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劊子手是個賺錢多的“職業”嗎?

不音歷史


不能跟達官貴族工商巨賈相比,跟市民階級、基層辦事員相比,劊子手的收入還是比較有保證的。

“劊子手”這三個字是幹啥的應該是男女老少婦孺皆知,聽著就讓人不寒而慄,這些人是專門殺人的,活生生一個大活人在他們手裡就變成了無頭之鬼。但其實這是一種職業,一種非常特殊的職業。


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雖說劊子手說起來就是殺人,但殺人和殺人大不相同,亂捅亂砍叫殺人,一刀結果叫殺人,成百上千刀一刀一刀割掉受刑人的肉且不到最後一刀不叫他死也叫殺人。但是要達到第三種殺人水平那就不是一般殺人了,那就是劊子手中的王牌,狀元,。

嚴格地說,劊子手也是個技術活兒,有技術高下之別。不僅僅是需要膽大無情冷血,而且還要具有相當的經驗和技術,當個能從事高難度殺人的劊子手那也絕不是一日兩日的功夫,絕對算是熟練工種。

做劊子手也是需要拜師學藝的,需要每天進行專業的訓練。因為劊子手對刀法的準確度要求很高,必須做到一刀下去就乾乾淨淨。因此白天用冬瓜練習,先在冬瓜上面劃條線,一刀下去,刀痕和線必須重合才算過關。晚上就用香頭練習,刀必須不上不下的切過燃香頭子,刀法必須練好,如果在刑場上出醜,那以後就肯定幹不了了。


劊子手行刑也是有一套流程,首先是監斬官對死囚驗明正身,然後在寫有死囚名字的“靈牌”打紅勾,插到死囚背上押往刑場。這時候,劊子手已經喝完壯膽酒在刑場上待命了。

死囚跪在刑場,前方會站著一個劊子手持刀待命,這名劊子手叫“引刀”,目的是分散死囚注意力。另一個劊子手則趁死囚不備,在後面瞄準死囚後頸,一刀人頭落地,這是劊子手行刑的技巧。

劊子手有的技術高,行刑時為了顯擺自己的技術高故意穿一身白綢子褲褂,在犯人身後反手持刀用力橫著一抹,與此同時往其後背踹上一腳,犯人首級落地軀體栽進前面事先挖好的坑裡,而劊子手衣服上不帶一滴血。他們從不會讓血濺到身上,以免晦氣。

劊子手的大刀平時都會用布包著,容易生鏽,所以每次行刑之前都會磨刀,以減少犯人的痛苦。


砍頭雖有點兒技術但不算啥,比起能做凌遲那些操刀手,還是不可同日而語。

在很多文學作品中有這樣的記述:一個正宗的劊子凌遲高手,說割一斤,一刀下來,決不會是十五兩。

首先劊子手要猛拍犯人的心窩一掌,然後操著刀子,靈巧地一轉,要把一塊銅錢般大小的肉,從犯人的右胸脯上旋下來(聽著便讓人不寒而慄)古代的凌遲刑,要將切下來的肉,一片片擺在案頭,執刑完畢,監刑官要會同罪犯家屬上前點數,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劊子手違旨。

達到這個水平,真比高級剔肉師的技術還高超。說一例子。明崇禎皇帝下令對袁崇煥用最殘酷的刑罰後,劊子手將袁崇煥3543刀凌遲處死。處刑那天,剮下來的肉被圍觀者爭搶著用嘴咬,有的花錢買他的肉,鮮血從齒頰之間流下,還唾罵不已。從袁崇煥身上剝下來的皮肉,民眾爭相哄抬價格,一錢銀子才能買到一片,他們吃一口罵一聲“漢奸”,到了第三天上,“大漢奸”才被最後殺死,其內臟也被眾百姓鬨然搶光。

