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是否应该恢复病情记录和医生诊断结论?病历不应成为配药记录?

退休工程


中医病历和西医的病历是不同的,不能够要求一样。你提的问题需要你真正了解了中西医以后才能够知道。[玫瑰][玫瑰][玫瑰]


仁和中医


这问题我没看明白,病历分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是病人诊病看病的记录文书,分为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

住院病历包括病人的一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等基本信息,正文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系统回顾,预防接种,外伤手术,药物过敏,个人史,婚育史,女的还有月经生育史,体格检查,各项生命体征,正常异常表现,实验室化验和影像检查结果,初步诊断疾病,入院诊断,大夫签名等主要内容。

门诊病历比住院大病历简略,但内容也是基本信息,五有一签名,主诉,病史,体检,初步诊断和处理意见,最后医生签名。复诊病人记录前次就诊后各项诊疗结果,病情演变情况,仍要有体检记录,与上次不同的疾病,要按初诊病人书写门诊病历。

你这问题中的配药记录,可能说的是用药过程,只是病历的很小一部分,也是复诊开药的参考。


从云不从风


病历本的使用应该大家不会陌生,记录病历和诊断证明是必要的步骤,就向一个人的档案一样,病历本详细记录你的各种证壮,日期,发病情况,这样便于医生的跟踪,病史的追查,病因的由来和医生的治疗。


遵持


这个问题感觉有点莫名其妙,看病一直有病历记录及诊断,用药情况,这是法律文书,只会越来越完善。


有位领导叫老婆


每一个人得的病都有轻重从轻到重或者从重到轻这个发展阶段。不过医生看病例是一个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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