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華、密高勇、範亞東、張國寶、陳安慰5人聚眾鬥毆案獲判

近日,東海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張華、密高勇、範亞東、張國寶、陳安慰5人聚眾鬥毆案一審獲判:

被告人張華(男,55歲,5人均為江蘇省東海縣人)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密高勇(男,34歲)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被告人範亞東(男,29歲)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被告人張國寶(男,30歲)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被告人陳安慰(男,41歲)犯聚眾鬥毆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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