凌遲的殘忍之處在於要取受刑人的命讓其死,但卻不讓其一下子輕易死去,而是殘忍地一刀一刀割下他的肉,要讓其飽嘗生不如死的極端痛苦滋味兒,在其極其痛苦中煎熬,讓其在疼痛難忍中一點一點遭受痛苦、羞辱,直至達到規定的刀數才讓其如願以償。



要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具有相當高超的“技術”和經驗的行刑人才能如願。這等行刑人就是高等劊子手了,或曰凌遲高手。他們是劊子手中名副其實的行業龍頭,沒有多年的從業經驗是絕對達不到這個地步的。一般的劊子手也是吃不上這碗飯的。這些人也算“行業翹楚”吧。

劊子手其實也算在編吃皇糧的官府之人,首先需要說一點,在中國古代社會,春天和夏天是不能殺人的。當時的說法叫做秋決,意思是在秋天處決犯人。所以說,劊子手工作了時間並不長,一年最多就是三個月。每月薪水多寡不詳(可能看業績?),但也有灰色收入,也即有人給他們背地塞銀子。

一些受刑人的家屬為了讓親人少遭罪少痛苦(因為有一刀砍不下頭犯人還死不了的例子),提前就給劊子手塞些銀子,叫他做的利索乾脆點,爭取一刀斃命。同時有的地方犯人家屬如果不想讓犯人身首分離,想要留全屍就得給他們好處。因為這對劊子手的技術要求更高,既要砍下頭還得連著皮,同時不能讓監斬官發現,這對刀法力道的拿捏是一個難題。

鄧海山是晚清最後一名劊子手,據鄧海山講述,每斬首一名犯人,衙門就會賞四個大洋,這是個高薪職業,四個大洋頂當時一個長工半年的工資。


每一行都有行規,鄧海山出師的時候,師父對他說:“殺人九十九,到時要收手。”意思是,劊子手這行不能幹一輩子,而且民間也有“殺人過百,斷子絕孫”之忌諱。

1914年,北京政府頒佈《懲治盜匪法》,規定“死刑需用槍斃”, 1932年,《六法全書》正式確定“死刑用槍斃”。

從此,斬首死刑徹底被廢除,劊子手這個職業便消失在了歷史的長河之中。


歷來現實


首先回答題主,古代劊子手賺錢多!但是,這個錢並不是人人都可以賺,若非迫不得已,也沒人願意當劊子手。

劊子手,也被稱作行刑者,是古代對於從事直接處決犯人的職業的人的一種稱呼。但要成為一名劊子手也並非易事,需要具備一些前提條件。



首先,力量大,技術佳。

要當一名合格的劊子手,擁有足夠強的力量是必須條件。手無縛雞之力的話怎麼拿刀,更甭提拿刀砍人頭了。並且怎麼砍人頭也是需要訓練的。一般古代劊子手都是有師傅帶的,在成為一名合格的劊子手前,需要日夜訓練技術。通常是先砍冬瓜,再砍傀木,將砍的技術練純熟,確保在執行斬首時一氣呵成。



其次,膽量大,心思細。

劊子手說白了就是殺人,雖然是奉命殺人,而且殺的大多都是窮兇極惡之輩,但沒有足夠大的膽量,相信一般普通人也做不了這份工作。而且,每次行刑之前,必須確認問清疑犯身份,決不能有錯,不然劊子手自己就完了。並且在執行斬首時還要能夠引來犯人的注意力,以免犯人抵抗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因為古代都是秋後問斬,所以劊子手每年的工作時間也就三個月左右。雖然只有三個月,但這三個月賺的錢足夠一年的開銷。除了朝廷正當發放的皇糧,更多的是犯人家屬塞的“紅包”。為了讓犯人死的利索乾脆,不要太過痛苦,通常犯人的家屬都會給劊子手一些好處。有的還會要求劊子手斬首時留一些皮,寓意為留有全屍。


