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老出现“轮替伺候”的现象,这对儿女来说“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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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先表达我本人的看法:

我个人对于“轮替伺候”这种养老方式是比较不喜欢的,因为这样的养老方式有种把父母老人当作皮球踢来踢去的感觉,而且经常改变条件对老年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情。所以作为子女的我们,应该承担起养育父母的责任,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下面发表一下公众的看法

“轮流伺候”这种养老方式本身来说就是一种充满矛盾的养老方式,之所以产生这种方式,肯定是因为子女都不愿意独自一人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所以才不得不轮流照顾老人。不然如果真的想要赡养老人的话,不如直接接父母过来和自己一直生活,这样安稳的生活才是老人改过的晚年生活。

而对于子女来说,“轮替伺候”自然是"公平"的,因为自己的兄弟姐妹如何赡养父母,自己也只要照样照样的去做就行,这样的话自然不会有什么不公平的地公平不公平,成年的人的世界里,有谁是不忙碌的么?当爸爸的要努力赚钱养家,努力工作好让自己的儿女接受最好的教育;当妈妈的,在努力工作贴补家用的同时,还要兼顾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请问有谁是不忙的么?

所以单纯的以这个儿子日子过得好,那个女儿嫁了个好老公,这种单方面臆测他人生活的想法,来判断老人该由谁伺候,是非常不公平的。

况且父母把我们养大,又没有单独只养其中一个人,所以这个责任是需要全部子女来担当的,不能单独推给一个人,就算完事儿了。

养老是一件发自内心孝敬老人的事情,老人不应该是子女的包袱,反而家有一老,如有一宝,这是件好事儿,无论多大年纪,有爹有妈的孩子,就始终是个孩子,不能单方面剥夺这些人照顾爹妈的权利。

如果真的有那种非常忙碌的儿女,我想只要他们真的想养,就一定会找到解决的办法,来赡养自己的父母,毕竟当年我们的父母可没有因为忙碌,就把我们都丢下饿死了。

国家法律也规定了,赡养老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拒不赡养老人的子女,老人有权利起诉他,所以劝大家还是要诚实做人,对自己的父母好一点儿,少计较一点儿比较好!


稻农邹幸福


说说我姥姥吧,两个儿子,三个闺女,我妈属于闺女中的老二。在我印象里,姥姥没生病前,是个干活很利索的老太太。给我两个舅家种菜种地带孩子,没一样落下的。但是一场大病半身不遂,吃喝拉撒得有人照顾。

我姥生病第一年,我三姨刚三胎生个儿子,实在没时间照顾;我大舅身体不好,平时也离不开人,我妈和大姨觉得我大舅妈光照顾我大舅就不容易了,再照顾一个半身不遂的婆婆,也挺难的;所以主要在我家,我大姨家,我二舅家住轮流住,一次半个月。但是过了一段时间又出现新的问题,我二舅一个大男人不可能在家一直照顾老娘,毕竟还有一家人需要养活,就出去打工了,我二舅妈伺候了两次,那情况就别说了,就简单的端个饭还行,洗脸洗手洗脚散步唠嗑看电视等或者其他就别指望了,所以我妈和我大姨都是隔三天去我二舅家一趟,把我姥换下来的衣服,尿上的拉上的裤子给洗洗刷刷。有一次我妈去了,看见我姥胳膊和额头有伤,一问才知道二舅妈让我姥去厕所的时候一不小心把我姥摔了,我妈心疼的不行,虽然生气,但是也没法说啥,毕竟也不是故意的,但是跟我大姨还有我三姨说了。仨闺女一商量决定,这大半年平时就在我家和大姨家住,等第二年我三姨家孩子大点,然后仨闺女轮流伺候,每年收麦子那十天去我二舅家,因为二舅回家了,过年的十天去我大舅家,因为我姥要求必须回自己家过年。

