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划定疫情分区 实施精准防控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意见》,统筹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日前,

呼和浩特市制定《关于实行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原则,坚持科学防治、精准施策,以实行分区分级精准防控为抓手,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在全力阻击疫情的同时,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好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要求,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降到最低,把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完成好,确保我市“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精准划定疫情分区

《意见》要求,以县域为单元,动态研判不同区域风险等级,分类实行差异化策略。

自治区根据疫情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4类地区。

一类地区:短期内疫情迅速传播、出现社区流行的旗县区。

二类地区:发生聚集性和暴发疫情的旗县区。

三类地区:有输入性散发病例或相邻省份有较重疫情的旗县区。

四类地区:无病例或最后1例病例治愈出院且14天后无新发病例的旗县区。

根据自治区对4类疫情地区的评估划定,呼和浩特市目前暂无一类地区;新城区、玉泉区为二类地区;回民区、赛罕区为三类地区;土左旗、托县、和林县、清水河县、武川县、经济技术开发区为四类地区。为争取早日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将呼和浩特市列为三类地区的回民区、赛罕区和列为四类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金川、如意两个片区与列为二类地区的新城区、玉泉区,全部按照二类地区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管理,实现城区统一部署、联防联控。今后根据各地区疫情变化,动态调整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防控类别。

实施分区分级防控

各类地区都要紧紧围绕“提高收治率、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要求,抓好各项防控政策措施的落实,织密织牢三道防线。

一是要守住交通卡口防线,加强航空、铁路、公路等重点出入口管控,落实体温检测排查等各项措施,把好外来人员进入我市第一道关口。二是要守好社区(村)管控防线,实施网格化、专业化、地毯式排查管控措施,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追踪和集中管理重点人员,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防护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和蔓延。三是要把住就诊筛查防线,加强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服务,落实新冠肺炎诊疗规范和防控方案,尽快检查、及早排查、及时转诊。强化医疗机构内部防控,严防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和疫情扩散。在落实以上共性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对4类地区按照以下次序累加实施疫情防控策略。四类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精准预警”防控策略,保证正常经济社会运行。三类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输出、精准预警、精准救治”防控策略,保证国计民生相关经济社会活动有序运行。二类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输出、精准预警、精准救治、精准处置”防控策略,确保重大经济社会活动正常运行。一类地区,在二类地区防控策略基础上,实施疫区封锁等最严格防控策略,确保人民群众基本民生和涉及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运行。

抓实防控重点环节

围绕“四率”抓好疫情防控。即提高收治率和治愈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加强定点医院能力建设和诊疗管理,加快疑似病例检测速度,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各类医疗机构、人员、物资,实施分类管理、梯队部署,做好防大疫准备。

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做好流动人口监测,严格执行机场、火车站、公路卡口进出人员体温检测、人员登记全覆盖,将公路卡口、“一场两站”进入的新返呼人员数据App平台给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开通后台端口,由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专人实时分类监管,守住疫情输入输出关口。

加强社区管控。提高网格化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重点加强来自疫情高发地区人员的排查,扎实做好密切接触者和重点疫区往来人员追踪,切断疫情传播途径,落实“四早”措施,降低感染率。将外国人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关注其合理关切,做好相关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认真执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实行“双实名、双报到 ”等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实行机关单位人员管理日报告制度,加强对机关单位的防控和协调社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强化传染源管控。对重点人员登记造册、上门观察,对密切接触者全面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支持企业有序开复工

推动企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迅速组织开展企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摸底调查,结合地区分类、产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统筹制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方案,细化复工流程,严格落实复工标准,实行复工企业备案管理,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四类地区要做好各种要素保障,有序推动各类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复工。二类三类地区要坚持防护用品生产优先导向,推动重点医疗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尽快达产,全力保障能源供应、交通物流、城乡运行、市场流通和生产生活必需品等涉及重要国计民生领域复工复产。要分类指导驻呼及市属国有企业率先复工复产,带动其他企业复工复产。工业企业复工复产要认真落实《呼和浩特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其他企业如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企业开复工要参照此方案执行。

全力做好保障工作。市本级成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专班,建立企业应对疫情专项帮扶机制,坚持“一企一策”精准扶持。各行业部门、各地区要继续牢固树立全方位服务企业意识,既要积极执行落实国家在市场保障供应、财税金融支持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自治区《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和我市《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十五条措施》,又要主动上门服务,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相关政策,下大气力帮助企业解决用工短缺、资金链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现实问题。