雖然劊子手的收入頗豐,但因為沾染了太多的陰魂晦氣,在古代的地位通常比較低,並且連老婆都娶不到,可謂悽慘。或許是怕因果報應,通常劊子手殺滿99人就會退休不幹。亦有說法是斬首的刀從不磨,因為刀上沾滿了陰魂,所以砍的人多了,刀就鈍了。

所以說,劊子手這個職業在古代雖然賺錢頗豐,但太損陰德,做這個職業的大多都是生活所迫,迫於無奈。


月關略萌


劊子手是古代一種職業,專門負責對死刑犯執行死刑。這是一個技術性很強的職業,需要很強的心理素質、很高的技術水平,因而待遇也遠遠高出一般人。

劊子手的超高待遇

以清朝最後一名劊子手鄧海山為例。其收入來源包括基本工資+提成+其它額外收入,具體如下:

  • 一是基本工資。每個月1塊大洋。
  • 二是業務提成。每殺一個人,則朝廷給予3塊大洋的補貼。假設一個月由其主持行刑三次,則就有10塊大洋,相當於普通家庭一年的收入。
  • 三是其它額外收入。包括介紹其它年輕劊子手上臺,從中抽取的介紹費;朝廷需要凌遲處死某人(如袁崇煥),百姓為了發洩心頭之恨而買肉的錢;有肺癆的人為了治病,買死人的血做血饅頭的錢;犯人家屬為了減少死刑犯痛苦,而偷偷塞的紅包,等等。


從上面可以看到,劊子手這個職業雖然被人看不起,但絕對屬於暴利的行業。因為做的是有損陰德的事情,所以他們通常拿到錢後,會先上香祭拜關老爺,讓他做個見證,證明自己不是故意的,只是執行朝廷的命令而已。

劊子手行業的不成文規定

1.做劊子手之前,要先做3-5年屠夫。

人命如天,如果沒有經過訓練,讓一個普通人殺人,是很可能直接暈過去的。所以,為了鍛鍊膽量,劊子手在從事行業前,要當屠夫3-5年。殺豬殺的多了,則所有豬在你眼中,只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工作內容,殺人時也一樣。這就好比,婦產科的男大夫,見慣了太多女性,在他們眼中已經沒有男女之分,漂亮與否之分,都只是抽象的病人而已。


2.老婆每個月那幾天,不能殺人。

做劊子手,最怕晦氣。而在古代,女人每個月那幾天的生理期,是有很多忌諱的。這時殺人,不吉利。

3.殺完人當天,七天之內不同睡女人。

民間有傳說,人死後,特別是冤死的,會陰魂不散,找人附身,以完成未了之心願,有仇報仇,有怨報怨。劊子手渾身殺氣重,鬼魂不敢靠近。但女人體質弱,則可以附身。所以,為了怕被人報仇,劊子手行業規定七天之內不能睡女人。之所以七天,是因為過了頭七之後,死人就徹底煙消雲散,離開這個世界了。其實說到底,還是劊子手自己內心的不安和恐懼。

劊子手們的結局

古代封建迷信思想比較重,所以很多人相信,劊子手這種行業是有違人倫、有違天理的,註定不得善終。因此,很多人再窮也不願意把女兒嫁給劊子手,只有極少數一些寡婦,或者窮的活不下去的家庭才會把女兒嫁給劊子手。所以,劊子手們往往孤獨終生,沒有家庭,無妻無子。賺來的錢,不是賭博,就是花到青樓了。

除此之外,古代的善堂,近代的養老院,也不對劊子手開放。1925年,清朝最後一位劊子手鄧海山年老體衰,想入住當時的善堂,被嚴詞拒絕,理由是:曾經殺人如麻,沒有入住的資格,活該!鄧很生氣,反駁道:被殺之人,是國家決定的,我只是執行,與我何干?最終,還是不能入住。最終抑鬱而死。