就这样伺候了六年,直到我姥去世的前十来天才回老家。在我姥心里,儿子的家再不好都是她的家,闺女家再好也不是他的家。姥姥虽然对三个女儿女婿也很好,但是相比为两个舅舅付出的所有显然不值得一提。你要问公平吗?肯定不公平,但是我妈常说家就不是讲公平不公平的地方,都是自己的娘,你有能力多帮点,没能力少帮点,不要计较那么多。

是啊,计较那么多干嘛,老人过得好就行。姥姥,想你,爱你~


在水一方28461


我家就是这种情况。并不只是农村,就是在城市里面也一样。我的爷爷奶奶已经95岁高龄了,到了冰冷的冬天,老人腿脚不便,需要儿女们照顾,于是大家轮着来,一人一个月。

轮流伺候我觉得是比较公平的,大家都是一样的子女,轮到谁就是谁,谁也不要在觉得自己照顾得多,别人照顾得少,或者有人会觉得只出钱不出力气的兄弟太省事儿。

我朋友的奶奶也是接近百岁高龄,平时都是朋友的父母和叔叔们照顾,几个姑姑只出钱,而叔叔们就不乐意了,因为老人自己的花销除外,照顾老人需要一个人一直在家,他们的家庭收入少了,弄得很不愉快,一家人吵来闹去,最后还是决定一人一个月,轮到谁是谁。

既然说现在已经是儿子和女儿一样,那么大家轮流值班,一人一个月,或者有特殊情况的,一个人两个月,或者可以提前照顾。比如我的二婶,儿媳妇马上就要生了,她要去照顾堂哥堂嫂和孙子,这样她就提前照顾自己的这一个月,等到自己家里面有事情,也不会分身乏术了。对于老人来说,可以经常换换新环境,也是比较新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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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我感同身受。我的姥姥生活在农村,年纪大了,疾病就会找上门。姥姥有9个儿女,如今子孙满堂,隔三差五小辈们都会去看望她,在别人眼里也算是幸福的吧。自从身体不好了以后,开始是各处的儿女轮流接回自己家赡养照顾,但是后来身体每况愈下,经不住经常的来回折腾,所以儿女们就商量在老家,大家轮流回去照顾。每家一个月。不管谁有什么情况,轮到自己了,照顾老人义不容辞!俗话说,久病床前无孝子,日子久了,照顾一个月都觉得力不从心,就改为半个月,后来一个礼拜,后来5天,仍然有人觉得辛苦,但是无论多辛苦,照顾自己的母亲义不容辞。我回去照顾过姥姥几天,的确会很辛苦,但是想想,姥姥只有一个,她也很辛苦,疾病折磨着自己,还要当心拖累他人,这么多年照顾家人照顾家付出的岂止我们现在的这一点辛苦,可能对姥姥的那份独特的感情,自己觉得真是心甘情愿。所以子女照顾自己的父母没有公不公平,谁多付出谁少付出何必那么计较,父母只有一个,自己尽心了,等到父母百年之后,自己才不会后悔。


豆苗苗185


其实,农村养老轮替“伺候”现象并非近年来农村的新生现象,而是由来已久。

只是以前网络不如现在发达,农村老人的孩子大多都在农村,老人轮流在几个孩子家轮流住,孩子轮流伺候,即便家庭内部有些小矛盾,也不会引起社会上广大的讨论罢了。

有人说,家是讲爱的地方,不是讲理的地方。当一个家庭或者社会在为孩子轮流照顾老人是否公平而争论的时候,传统文化中的“孝道”也正在离现代人的生活越来越远吧?

那么,农村养老出现“轮替伺候”的现象,这对儿女来说“公平”吗?

有书君认为,这种方式对儿女来说,应该是相对公平的。

这是因为:

一:从法律角度来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照顾自己家的老人是每个家庭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

官大妈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

年轻时,官大妈和老伴含辛茹苦的把孩子拉扯大,可是前几年,老伴因病去世,官大妈又没有退休工资,只好要求几个孩子为自己提供生活费用。

可是,四个孩子中,老大说自己小时候因为家里穷,连学也没有上,是最吃亏的一个。现在家庭收入也最差,不应该让他承担赡养义务。

老二说,我也没得父母的益处。当年我儿子出生时,让爸妈帮我带孩子,可是,爸妈推说家里活儿多,还有弟妹要养活,要上学,结果,一个月也没有帮我,现在老了,就要我来伺候啦?

