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出臺“十二條措施”幫助這類企業渡過難關


2月21日,四川省南充市文化廣播電視和旅遊局印發《關於支持文旅企業渡過難關的十二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為扶持文旅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措施》從稅收、金融、社保、行政審批、市場推廣營銷等方面給予了強有力支持。


受疫情影響,文旅企業受影響最直觀的是資金情況,對此,《措施》提出,與金融辦、銀保監局等部門溝通對接,幫助文旅企業準確瞭解和掌握享受金融支持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溝通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文旅企業的支持力度,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對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文旅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而造成貸款損失的,縣(市、區)政府給予損失分擔,市財政按地方政府承擔損失額的50%給予補助。


此外,《措施》還針對社保提出相應支持政策,其中包括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企業及其職工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疫情期間,對符合南充市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持平或增長20%(不含)以內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


針對文旅企業關心的行政審批通道,《措施》也明確提出,對已報送審批材料的營業性演出,只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對新申報的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審批辦結時限縮短為10個工作日以內。


《措施》具體如下


01

對接落實稅收減免政策


加強與財政、稅務部門的對接,幫助文旅企業明晰稅收減免等政策。嚴格執行中央、省、市關於稅費減免的各項優惠政策。對因受疫情影響辦理申報困難的文旅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申報;對確有特殊困難而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由企業申請,依法辦理延期繳納稅款,最長不超過3個月。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享受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對符合條件的文旅企業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餐飲、住宿、旅遊(指旅行社及相關服務、遊覽景區管理)類企業,且在2020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佔收入總額的50%以上(剔除不徵稅收入和投資收益),在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


02

對接落實費用減免政策


加強與發改、經信、財政、國資等部門的溝通對接,幫助文旅企業瞭解和掌握費用減免政策落實的實施細則。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文旅企業,減免1至3個月房租;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綜合性市場運營主體在疫情期間對文旅企業減免租金,鼓勵各縣(市、區)對減免租金的業主給予適度財政補貼。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困難的文旅企業,可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最低可降至國家規定的5%;對符合我市緩繳條件的,允許企業緩繳期限最長可至6個月。協調落實星級飯店與一般工業企業同等的用水、用電、用氣價格政策,用水、用氣費用可在疫情結束3個月內補繳。


03

對接落實金融支持政策


加強與金融辦、銀保監局等部門的溝通對接,幫助文旅企業準確瞭解和掌握享受金融支持政策。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以及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企業,不得抽貸、斷貸、壓貸。針對因疫情造成企業信用評級負面影響的,暫不予以信用降級。對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溝通各銀行機構通過壓降成本費率,加大對文旅企業的支持力度,在原有貸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確保2020年中小企業融資成本不高於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金融機構根據企業受疫情影響實際,酌情增加貸款、租賃、保理額度,緩收或減免租金、利息。對金融機構在疫情防控期間為文旅企業提供續貸支持而造成貸款損失的,縣(市、區)政府給予損失分擔,市財政按地方政府承擔損失額的50%給予補助。


04

對接落實社保支持政策


加強與人力社保等部門的對接,幫助文旅企業充分用好社保支持政策。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企業,可返還企業及其職工其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疫情期間,對符合我市功能定位和產業發展方向的中小微企業,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持平或增長20%(不含)以內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30%的補貼;截至4月底企業職工平均人數與上年平均人數相比增長20%及以上的,一次性給予該企業3個月應繳納社會保險費50%的補貼。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醫療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

05

對接落實勞資支持政策


指導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文旅企業與職工集體協商,可採取協商薪酬、調整工時、輪崗輪休、在崗培訓等措施,穩定與職工勞動關係。指導文旅主管部門、企業、協會、商會等,通過網絡課程等在線培訓形式開展企業員工、導遊員、講解員等線上專業技能培訓,經申報審批的培訓項目,按實際費用由市財政給予全額補貼。

06

優化文化旅遊行政審批服務


推行網上辦、掌上辦、郵寄辦,精簡申報材料,縮短審批時限。疫情穩定後,對已審批的營業性演出,實行備案管理;對已報送審批材料的營業性演出,只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對新申報的涉外、涉港澳臺營業性演出,審批辦結時限縮短為10個工作日以內。行政審批事項實行網上辦理,確保企業少跑路、儘快辦。


07

落實旅遊服務質量保證金暫退政策


對全市已依法交納旅遊質量保證金、領取了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暫退現有交納旅遊質量保證金數額的80%,緩解旅行社當前資金困難。3月10日前完成暫退工作。

08

爭取中央、省文旅發展資金支持


積極爭取文化和旅遊部國家旅遊發展基金、國家藝術基金、省級旅遊發展專項資金和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等資金補貼,用於穩定全市文化和旅遊市場,支持文化和旅遊企業疫後恢復生產。對受疫情影響較大,有發展前景但暫時受困的文旅企業,幫助爭取中央和省項目補貼、貸款貼息等方式給予支持。

09

用好市級文化旅遊專項資金


對符合市級文化和旅遊發展專項資金獎補條件的文旅企業和項目,儘快啟動獎補申報撥付工作,用於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對受疫情影響較大、但發展前景好的文旅企業,在項目補貼、貸款貼息等方面給予支持。在爭取疫後重振專項經費的同時,協調各地、各部門調整2020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的使用方式,支持文旅市場和企業的復甦。

10

支持市場推廣營銷


大力開展宣傳推廣、市場營銷活動,持續宣傳“印象嘉陵江·山水南充城”“五張文旅名片”等文旅品牌,大力推廣優質產品、重點線路和文旅活動,加快恢復和提振全市文旅市場。鼓勵景區景點、行業協會在疫情解除後開展市場營銷推廣活動,穩固和開拓客源市場;對旅行社等地接組團、招攬過夜遊客的,進一步加大獎勵力度(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11

激發文旅市場消費潛力


適時有序開放旅遊景區、休閒娛樂、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等,支持舉辦各類文化和旅遊節慶活動,支持各地發佈惠民旅遊計劃,推出文旅消費券、惠民卡等措施,提振文化旅遊消費市場。全面落實帶薪休假制度,推動旅遊消費活力釋放。著力培育文化旅遊網絡消費、體驗消費、智能消費等新業態、新模式,實現文旅市場恢復性繁榮、文旅經濟高質量發展。

12

加大政府採購支持力度


加大政府對文旅企業的傾斜力度,進一步提高面向文旅企業採購的金額和比例,適時集中採購一批文旅活動、惠民演出、營銷宣傳、文創產品、旅遊消費券等,支持文旅企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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