總結:劊子手是古代執行死刑的一種特殊職業。因為行業的特殊性和稀缺性,他們通常收入較高,有些各種講究。與此同時,他們的命運也比較悲慘,通常無兒無女,老無所養,孤獨死去。從根本上講,他們是替罪羊,是群眾對朝廷司法不公的情緒集中宣洩的對象,這樣其實對他們很不公平。


執著的放牛娃


大家好,珍珍兒的新新現在為大家介紹中國古代劊子手職業的收入情況,歡迎大家留言交流!首先回答題主問題,古代劊子手的收入總體來說是比較高的,至少相對同是基層的衙役和官差來說,劊子手的收入是很高的了。其中主要的原因,一方面劊子手本就是高技術含量的職業,另一方面劊子手基本上可以明目張膽收黑錢。下面珍珍兒的新新為大家詳細介紹古代劊子手職業收入的情況。


劊子手是中國古代死刑的執行者,因為工作的特殊性,職業要求比較高,劊子手是個絕對的技術活,並不需要多高的武藝或者文化,但是心理素質必須強且行刑器具使用必須熟練,更有技藝特別高超的人會被選來用作執行特殊刑罰,比如凌遲、炮烙等。像那種暈血或者連殺雞都害怕的心裡素質不強的人是做不了劊子手的。這也確定了劊子手的收入不會太低。

秦朝時期,由於國家主要信奉的是法家的思想,也就是以嚴厲的刑法控制人民和規範行為,所以那時候的劊子手是落實國家基本政策的工具,對劊子手的要求就非常高,相對的待遇也不低。不過那時候對劊子手收黑錢的行為打擊非常嚴,以致劊子手不敢收黑錢、百姓也不敢送黑錢。所以秦朝時期的劊子手收入只是一般技術人員的水平。


到了漢朝,統治者信奉無為而治和儒家思想,刑法沒有那麼嚴苛,加上劊子手需要沾血腥,對信迷信的古人來說,劊子手承受了會遭報應的風險為人民處置壞人,所以劊子手的工資待遇也有了提高,而且從那時開始劊子手都收黑錢,一般收黑錢的要求便是儘量一刀解決,避免受刑者承受太多痛苦。所以漢朝之後劊子手的收入相比秦朝有了較大提高。

到了隋朝,可能是因為劊子手收黑錢太嚴重,統治階層直接廢除了劊子手這個職業,所以隋朝時期連正式的劊子手都沒有,無法討論他們的收入。到了唐朝,劊子手職業又被恢復,而且唐朝開始國家開始信奉佛教,劊子手因其工作的特殊性,補償和待遇有了進一步提高,而且收黑錢也成了慣例,官員對比也不過多幹涉。不過此時收黑錢,送錢者的要求除了儘量一刀解決讓受刑者少受痛苦外,還希望劊子手儘量不把脖子全部砍斷,以便家屬收屍之後可以把傷口縫合起來,有個全屍下葬。

到了清朝,貪汙腐敗非常嚴重,連帶劊子手也大肆收黑錢,所以這一時期劊子手的收入非常高,最高的達到了一顆人頭幾兩銀子的水平,幾兩銀子在那個時期相當於普通家庭一年的花費。所以清朝時期,劊子手是個吃香的職業,他們的收入比同級別的其他人要高很多。

不過因為劊子手了結了很多人的生命,被認為會遭報應,特別是古代迷信特別重的情況下,人們認為劊子手手上都會有冤死之人,所以對劊子手都是儘量避開的,加之劊子手生活中基本上都會花費不少錢大吃大喝或者找樂子用來發洩和調整心裡,所以劊子手即使收入不菲,卻也不能大富大貴。而且劊子手被認為會遭報應禍及家人和後代,所以一般很難成家,生活也並不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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劊子手自然是個賺錢多的職業。

這個不難理解,除了極少數比較嗜殺的變態以外,絕大多數人對殺人或多或少都會抱有一種恐懼心理,甚至無緣無故殺一個人還可能留下終身的心理陰影。

劊子手作為一個與殺人打交道的職業,如果賺錢賺的少,誰還會幹?