老三也借口自己工作的地方离家远,没有办法回家照顾老人。女儿更是振振有词: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为嘛好处一点没有给我,给老人养老却要算上我一份?

四兄妹为了老人养老的问题纠缠不清,最终闹得对簿公堂。

可是,法院依据《婚姻法》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裁定,四个孩子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赡养父母的责任。四个孩子每人必须轮流赡养老人,或者自己协商好赡养老人的可行方案。

二、轮替照顾自己家的老人,符合孝老敬亲的基本社会要求

父母生下并养育多个孩子长大成人。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花费心血养大的。

虽然,可能每个孩子在成长的过程中,父母的经济条件、教育环境甚至养育方式都有一些差异。

但是,最起码的,父母生你养你,让你成为能独立自主的个体都是花费了一番心血的。

父母养我小,我养父母老,“乌鸦反哺,羔羊跪乳”,孝敬父母即使是中华民族大力弘扬的传统文化,更是人之常情。

子女本应该常怀感恩父母之心,主动承担照顾伺候老人的责任。但是,现实生活中常常有许多子女借口各种理由,极力逃避伺候老人的义务。

这时,采用轮替伺候老人的方式,可以较好的避免子女互相推诿,不负责任的行为。

第三、轮替伺候老人也要灵活运用,兄弟姐妹在照顾老人时要及时沟通和协商,尽量做到大家相对公平。

柯大爷八十有余,日常生活完全需要儿女照顾。

早些年,老人自己行动方便,便跟随着儿女生活,每家轮流住几个月。可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老人行动不便,再也经不起到处折腾。

姐弟几人便商定让老人和呆在家乡的老三弟弟生活,其他兄弟姐妹补贴给老三一定数额的生活和护理费用。

经过协商以后,老人养老的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老三也没有觉得特别的不公平。

农村有的地方,在父母养老方面有一些多年流传下来的约定俗成的规矩。

比如,儿子负责主要照顾父母晚年生活,提供生活、医疗包括去世后的丧葬费用,女儿只负责不定期的看望,给父母买些零食、衣物或者给一些零花钱。

儿子享有父母所有财产的继承权,女儿只是在父母去世以后拿一些衣物被子之类不值钱的物件留做纪念。

父母有几个儿子,儿子则轮替伺候老人。这种方式,约定俗成,也能较好的解决老人养老的问题,也不存在公平与否的问题。

第四、轮替伺候老人的“公平”只是相对而言,更多的则需要讲“爱”和“亲情”。

其实,当几个家庭为轮替伺候一个老人而争论是否公平的时候,这个家庭的“亲情”就已经出了问题。

一般来说,假如一个家庭父不慈子不孝兄不友弟不恭,那么在老人养老的问题上矛盾就会特别多,他们往往会陷入彼此指责,推卸责任的境况。

相反,如果一个家庭中更多的讲亲情,讲“爱”,那么,即便老人养老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问题,也能很好的解决。

有书君就认识一个朋友,考虑到家庭中兄姐的特殊情况,她一人独自承担了照顾有病母亲晚年生活的重任,而且任劳任怨,从不计较是否公平。

这才是我们全社会应该提倡的正能量。

家庭养老是我国农村现阶段比较普遍的养老方式。

当我们从“爱”和“亲情”出发,每个家庭成员就能够友好协商,互相体谅,妥善处理家里老人的养老问题,而不需要过多的去讨论“轮替伺候”的养老方式是否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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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就是这样的情况。

2015年的时候,我奶奶由于突发脑溢血而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爷爷早逝,奶奶一人独居,所以照顾奶奶的责任落在了四个儿女的身上。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工作,叔叔和姑姑们都很忙碌,而且都分别住在三个不同的城市。这样的情况下无论把奶奶交给谁都不是很好的办法,大家就决定每一家照顾一段时间。照顾期间的费用自己出,但是奶奶的子女们里面,女儿们的经济情况比儿子们好得多,因此在叔叔和爸爸照顾奶奶的时候,姑姑们帮了很大的忙,同时轮到她们照顾的时候一点也不拖延。

