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進行時】詔安檢察:未檢君線上普法,帶來法治微課堂


戰“疫”場上 法律就是武器


【戰“疫”進行時】詔安檢察:未檢君線上普法,帶來法治微課堂


受疫情影響,我縣中小學都還未開學,那說好的法治進校園怎麼辦呢?

同學們不用擔心,為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的“把疫情防控和日常檢察工作同步抓緊抓好,確保各項工作不停不等不拖”的要求,咱們的法治輔導員們給同學精心準備了戰“疫”法律小知識,線上開課普法。


請同學們跟隨我用法律做武器,助力戰“疫”勝利。現在我們開始上課吧!


戰“疫”法律小知識一


什麼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第二條規定:“本條例所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未檢君說:

我省已經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機制,意味著對疫情的防控進入最高級別。同學們也能感受到部分地區道路管制,限制人流,學校停課等等一些列防控措施。


戰“疫”法律小知識二


編造、散佈涉疫謠言要承擔什麼刑事後果?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之一第二款規定了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對於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未檢君說:

謠言止於智者。同學們要做到不傳謠、不信謠、不恐慌,相信權威相信科學,自覺維護好網絡秩序。


戰“疫”法律小知識三


防控期間有人拒絕執行有關政府決定、命令或者措施的行為會受到刑事處罰嗎?


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規定的妨害公務罪。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或者在自然災害和突發事件中,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最高可判處三年有期徒刑。


未檢君說:

要取得戰疫勝利離不開舉國一心,從我做起,遵守、執行防控措施是對別人負責也是對自己負責。


戰“疫”法律小知識四


假口罩氾濫,刑法怎麼對付那些黑心商家?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條規定,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達到刑事追訴標準可構成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未檢君說:

疫情當前,有人成了最美逆行者,他們是我們的英雄榜樣;有人卻想發國難財,檢察機關嚴厲打擊涉疫犯罪,讓犯罪無處遁形。同學們買到假口罩也可通過消費者權益保護渠道獲得法律幫助。


戰“疫”法律小知識五


可以公佈確診病例及其密切接觸者的個人信息嗎?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


未檢君說:

疾病的預防和控制不得故意洩露當事人個人隱私信息。我們必須掌握好公眾知情權與當事人隱私權的平衡,避免造成次生傷害。同學們如果在網上看到涉及個人隱私的信息,也請不要傳播。


戰“疫”法律小知識六


對濫捕、濫殺野生動物的行為,刑法有啥規定?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了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以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對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最高可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未檢君說:

人類雖然已經站在食物鏈的最頂端,但人類的生存離不開地球上任何一個生靈,保護它們就是保護我們自己。同學們要從自己做起,拒絕野生動物製品,拒絕食用野生動物。


今天的線上法治微課堂就要跟大家說再見啦~同學們是不是都有所收穫。戰“疫”場上,法律就是武器,請同學們相信戰“疫”一定會勝利,等待我們的是春暖花開的那一天!


待到春暖花開

繁花與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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