例如,《檀香刑》裡的主角趙老甲就是一個資深的老劊子手,他就很有錢,金盆洗手回到家鄉,儼然成為當地的首富。

其它朝代劊子手的具體收入不得而知,不過清末劊子手,每殺一個人就會給四塊銀元,這個錢是比較多的,畢竟當時普通勞工一個月的收入才半塊銀元。


當然,這個錢不是隨時都能賺,因為古代講究天時,不是任何時候都能殺人,普通的死囚犯一般會等到秋天才處死,而且颳風下雨都不可以行刑。因此,劊子手每年工作的時間不是很久,大概也就兩三個月,至於其他時間則只能拿最基本的工資。

不過,劊子手是一個特殊的職業,官府的收入只是明面上的收入,只佔劊子手收入很少的一部分,大頭的是灰色收入。但凡衙役,基本上都有自己的灰色收入來源,行死刑的劊子手自然也不例外。


劊子手絕對是需要技術的。

其中也有很多的講究,比如同樣是斬首,劊子手可以讓犯人在一瞬間死掉,也可以慢慢把劊子手的腦袋鋸下來,生死的痛苦完全掌握在行刑的劊子手手裡。有些家境好的犯人家屬,為了讓犯人少遭罪,自然就會行賄劊子手,而且因為這個賄賂事關重大,因此所給的數額自然不會太少。

再比如凌遲和腰斬等酷刑,都可以通過一些方法提前結束犯人的性命,讓犯人少遭罪,但如果家屬沒有行賄,劊子手不會傻乎乎去做,所以劊子手賺的錢自然不會太少。

劊子手雖然是一個很賺錢的職業,但地位卻不高。事實上,古代的劊子手、衙役、捕快等職業對地位都不是很高,這些人雖然可以利用手裡的權力謀私賺錢,卻被看做絕對的下等人。例如,唐朝就有規定,家中有衙役的,三代不能參與科舉考試。

而劊子手的地位還不如衙役,雖然有錢,但正經人家大多情況下都不會把女兒嫁給劊子手,不少劊子手都只能孤獨終老。


金兔歷史


莫言所著《檀香刑》,主角趙老甲,就是一名資深的老劊子手。他很有錢,金盆洗手之後回到老家,儼然是本鄉的首富。

知乎小約翰曾經詳細回答過這個問題,很詳盡,這裡引用過來供大家瞭解:

劊子手非常賺錢

古代的劊子手殺一個人給多少錢我們不得而知,但是清末的劊子手,每殺一個人給四塊銀元。這個收入在當年已經很不菲了,普通勞工一個月才賺半塊銀元。

但是,這個錢不是隨時能賺。古人講究天時,一年之中,冬、春、夏都不能殺人,只有秋天可以殺人,而且颳風下雨都不行,只有晴天才可以。普通的死刑犯,一般都是判死刑之後關在牢裡,準備“秋後處決”,在術語裡這叫做“斬監侯”。只有極其特殊的人才會馬上處決,這叫“斬立決”。不過這種一般只適用於造反的大罪,多少年都碰不上。所以劊子手每年只需要“工作三個月”,在這三個月之外,他們只拿基本工資。

但是,官府的收入並不是劊子手的全部,大頭在後頭。

根據古人的筆記小說記載,古代官府裡的衙役幾乎都是靠賄賂過活的。綁人的,打板子的,看監獄的,都有各自的賄賂來源,劊子手自然也不例外。

劊子手的賄賂來自於哪呢?這裡面學問可大了。

劊子手是個絕對的技術活

不是像看起來那樣手起刀落就可以的。人的身體組織是很堅固的,殺人並不好殺,也需要很強的心理素質。

古代劊子手,練的就是刀功。初期會拿冬瓜練手,要求一刀下去正好劈成兩半。後來用雞鴨鵝狗,用殺動物來見血。而據說最厲害的劊子手,是用宣紙下面墊一塊肉,一刀下去,宣紙不破而肉盡碎。如果練到這個程度,就說明把功夫練到家了。