奶奶在世时一直是这样过来的,子女们的关系也都很和谐,没有因为赡养问题发生矛盾。大家在精力的付出上相对是公平的,但是不能说得太绝对,奶奶是大家的亲人,在经济上的多付出也不能说公平,大家除了义务还有亲情与血缘,对于子女们自己的良心来说,问心无愧是最好的。

对于生活可以自理的老人来说,子女伺候也就是陪伴。老人本身已不会陪伴我们太长时间,计较那么多干嘛,都是自家人,父母养了自己那么多年,供自己读书,这笔账又该怎么算?子女伺候讲太多公平可能会伤了和气,愿意多照顾就多照顾一点,如果是我自己,我会一直照顾陪伴他们到老,我会嫌陪伴他们的时间不够多,而不是讲究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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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儿孙在外面买了房子,可以回家住一个月啊!我的奶奶就是97走的!刚开始我叔,伯,我爸,商量每兄弟一个月出多少钱,让我爸爸在家照顾我奶奶。后来过了几年,我爸中风了,也看好了。回家几兄弟就商量,现在身体不好,怕照顾不好我奶奶,就三家轮,一家一个月,房子都还好,就是轮到谁家谁回来,我家是在镇上买的房,父母一直在家里住,叔伯他们在县城。唉~~我爸比我奶奶还早点过世。奶奶走后,有一次我妈妈就说过,前面几年都是我们一家在照顾奶奶,叔伯,说好的每个人出钱,现在影都看不到!我说兄弟亏就亏,都是自己的家!我妈就就说就我我们家亏,说什么钱现在提都提了。我就说了句,吃亏是福!是自己的奶奶,在亏也要养,没有亏不亏。用心了就好!这事都几年过去了,我妈再也没有提过!现在我结婚了,我相信生活会越来越好!


刘友19868


农村养老“轮替伺候”的现象对儿子公平,对女儿,极其不公平。

我们先看,农村老人怎么对待儿子的:

首先,农村老人的房产和存款,几乎是均分给儿子的。而且,老人一辈子赚钱干活,都是给了儿子。客观的讲,农村的老人,自从儿子出生后,就是给儿子打工赚钱,养家照顾的命。

其次,农村老人,客观的讲,从老人四十来岁,一直打工到六十多岁,这二十年打工的钱,全部给了儿子了。而且,对儿子的后代孙子、孙女的照顾,那是从出生到上大学啊。全程照顾。

我们再来看看,农村老人,怎么对待女儿的:

我们反观女儿,农村老人,对女儿确实有生养的恩。但女儿成人后(一般不上大学,16岁就出去打工了),一直到26岁左右出嫁,打工十年的钱,至少15万左右吧,全部给了农村老人,农村老人,再给了儿子。

客观的讲,农村老人养儿子,就是精细,养女儿,就是放养。这是客观的事实。

打工这十年赚的钱,真的,足够报答了养育之恩了。

女的结婚以后,一年逢年过节三趟,又买东西(至少花费上千),又给钱(至少两三千)。

可是呢,女儿的后代,农村老人,就照顾一个月子(有的地方是一个月,有的地方是三个月),然后,就永远的绝缘了。

这真正是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对女儿,只有索取,没有帮助。

这样的情况下,你让儿子和女儿轮流抚养伺候老人,极其不妥。

我的观点是:如果儿子在,儿子伺候老人。如果儿子去世了,没问题,女儿来伺候。只要儿子活着,不至于不能自理了,这个责任是儿子的。

女儿,依旧:一年逢年过节三趟,又买东西(至少花费上千),又给钱(至少两三千)。就可以了。

什么是传统,这就是传统。女儿家,人家老公,也要公婆要抚养的。


董江波


农村养老出现“轮替伺候”的现象,这对儿女来说“公平”吗?

