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開車回家,遛狗的不牽狗繩,把狗壓死了要求我賠償,怎麼辦?

阿瑪施圖


如果是我,直接告訴他,對不起,不要想得太多,協商不成請他訴諸法律。


壽春陳


你好!晚上開車,遛狗的不牽繩,把狗壓死,這種可以不用賠。因為:

1、有養狗證嗎?先問狗主人要養狗證。有養狗證,才能證明此狗是他的,萬一、萬一是流浪狗呢。第一步,一定要對方的養狗證。

2、如果有養狗證,反問狗主人,為什麼遛狗不牽繩?如果自己正常行駛,一分錢不用賠,還可以向狗主人索賠!遛狗不牽繩,是狗亂竄所致!

3、如果狗主人不賠,那就報警。



客家銘銘


不拴繩你搭理他幹什麼,有法律有法規,不必怕他;要是敢動手,就學習呼和浩特穿迷彩制服的大哥,將在車輪上任狗撒尿並打人的無良女狗主人一頓揍,隔著屏幕看著都過癮。

關於你的事情 ,你有行車記錄儀嗎,有的話證據能更充分一些; 沒有行車記錄儀的話,死狗還在嗎,狗主人不吃掉就行。

報警到110指揮中心,你用手機將狗不拴繩的證據留下,由警察同志來處理。

先把事實理順清楚,狗有無狗證,打沒打過疫苗,為什麼不拴狗繩。

1、如果警察同志秉公辦理,沒有拴狗繩就是白壓死了,狗主人接受處理意見,雙方離開各自回家。

2、如果警察同志秉公辦理,沒有拴狗繩就是白壓死了,狗主人繼續糾纏,他敢罵你,你就揍他。

3、如果警察同志置事實於不顧,做出讓你賠償的意見。你一定不要接受處理意見,第二天再去處理。

4、收集證據,將各種養犬管理條例準備齊全,去接受處理。如果警察同志還是堅持你賠償養狗人錢,堅決不同意。

5、到公安局反饋情況,說明對此事處理不滿的意見。

6、到區或市級信訪部門反映情況,將事情經過全部交到相關部門,請求依法依規處理。

結論,對於無良的狗主人,我們不能再接受他們違法讓我們買單的情況了。絕不能接受他們任意所為了,我不反對他們養狗,但要守規則,別把養狗人的利益凌架到我們頭上,那就是到了與他們論理的時候了。


黎濤微世界我在等著你


前幾年,我騎摩托車(證照齊全)在上班的路上,村口突然跑出來一個小鹿狗,撞到了我的前車輪上,我趕緊剎車,沒有壓到它,剎車也需要距離,可是遛狗的人說我要跑,停車以後看到那個遛狗的抱起小狗,小狗一個勁兒的哆嗦,一會兒就死了,讓我賠狗,沒辦法,這也不是我的責任,最後花一千多給人家買了一個。狗的原主人還說,這也就是你,如果是別人,給一萬都不行。沒辦法,聽說保險公司也不管動物險。破財免災。


東哥創視紀


我自己也養狗,從第一天帶它們出去遛狗就沒試過不牽狗繩,所以老實說我也比較討厭不牽狗繩遛狗的人,實在是很不負責任,無論是對人還是對狗不牽繩真不好!真正愛狗人士遛狗是不會不牽繩的,這是養狗的基本素質!沒有的就別養狗,害狗害人!


keymanjack


去年,我家柯基被人家車壓過,狗狗一陣尖叫,就站不起來了。當時,司機也被嚇的趕快下車,然後,左一個“對不起”右一個“對不起”,我只說了一句話,沒事,只怪我沒有牽繩,你走吧!然後,我開車把狗狗送到寵物醫院,又是照片、又是檢查……最後,醫生說,檢查結果一切正常,可能傷到筋骨,然後打了一針消炎藥,又拿了一點消炎的藥回家,每天讓狗狗吃二次,整整躺了二個月,終於好了,狗狗又開始活蹦亂跳了……最後兩張圖片,是躺了二個多月後,第一次站起來的那一刻[捂臉]








左大拾影


這個問題我還的確不知怎麼回答你。但我看見過這種事情,就在我住的下面馬路上,那天下午吃了晩飯後,我下法散步,突然有一條狗還是一條大狗,渾身雪白,非常好看,從我後面突然竄到馬路上去,正好有有一輛大貨車把狗碾壓住了,還好我是在步行道上散步。這狗主人抱著死去的狗哭得很傷心,還要貨車司機賠償,當時有交警在場,沒貨車司機什麼事,是狗主人自己遛狗沒栓狗繩。這事就這麼解決了,但那個貨車司機出於人道主義,還是拿了幾百塊錢給狗主人。這狗主人也就算了。這就是我親自看到的。狗主人和司機互相商量看怎麼賠就行了,沒必要大動干戈!


冷淑華


不請自來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想法,畢竟把別人家心愛的寵物撞死了,多少都要賠償一些。其實不是這樣的。

第一、撞死寵物狗時你要第一時間留好證據,這個證據就是狗是否是由主人牽著的,證據來源就是你的行車記錄儀或是周邊的監控設施,如果都沒有的話你要第一時間拿出手機錄像以證明狗是沒有主人牽著的。

第二、馬上撥打110,狗狗的主人看到狗狗被撞死難免會情緒激動,撥打報警電話以免發生刑政案件或是刑事案件。要向警察說明當時的情況,然後提供以上的證據給警察。

第三、在派出所內告知狗的主人馬路上不是你遛狗的地方,只要出了家門就必須牽著狗,而且有一些地方是禁止養狗的。要告知狗的主人如果堅持要賠償可到事發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四、在雙方都留下個人信息後離開派出所。

最後也提醒廣大司機朋友,狗狗畢竟是人類的好朋友不要故意去撞狗狗。


推杯換盞A


首先,狗狗是沒有“路權”的,也就是說狗狗沒有在路上隨意行走的權利,但“狗可以仗人勢”,狗主人通過牽引繩的方式,讓狗狗間接有了“路權”,如果脫離狗主人的牽引,狗就沒有了“路權”,從而引發的一系列糾紛,需自行承擔。


因此,如果你正常行車,狗狗因為沒有牽引繩,而到處亂跑被你車撞死,一般是不需要承擔賠償責任的,同樣,如果因為撞死了狗,造成的車輛或者人員損失,狗主人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當然,上面說的也是理論上的,但現實中,一般處理這種事,民警都會進行“調解”,所謂“死者為大”,因此,讓車主賠狗主人一點錢了事,免得搞的麻煩。

雖然責任的方向搞反了,但這種扯皮的事一般很難處理,調解不成,只能上法院解決,而打民事官司沒幾個月是下不來的,為了避免麻煩,車主也一般賠點錢把事解決,不會去太過糾纏。


但如果走正兒八經的法律的話,是可以不賠的。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遛狗栓繩是普通常識。而由於沒牽狗繩夜間別人開車造成狗狗壓死,車主是不需陪償的。

如產生分岐,雙方可通過法律途經解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