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也程
簡單明瞭的回答:不合理。如果一整月因為疫情沒有上班,公司要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發放薪水。
ArthurBai
朋友,你好!受湖北武漢的疫情影響,全國各個地區復工時間均有不同。所以關於工資的發放,全國各地的企業都有不同的標準。
首先,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直到1月27日(農曆初三),如果在此期間內,有加班的情況,應按工資基數的300%發放工資;
其次,春節延長假期的地方(1月31日到2月2日),若有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該按工資基數的200%發放工資;
最後,按勞動法停工停產規定,延遲復工在一個月之內的,應該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延遲復工超過一個月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發放標準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集體協商確定,但不得低於所在市區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由此可見,若您的所在用人單位在疫情期間不給予一定的生活補助,是可以對用人單位進行勞動仲裁的。
Excel叄分鐘
那要看你所處的是什麼類型的公司,如果是國家企業機關單位,就不合理,國家在這方面早就有言在先,這些單位不敢和國家對著幹。如果是私企,特別是沒有勞務合同的小型事業單位,就合理。老闆給你是人情,不給是正常。你一天班沒上,按照公司的規定,確實一分錢底薪都沒有。
一露殺龍手
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對於疫情期間的薪酬待遇可以由企業與員工協商,原則上應支付給員工不低於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的80%
職業發展規劃師
這個不合理,這個公司幹下去也沒前景,還不如趁疫情跳槽
得馬傑哥
應該不合理吧,因為疫情需要我們共同努力付出,才能戰勝病魔
神經歡喜哥
我感覺看公司的能力多少給一點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