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试用期的员工交社保属于工作失误吗?

O-O你们都是万恶的源泉


一看这个问题,肯定是奇葩公司奇葩老板作出的处罚!一定是某个负责公司社保缴纳的hr不小心给试用期的员工购买了社保,因此被老板认为是工作失误!

不过也确实,目前很多公司规定,只有过了试用期后公司才给购买社保,从老板的角度呢,一是因为试用期员工很难给公司创造效益,二是试用期的员工离职的概率很大,或者本身公司肯定回淘汰部分试用期的员工,那么为了最大化的降低试用期公司的社保损失,于是乎就要求试用期不给购买社保。

这种规定本身就违法!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公司就应该为员工购买社保,而不是等到试用期结束。所以公司这种做法是违背法律法规的。

违背法律规定的工作,本身就不存在工作失误一说!

如果撇开其他不说,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对老板的规定来说,的确是没按要求做事,但对于法律法规来说,这恰恰是尽义务的表现。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合法的,怎么能算失误呢?这最多算没有按照老板的要求去执行。因此,如果公司以此为理由来处罚你,从法律角度也是不成立的。

总的来说,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肯定不是工作失误,但一定会让老板不爽!这种公司,还是得掂量掂量,是否值得继续做下去!


打听生活


不属于失误吧,广东这里很多企业都试用期过后才买社保。

后来和朋友聊天,才知道北京,上海都是第一个月就买社保的。他们就算跳槽,也从来没断过社保!

很幸运,我现在这家公司,跳槽过来后,也是第一个月就帮我买社保!


暂时没想到好名字


不属于。

试用期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期限不同依法设置,但是如果单位自行规定试用期不给职工缴纳社保,但是这种做法是违规的哟!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以及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按照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自用工之内三十日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因此,试用期内公司也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单位自行规定工作满一定时间才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而且,试用期内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单位也会存在很多风险,比如工伤风险、医疗风险、员工主动离职索要经济补偿金的风险等等。

最后,如果您公司试用期不给你缴纳社保,您该怎么合法维权?

1. 先与公司人事或者老板协商,要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如果过时未缴纳,可要求公司为自己补缴社保;

2.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缴纳或补缴社保。

3.如果不想投诉,也可以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番茄不加酱油


根据我国劳动法,试用期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只要这个员工存在劳动关系,即便员工同意了,只要员工申请稽核,企业会受到罚款以及强制补缴,而且企业会进入失信名单,后果很严重。顺便说下,公积金也是,国家虽然没有强制要求缴纳,但是只要员工去社保局稽核,企业要补缴的同时还要缴纳滞纳金。


三猪麻麻TALK


不属于工作失误!通过这个举动也可以侧面让这个员工知道公司很看重他,愿意为他的工作能力买单更多!当然在商言商,效益为上,我见过的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公司不会直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要么是实习期过后,要么是完成一定业绩之后,要么是入职半年以后,要么只交纳三险,要么压根不提这个事各种理由等等,我们中国人逆来顺受惯了,整体维权思维缺失,也怕麻烦。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和谐[我想静静]


大川哥vs伸哥


给试用期交社保不属于工作失误 ,而且国家政策也规定试用期交社保不违法,不交社保才违法,而且这样做还有以下好处:

1、有利于打造本企业的企业文化,而且让员工对公司产生了好印象

2、试用期过后补缴和试用期交效果是截然不同的,因为国家规定试用期要缴社保,如果不缴一方面是违法,要是有员工去劳动仲裁就得不偿失了。

3、试用期交社保更有利于招到人才,因为好多企业试用期都不交社保,那么你就比其他公司有优势,现在的求职者法律意识很高,他们也很看重社保这块

所以你给员工交社保不属于工作失误


梦想践行者大熊张强


不属于,试用期按照劳动法规定也是要买社保的,只是现在劳动者还是处于相对弱势,所以为了有份工作生存,都没有计较。

依 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九条第四款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不能把试用期计算在劳动合同以外试用期满后才签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胖妹妹要逆袭


用人单位在与职工签订就业合同时 就应该为员工申请相对应的安全就业保障!不存在 是否 应该怎样的说法 !假设:员工在职期间 意外伤残 或致死 若没有相应的安全就业考虑 企业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的情况 间接性违反劳动者保障权益 企业直接损失会更大 企业品牌发展也讲会成为上市障碍 等等一系列问题


大山说评


给试用期员工交社保是合法合情的,只是很多小公司在这方面打擦边球要求转正后才给买社保,按照你的提问,可以看出贵司也是小公司[捂脸]



打工心声农村人


首先给试用期的员工交社保,不是工作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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