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判!番禺区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今天宣判

重判!番禺区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今天宣判

2月21日上午,番禺法院利用远程视频系统,先后对两起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进行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重判!番禺区首例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诈骗案今天宣判
  • 以诈骗罪判处一案被告人吴某加有期徒刑九个月(吴某加诈骗案为番禺区首例利用疫情实施犯罪案件)。

  • 判处另案被告人李某城有期徒刑四年、李某钦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最高罚金三万元。

无本买卖得手后逃之夭夭

2月12日,被告人吴某加利用全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严重、口罩紧缺的形势,在互联网社交软件发布有口罩售卖的虚假信息,同日16时许,与被害人梁某某在微信上商定以人民币6750元的价格出售2700个口罩,以先收取前期款项为由,骗取被害人人民币3250元后便失联。

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出击,2月16日吴某加被刑拘,2月18日被逮捕。2月19日,番禺检察院向番禺法院提起公诉,番禺法院当日立案受理。

2月21日,番禺法院依法对吴某加诈骗案适用速裁程序,采用远程视频开庭模式,由法官、检察官在审判法庭,被告人在看守所开庭审理此案并当庭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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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加犯诈骗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吴某加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预防突发传染病疫情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依法从重处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考虑被告人的悔罪表现等,判处被告人吴某加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没收作案工具,追缴犯罪所得发还被害人,追缴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吴某加退赔。

空手套白狼诈骗金额高达14万元

2月9日,被告人李某城、李某钦经过合谋后,在微信朋友圈谎称有大量口罩货源可以销售进而骗取他人货款。期间,被告人李某钦、李某城骗得被害人李某某12万元、被害人廖某某2万元,所得赃款用于购买手机和提现,二人将赃款赃物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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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城、李某钦虚构货源信息、隐瞒真相,通过网络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城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

根据前述法定刑幅度、法定的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并综合考虑两被告人作案的具体事实、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判处被告人李某城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被告人李某钦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缴获赃物列入两被告人各自上述财产刑执行范围。

整理丨大鲨鱼

来源丨广州番禺发布

番禺区融媒体记者:袁辉 / 通讯员:李加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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