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番禺區首例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今天宣判

重判!番禺區首例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今天宣判

2月21日上午,番禺法院利用遠程視頻系統,先後對兩起利用疫情虛假出售口罩詐騙案進行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

重判!番禺区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今天宣判
  • 以詐騙罪判處一案被告人吳某加有期徒刑九個月(吳某加詐騙案為番禺區首例利用疫情實施犯罪案件)。

  • 判處另案被告人李某城有期徒刑四年、李某欽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最高罰金三萬元。

無本買賣得手後逃之夭夭

2月12日,被告人吳某加利用全國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嚴重、口罩緊缺的形勢,在互聯網社交軟件發佈有口罩售賣的虛假信息,同日16時許,與被害人梁某某在微信上商定以人民幣6750元的價格出售2700個口罩,以先收取前期款項為由,騙取被害人人民幣3250元后便失聯。

接到受害人報警後,公安機關迅速出擊,2月16日吳某加被刑拘,2月18日被逮捕。2月19日,番禺檢察院向番禺法院提起公訴,番禺法院當日立案受理。

2月21日,番禺法院依法對吳某加詐騙案適用速裁程序,採用遠程視頻開庭模式,由法官、檢察官在審判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開庭審理此案並當庭作出上述判決。

重判!番禺区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今天宣判

番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吳某加犯詐騙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被告人吳某加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期間,假借銷售用於預防突發傳染病疫情用品的名義,詐騙他人財物,依法從重處罰。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綜合全案的性質、情節、危害後果,考慮被告人的悔罪表現等,判處被告人吳某加有期徒刑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沒收作案工具,追繳犯罪所得發還被害人,追繳不足部分,責令被告人吳某加退賠。

空手套白狼詐騙金額高達14萬元

2月9日,被告人李某城、李某欽經過合謀後,在微信朋友圈謊稱有大量口罩貨源可以銷售進而騙取他人貨款。期間,被告人李某欽、李某城騙得被害人李某某12萬元、被害人廖某某2萬元,所得贓款用於購買手機和提現,二人將贓款贓物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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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城、李某欽虛構貨源信息、隱瞞真相,通過網絡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李某城曾因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依法從重處罰。

根據前述法定刑幅度、法定的和酌定的量刑情節,並綜合考慮兩被告人作案的具體事實、認罪態度、社會危害性等因素,判處被告人李某城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被告人李某欽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作案工具予以沒收,繳獲贓物列入兩被告人各自上述財產刑執行範圍。

整理丨大鯊魚

來源丨廣州番禺發佈

番禺區融媒體記者:袁輝 / 通訊員:李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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