抓好春季农牧业生产

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将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企业纳入复工复产重点企业名单,并强化春季农资市场监管,加大专项整治力度,保障重点农资质量安全、供应充足,并且确保农资运输畅通。

强化畜牧业生产和管理。加强以接羔保育为主的春季畜牧业生产,保障种畜禽、饲草料、兽药等物资调运畅通,推动乳品加工企业正常生产。组织做好春季集中免疫工作,抓好鼠疫、非洲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布病等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养殖场、屠宰场、无害化处理场、畜禽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和关键区域监测排查和清洗消毒,开展好活禽宰杀摊点的清理整治行动,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加强农牧业生产服务。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密切关注农资供应、农产品销售、墒情变化等情况,组织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生产指导、种植饲养管理、疫病防控等技术服务。

抓好备春耕生产。二类三类地区要以村为单位加强管理和动态排查,指导农民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下田、分时下地、分散干活。抓好高标准农田和盐碱地改良,提前做好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稳定春播面积,实现应种尽种,提升粮食产能。加强在田设施蔬菜生产管理,抓好闲置温室恢复生产,农机服务原则上要求就近作业。抓好生态建设、农田水利等相关工作。

保障人流、物流有序通畅

积极应对返乡、返学、返工人员回流高峰。四类地区特别是与市域外其他地区交界的旗县区要持续做好防输入工作,全面恢复境内公路班线客运、城市公交等服务。二类、三类地区要在防输入的同时加强外出人员管理,有序恢复公路班线客运、城市公交等服务。做好农牧民工等重点人群返岗的对接和服务。开辟员工返岗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复工企业核心员工、技术骨干及时到岗。做好返流态势分析、防控能力评估、交通卡点排查、企业责任落实等工作,纠正对外来车辆和人员“一刀切”劝返等简单做法。

确保物流渠道畅通。切实保障重要交通干线及关键物流枢纽正常运行。按照“三不一优先”、“一断三不断”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物资和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绿色通道”政策,对执行紧急运输任务的运力给予优先保障、优先通行。在全市高速公路、国省干线、主要道口加强人员部署,优化工作流程,统筹管控疏导,确保通道畅通。坚决纠正各类“硬阻断”交通行为,禁止随意设卡、挖断道路、阻碍正常行驶车辆等行为。

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全力以赴稳住就业。通过缓缴社会保险费、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加大创业载体奖补力度等方式强化稳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与职工集体协商,采取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对疫情期间企业新招录的职工,相关部门免费组织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多措并举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支持高校和用人单位利用互联网进行供需对接。建立企业复工应急协调机制,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企业紧缺用工提供精准服务。积极引导因疫情无法外出的农牧民工参加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居环境改善。

持续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制定下发全市《企业复工复产后城市运行物资保障工作方案》,继续按照“摸清底数、密切监测、畅通渠道、强化保障、从严监管、合理引导”的原则,狠抓生产、流通、销售三个环节,强化储备、监管、调控三项举措。抓好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全力做好物资储备、确保供应渠道畅通,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制售假劣商品、囤积居奇等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投放政府储备用菜用肉、调用内贸流通服务业发展资金,紧急启动3400亩左右的温室种植,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大幅上涨。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加大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的投资,加快推动市第二医院迁建、内蒙古敕勒川医院、市疾控中心升级改造等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重要医疗物资采购和专业人才培养,提升公共卫生防疫和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深入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工作,全面落实分级诊疗政策,着力提升旗县区、乡镇、村医疗卫生水平。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要认真遵守开学规定,落实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要求,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组织安排网上授课,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保证教学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学校正常教学的影响,待疫情结束后及时恢复教学秩序。同时要制定应对大规模返学的工作方案,确保平稳有序、防控有力。

全力以赴稳投资

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扎实做好地铁二号线、巴彦路高架桥、金海路高架桥、昭乌达哲里木路提升改造工程等项目复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推动新机场开工建设。提前做好伊利现代智慧健康谷、蒙牛乳业产业园等千亿元级产业项目和恒大、祥生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确保按时落地开工。四类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项目开复工建设;二类三类地区重点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准备,确保在具备条件时及时开复工。要做到疫情防控措施齐全到位,经疫情防控部门对其措施及方案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开复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复工项目的管控。