為什麼要練刀功呢?主要是為了索賄。

同樣一個人,同樣是斬首,我可以讓你一瞬間就死掉,也可以慢慢的把你的腦袋鋸下來,生死的痛苦全部掌握在劊子手手中。

這種情況下,只要犯人家裡有一點力量,都會行賄劊子手,給犯人求個速死,而且這個賄賂事關重大,數額自然小不了。

至於最有名的大刑——凌遲,這裡面的講究就更多了。

凌遲按照規定,是要割上三千六百刀的。不過按照記錄,似乎沒有任何一個犯人能夠割滿三千六百刀。不過只要劊子手誠心,割個幾百刀還是做得到的,比如明朝的太監劉瑾,判凌遲之後被割了一千多刀才死。

這種被判凌遲的犯人,家屬(如果有的話)一定會給劊子手一筆重賄,讓劊子手在割幾刀的時候就“意外”一下,早早了結犯人的生命,不要讓他遭受太多痛苦。

不過,有資格做凌遲的劊子手,一般都是劊子手中的頂級人物,不會太缺錢。而被凌遲的犯人,大多數都是因為造反,這種情況下犯人不會有家屬,就算有家屬行賄,劊子手也不敢收。

但是雖然劊子手有錢,卻和衙役、捕快一樣,屬於賤民。在古代社會中,這些人雖然可以通過權力獲得一定的錢財,卻被看做是絕對的下等人。唐朝規定,家中有人做衙役的,三代不能參加科舉。而劊子手的地位,很多時候連衙役都不如。劊子手雖然有錢,卻大多數都孤獨終老,《水滸傳》中的楊雄居然有老婆,這是十分罕見的,因為古代正經人家不會把女兒嫁給劊子手(當然楊雄老婆也不是什麼正經娘們)。上文提到的那個清朝最後的劊子手,退休之後想養老,因為無兒無女,就想去民國的養老機構——善堂,結果人家善堂因為嫌棄他是劊子手,給多少錢也不收。

在中國之外,外國對劊子手的待遇也很優厚。中世紀的法國,政府不給劊子手工資,但是卻給予他們一種非常牛的權力——雁過拔毛。


古代法國認為,劊子手是替人民斬殺壞蛋,所有人都應該給予他報酬。所以劊子手擁有一種權力——從所有的商販行人手中收稅,劊子手會派他的徒弟出去,用一個大馬勺,從每一個店鋪、攤位甚至行人的包裹中撈上一勺,有啥撈啥完全不挑,所以法語中現在還有一句話叫做“像劊子手的學徒一樣囂張”。

除了收稅之外,法國劊子手也收黑錢。不過他們收錢的對象跟中國截然相反——他們收苦主的錢。中國劊子手受賄,收的是犯人家屬的賄賂,讓犯人少遭點罪。而法國劊子手收賄賂,是收被害人的錢,讓犯人多受點罪,錢給的越多犯人越痛苦。絞刑、斬首,連火刑都能受賄,估計是用文火吧。

所以法國的劊子手是一個罕見的肥差,著名的劊子手桑松當年花了六千法郎(十七世紀的六千法郎)才獲得這個職位,最終成就了自己的職業巔峰——他斬了法國國王路易十六,他兒子斬了著名的“斷頭王后”瑪麗.安託瓦內特。

在桑松斬路易十六之前,他對國王說:“陛下,我將終結你的歷史”,路易十六說:“幹你的活,別BB!”

