關證據資料,爭取獲得合理的經濟補償。如果無法獲得合理補償,則可考慮申請勞動仲裁或者直接到法院起訴公司。

通常來講,只要你確實是被公司無端解僱、強制開除,十有八九可通過勞動仲裁或者法院起訴獲得合理補償。如果你試用期內,至少可獲得一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轉正後正式員工,至少可獲得兩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

當然,無論申請勞動仲裁,還是到法院起訴公司,都要講證據。因此,當你發現公司有變相裁員的跡象時,要積極主動、及時採集並保存證據材料,比如:及時轉發人力資源部發到你公司郵箱裡的轉正通知書到個人郵箱,並截圖保存;無論和直接領導溝通,還是和人事部門談判,都要做好錄音。同時,要注意嚴格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考勤制度等,不讓公司抓到任何微詞、把柄。

很多時候,員工害怕與公司鬧僵,擔心簽訂解除勞動合同書將對未來找工作不利,或者覺得和公司扯來扯去,時間成本高,很麻煩。於是,公司就抓住員工的這些弱點,極盡所能,軟硬兼施,迫使員工主動提出離職,從而逃避賠償責任。有些員工往往會正中公司圈套,忍氣吞聲,無奈妥協,或氣憤或心寒地主動離職,自動放棄應得的經濟補償。作為員工,在面對正當權益被侵犯時,一定不能害怕或者擔心麻煩。該爭取的利益,一定要努力爭取,也不畏懼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