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制度与法律的辩证关系”以及在实践应用中的意义?

龙潭山隐士


我们为什么不去变?世间万物都是运动的,社会总是向前发展的,形式理当围绕内容来变化!!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告诉我们,围绕“内容”的本质,“形式”总是不断变化的。如果形式与内容颠倒,或者形式的指向偏离了内容,我们就应该对形式的存在予以矫正!

内容与形式,组成了一个以“内容”为轴心的循环体系,形式围绕轴心循环,维护整个体系的存在。

人民是国家的内容,没有人民的存在,国家也就不存在了!法律与制度,是国家的形式,必须围绕人民这个轴心循环,实现国家的存在。现在很多国家的管理体系,似乎反过来了,以法律与制度为轴心,把人民当做是一种形式。

法律与制度,如果偏离了人民这个轴心,整个体系就会失去平衡,国家的存在就会动摇。所以,以人民为中心,让法律与制度围绕人民来循环,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

理解如上关系之后,我们再来理解“制度与法律的辩证关系”,才有现实意义。

法律是制度的总纲,其轴心是国家机构的人民;制度是人类行为的准则,其轴心是国家机构所覆盖的人民群体。国家机构的人民是内容,法律是形式。变化的法律,旨在让机构的行为不至于偏离机构的职责,保证机构能够依据法律来建立有效的制度,让制度能够适用人民群体的需要!

据上,我们可以做如下总结:人民群体是国家的内容,机构是人民群体的形式,又是法律的内容;法律是机构职责的形式,又是制度的内容;制度是人民群体的形式,又是各种社会行为的内容。。。。。。如此,形成一个生生不息的国家!法律的指向以及法律的调整时效,非常值得我们去思考!



龙潭山隐士


“法律”就是“制度”!如果说法律制度存在着辩证法,那就是说法律制度随从历史时空的变化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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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法律法规做个有尊严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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