而斷頭王后瑪麗被帶上斷頭臺之後,不小心踩了他兒子小桑松一腳,於是這個王后在人間留下的最後一句話居然是說給劊子手的,她說:“先生,真不好意思,我不是故意的。”


史蹟局


古代的劊子手只是個職業,而且是下層職業,每年只是在秋天的時候工作,也就一年到頭只有三個月,個別的時候會不分季節的,這種情況比較少見的。這樣來算,他們其他的時候只是拿基本工資的。那這樣來說,基本就是“忙三月,吃一年”。靠基本工資不靠譜,只能說有灰色的收入,怎樣來說,這也要看劊子手的水平了,好的劊子手,水平能達到怎樣的標準,簡單來說,就是在紙上切肉,肉碎而紙完好無損。這是一個很高的標準,在古代,如果家裡面有人判了斬立決,都會私下用大量的金錢賄賂劊子手,讓他行刑的時候手起刀落,來個痛快,不讓自己的親人有痛哭。造反的除外,造反的基本都是滅族的,總是有其他的人給劊子手錢他也不敢要的。而且行業也有要求,只能殺99個,不能再多了,行行有道道,行行有要求。

這樣來看,劊子手只有兩個收入,一個是當差時候的基本工資,一個是在行刑時候,犯人家人你的賄賂,這個屬於灰色收入,自然數額不明確。但可以肯定的是不會大富大貴的,至少在古代比較有因果循環,陰私報應之說,劊子手這樣的行業,有損福報的,只能說有點小錢,但是找老婆都是難的。

會有點小錢,但不會是賺錢多的職業。


曹城少年


劊子手這份職業起源於戰國末年,那時只是兼職,只要膽子大、下手狠的人都可以報名。那個年代老百姓窮,這份工作也供不應求,因此報酬也不高,而且還讓人瞧不起。



到了漢朝,形勢則有所不同了。由於社會制度與法律的逐步完善,國家也日益強大。國家表面推崇儒家,可實際上仍然在依法治國(好熟悉哦!目前社會也是外儒內法)。再加上漢朝法律也同樣嚴苛,因此,對劊子手素質的要求也逐漸提高,並完成了從兼職到專業的轉化。劊子手們每月不但可以領取一份可觀的薪水,而且每次工作時還可以收取一些小費。畢竟死刑犯家屬不希望家人在臨死前太痛苦。

在明清時期,由於社會上的宗教信仰的不同,那時百姓普遍信奉佛教,認為劊子手這份職業實在有損陰德,擔心來世會遭報應,或者害怕生孩子沒屁眼兒之類的事,因此這份職業遭到唾棄,沒人肯幹,就像現在的入殮師,工資特別高也沒人願意幹一樣。那時的劊子手的工資是很高的,一顆腦袋一兩銀子。


一兩銀子在清朝可不是小數目。一個四口之家如果省吃儉用,十兩銀子就可以過一年。如果趕上旺季,劊子手一個月砍十個八個的很輕鬆,再加上家屬給的紅包,收入相當可觀了。

當然,如果運氣不好趕上劫法場的就只能自認倒黴了,整不好命都丟了。可話又說回來,啥職業還能沒有點風險呢!對不?😂

清朝末年,那時社會動盪不安,死刑犯也特別多,因此劊子手的職業也越發緊俏,待遇也越來越好。除了不菲的工資,過年過節還有年終獎可以拿(刑部發的禮品)。所以說,劊子手這份職業在古代正經好活。😂😂


歷史動車


是的,首先是固定工資,然後可以賺行刑者家屬外快。劊子手除了在編吃皇糧每月有不菲的固定薪水不說朝廷為了照顧他們的職業特點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允許他們有別的灰色收入。比如說類似於凌遲時百姓丟的銀子外也會有犯人家屬給他們背地塞銀子。

但是古代那時處決犯人手段多樣,但總的來說還是砍頭居多。一些受刑人的家屬為了讓親人少遭罪少受苦(因為有一刀砍不下頭犯人還死不了的例子)就會提前給劊子手塞些銀子叫他下手地乾淨利落點點爭取一刀斃命好死個痛快,免得不得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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