养自己的父母,啥公平不公平的?都是父母的子女,赡养老人人人有责,人人有份。尤其是在农村,老农民大多不舍得给自己投农保,不像城里老人那样,老了可以拿退休金,等生活无法自理,照顾不了自己的那一天,采取“轮替伺候”的现象很普遍。

就拿阿兮来说,婆婆和母亲都属于此种现象,目前现状是:

母亲85岁,因老年痴呆比较折腾,我们姊妹几个采取24小时交接班制,也就是一家一天一夜(母亲白天晚上不睡觉,时间久了顶不下来的),轮上谁,谁就24小时贴身伺候,照顾饮食起居等,已经两年多了(此前母亲好的时候,一家一个月轮着住)。

婆婆86岁,脑子清醒,只是腿脚不是太利索,自从69岁那年公公没了,也是几个儿女家里轮替伺候,一轮一个月,循环往复,也有十几年了。往年我母亲身体尚好的时候,基本每年的腊月正月连续两个月,婆婆一定是住在我家里的。按理说,论弟兄,我老公是小,论所有姊妹,我老公也不是最大,更不是最小,每年的腊月正月连续60天住我家里,这公平吗?但又有什么好计较的?家和万事兴,一家和气,就是幸福。

关注阿兮的朋友应该知道我家情况,为了照顾老娘,我连头条号文章都停更一年多了,很多活动能推则推,赶上婆婆也来住,母亲那边还要跑,实在是疲惫不堪。但这又如何?伺候父母应当应分,必须去做。

阿兮分析,题主所说的是否“公平”,可能有下面两种可能:

1、儿子得家产,女儿没得着娘家家产,应不应该和儿子一样轮替伺候?

在过去农村,确实存在这样的现象,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就成了外姓人。嫁闺女要的彩礼,也有的父母要留下来给自己儿子,于是造成了一些矛盾。当父母老了,才想起要儿子女儿一起轮替伺候,女儿女婿甚至亲家肯定是有怨言的。

像这种的,就看姊妹感情和觉悟了,确实不可强求。阿兮老家这里也是分几种情况,一种是像阿兮家姊妹这样,无人计较,伺候老人儿子女儿一视同仁,绝对的“轮替伺候”。另一种是儿子伺候,女儿不轮替。还有一种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在外地工作赚钱多没时间伺候父母的儿女,出钱给其他在家里的姐妹,照顾父母。

2、几个儿女家庭条件不同,轮替伺候是否公平?

像这种的,也没法攀比,尤其是其他姊妹不是依靠家里条件,自己打拼过上好日子的,能够主动多出钱负担父母的晚年生活,自然是好的。若是人家不主动,要求公平“轮替伺候”,你条件不好的姊妹真的不能说什么。难道你穷你就有理了?都是父母的孩子,养老天经地义。又没要求你必须跟条件好的姊妹那样给老人吃多好,有你吃的一口就不要饿着老人,就是最大的孝。

总而言之,在阿兮看来,十个指头不一般齐,世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在伺候老人上也是如此。轮替伺候老人,尽儿女心,将来不给自己留什么遗憾,求的是心安理得,让父母人生圆满,这不好吗?总有一天你会知道,子欲孝而亲仍在,是多大的福分!


阿兮随笔


看到这个问题,想说说我家的事儿。婆婆去年生病过世,只留下公公一人,且还有心脑血管方面的疾病。没办法,弟兄四个,一家一个月,每月十六号换另一家。今年春天,突发心梗,又做了心脏支架手术。现在生活基本上不能自理,只是会自己吃饭,别的都需要人照顾。说话吐字不清,尿床,尿裤。走动需要轮椅。这不,马上到十六号了,这个月该我照顾了,没办法,谁都有老的一天,只要对的起自己的良心就行。趁今天天气好,给他又做了一床厚被子。计划明天再把铺盖晒晒。☀☀☀

我也有两个儿子,我要给我的儿子们立个好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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