加强重大项目服务管理。成立重大项目专项推进组,编制重大项目台账,强化“周报告、月调度、季分析”工作机制,实行重大工程项目一项一策,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开复工中遇到的各类困难问题。全面推开“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不见面”审批,推广网上收件、网上审批和网上出件。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有序组织开展实地勘察、现场查验等线下前期工作。推行项目代办、承诺制办结机制,为签约落地项目提供全过程、个性化、精准化服务。围绕疫情期间全市重大项目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不断档”,项目办理全部推行线上运行,数字证书线上申请、邮寄到家,对涉及疫情防控、城市运行、生产复工和重点民生的项目,主动对接、超前服务,做好第一时间采购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和电子投标。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努力做大财政蛋糕,积极争取更大规模的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和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全力推动已列入计划的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政府债券尽快拨付我市并投入项目。积极与驻呼各金融机构对接,做好政金企对接座谈会各项准备,拓宽重点项目融资渠道。制定并严格落实债务化解方案,确保完成今年的化债任务。

做好重大项目储备。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和沿黄流域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紧紧围绕建设现代乳业、大数据高科技、新型煤化工石油、煤电新能源、硅产业、现代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现代物流、生态环保、文旅“十大产业链”,谋划储备一批高质量发展项目。结合产业园区和物流园区规划调整,大力推动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园区转型升级,为大项目、好项目搭建良好载体,创造更多新的增长点。争取呼包、呼鄂城际铁路和呼朔太高铁项目列入国家中长期规划。抓住国家即将加大疾控及应急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遇,针对我市实际和短板,迅速谋划储备和启动一批相关项目。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二期3、4号线和机场线的建设规划编制及报批工作。

稳定促进居民消费

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发展壮大健康、养老、抚育、家政服务业,努力弥补疫情期间的缺口。四类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尽快恢复餐饮、住宿、批发、零售等领域经营活动,促进消费回升。三类地区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逐步恢复。

扩大实物商品消费。增加绿色食品、药品、卫生用品、健身器材等产品供给。稳定汽车销售等传统大宗消费。引导传统零售企业提升网络营销能力,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快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建设,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深入推进农产品进城等农村电商发展。

加快释放新兴消费潜力。顺应疫情催生的“不见面、不接触”等新需求,推动城市供应链、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城乡高效配送、电商与物流协同发展,进一步释放网络消费潜力。积极扩大信息消费,培育网络诊疗、在线办公、在线教育、线上文化娱乐、影视及智能家居等新兴消费业态。鼓励快递企业创新业态形式、扩大服务范围,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

全力稳外贸稳外资

积极参与国际协调合作。支持外经贸企业抓紧复工生产,全面落实减免税及缓交税政策,加大贸易融资支持,充分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全力保市场、保份额、保订单。积极拓展企业疫情防控急需物资进口渠道,协助解决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和物流运输等问题。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取消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指导企业及时申请办理与不可抗力相关的事实性证明,帮助企业维护合法权益。

提高服务水平。指导企业及时调整近期贸易促进活动,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参加网上广交会、华交会和境外展会。做好分类指导和政策咨询,为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外债创造条件,拓展企业境外融资渠道。

稳定经济社会发展预期

加强经济运行监测研判。认真落实《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全市经济运行调度分析和监测研判的通知》要求,精准研判经济发展面临的形势及疫情影响,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问题,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分析调度,提供决策参考。提前谋划政策预案,提高政策响应效率,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市场价格异常上涨等工作应急预案。

加强舆论引导工作。积极主动做好疫情信息通报,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加强政策措施宣传解读,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坚持以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为导向,以正面宣传为主,深入宣传党中央决策部署,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宣传自治区和市委、政府在防控疫情、稳定投资、服务企业、保供稳价、保障民生等方面出台的政策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舆论支持。

维护安全稳定局面。将疫情防控与安全生产工作统筹考虑、同步推动,持续推进“冬春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活动”,为集中收治定点医院(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呼和浩特市第二医院)、疑似病例集中隔离区和重点企业提供安全指导服务。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地区属地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统筹抓好扫黑除恶、信访维稳等方面工作。

《意见》要求,各牵头领导要在市委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牵头抓总。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协同联动,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全市上下同心协力,共同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物资保障组、社会管控组要高度关注疫情防控风险和经济运行风险,进一步强化风险监测和分析预警,引导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提前做足准备、有效应对风险。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紧盯工作重点,统筹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切实把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抓落地;督导检查组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督导检查、考核问责机制,对在疫情防控和推进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履职尽责不到位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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