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公安局:八项措施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记者从大庆市公安局获悉,为切实做好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全市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工作,大庆市公安机关立足公安职责,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应办尽办,大力推行“网上办、自助办、延期办、错时办、容缺办”,制定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自2月22日起开始实施至疫情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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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时智能引导。

通过交管“12123”语音和手机APP,及时发布疫情期间公安检查站位置、道路封闭、绕行路线等信息。“96122”交管服务电话24小时提供咨询解答,实时提供导航索引,全力服务应急保障、民生运输、复工复产企业返程等车辆出行。

二、优先检查通过。

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通行保障服务的公告》,公布四县、大同及市区通行保障联络协调电话。对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的运输生产生活、产品物资等应急保障车辆和复工复产企业运输车辆,优先通行;对未持证,经核实属于疫情防控、复工复产企业物资运输车辆,快速检疫,优先通行;上述车辆发生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不造成损害的,可教育警示后放行。

三、实行特事特办。

返岗复工外籍人员办理停留、居留证件,可先容缺后补交;停留、居留证件逾期的,可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在国(境)外因返岗复工需要换、补发护照中国公民,积极协助省公安厅,通过驻外使、领馆专用电子邮箱和传真方式进行身份核查,在线审批。

四、开展上门服务。

企业复工复产员工需要办理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护照以及换领驾驶证、行驶证等业务的,辖区公安机关相关业务警种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前往企业上门服务、现场办公。

五、开通应急热线。

深化“办事不求人”、“最多跑一次”工作,在交管等业务窗口未全面恢复线下服务之前,只要复工复产企业员工拨打110,告知公安机关想要办理的公安事项,相关职能部门将立即开展业务办理,及时将办理结果通过电话告知办事人员。

六、延长办事期限。

延长复工复产企业员工落户、迁移等证明材料有效期或办理期限,《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在疫情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均视为有效;新生儿可在疫情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申报落户。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年审、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的,视为有效,不予处罚,疫情过后及时补办。

七、大力推广预约。

引导复工复产企业通过“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平台、网络问政平台、手机APP、服务电话进行办理事项预约。提供应急窗口、邮寄快递、错时延时服务和“点对点”精准服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单位不休息,对外公布服务时段、地点,为复工复产企业提供保障服务。

八、推进警企共建。

建立服务重点企业联系员制度,对全市规模以上复工复产企业,设立警务室或派驻工作站,由辖区公安机关相关职能科室所队与重点企业建立联系,一对一包保负责。对复工复产企业所涉及公安事项,所包保负责的公安人员可以协助办理,及时回应和研究解决企业所需办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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