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经常成为人们的口头语,为什么这样说呢?

红宝梦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是一件真实事实,那是改革开放前,一个国企一次招收几百名新工人进厂,我见一个新职工年龄小个头也小有意识想照顾做点轻一点的工作,叫让他做仓库保管,就这样他很感动,时间长了就相互交往较多。几年过去他提出到供销科工作我不同意,因为供销工作要签经济合同,他是文化大革命中的小学生没文化我是不同意的,并给他说干好本职工作,你不适应做供销。后来就对我想法了,就去给别的领导烧香送礼达到了目的,后來在谈了一笔业务后没法签合同来找我了请我给他帮忙,真是气死人了。再后来去收的款不交财务自己挪用受到了处理。这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手机用户罗夫


常言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首先,我觉得这句话说的非常有道理。

我们厂附近有一个妇女,今年49岁,平日里看她像60岁都不过分,为啥?

头发从不打理,像个鸡窝,衣服穿的都是过时的旧衣服。有一次听说还是婆婆给的。现在哪有儿媳捡婆婆的衣服,搞不懂。

后来,我了解到她前夫在3年前的一场意外去世了,留下她和儿子。儿子一直在外地打工。第二年便嫁给现在的丈夫,是隔壁村的没结过婚,比她大2岁。

其实这也挺好的,又有了家。但,结婚后老公不要她出去挣钱,在家照顾他。

老公在帮别人送货,上货,到了地方在下货。经常不在家。她一个人无聊经常到厂里来玩。老说,老公不给钱给她花,身上没钱想买水果吃都拿不出钱来,怪可怜的。

有一次,厂里赶货。我叫她来帮忙,也挣点零花钱。她只摇头,说不会,这哪会做呀。再说老公回来了我要烧饭给他吃。我说,没钱用你活该。为啥就比我大一岁,我能做你就不行?看你长的比我高比我壮!

无语,爱莫能助!





皖南李姐


我班里有个被人欺负又欺负别人的学生。有次初三一男生打的他浑身是伤,我同情他,再怎么也不能打成这样,我带他找学校,让他家长来找学校,家长一定要让学校给说法。后来了解到原因,他为了怕被人欺负,花钱寻求能保护他的人,今天找你保护明天找他保护,结果没得钱的揍他。在班上他还经常欺负女同学,欺负弱小同学,仗背后有人。


心灵漫舞


常言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句话经常成为人们的口头语,为什么这样说呢?

这是一句老生常谈的话,很多人在讨论他人时都会用到。首先我先解释下这句话的意思,一般用这句话形容现在处境低下、不如意让人达到可怜的状态,但同时也是由于其自身的原因没有做到而导致的。

这里我要说一个人,这个人呢是我老婆的小叔,我和他小叔见过一两次面吧,瞅着他小叔人挺好不错,面挺善的。听我老婆讲,他小叔当过兵,因为时代不同那时当兵还包分配呢,她小叔顶他爸的号头进了钢厂,在我们这钢厂是大企业,至少旱涝保收过日子是肯定没问题的,但是她小叔不知怎么想的,和别人对调工作,换工作了,去了玻璃厂!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她叔自己想换的,家里老人去世后她叔继承了家里的房子。后来这个玻璃厂黄了,也就是铁饭碗没了,她叔无所事事,成天打麻将,还把他继承的房子卖了,现在怎么样了呢?后来结婚了,租住的房子有了孩子,但又离婚了,听说现在一个人。看官们看到这里觉得这是不是一个败家子?其实从最开始到现在的每一步哪一步不是他自己的选择?日子过到现在这种地步,亲戚看着可怜,外人看着笑话,同时仔细想想又是那么的可恨。生活的起点不错,让自己活的没质量了,怨谁呢?

所以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形容他人恨铁不成钢的心态还是有的



檻上人日记


首先要明白,“可怜之人,必有可可恨之处”,这一句有失偏颇,是错的。这是一种毫无人性的观点,“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并非是大多数人的口头禅,只是哪些极个别没有怜悯之心的所谓精英成功人士为自己的自私自利的冷漠心态寻找的理据罢了;有这种观点看法的人,只能说他们毫无人性,毫无同情心是了。

其实这句话如果单独用在身体健康,智力正常,而只是懒惰成性,毫无斗志、不思进取,不会为改变贫穷苦难的生活而积极发奋的人上,还可以这样说的,因为造成自己的可怜生活环境、困局,确实是有“可恨之处”。

但是,我们不可不知,很多的“可怜之人”,是由很多客观原因造成的,而且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并非就可以靠个人努力发奋就可以改变的,例如突发疾病,突发灾祸,先天性残疾等等不一而足,又或者由于其它客观原因造成(诸如地理条件、知识、资源、资讯等等限制),这些不是靠个人能力就足可以改变的,遇上这样的情况,即使个人几经努力奋斗依然是改变不大的,生活还是一样贫穷艰难,这种现状只能依靠大家合力帮扶,特别是发达地区的团体和有善心的人士支持、协助才得以改变的。否则,政府就不会启动扶贫工程啦;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但是要有同情心,而且还需要有实际的行动;对于这样的“可怜之人”,又有何“可恨之处”啊?恨他生在边远贫脊落后的地区,恨他残疾不能自给,恨他突发疾病而造成贫困,又或是恨他不应该遇到自然灾害和突发横祸吗?

所以我觉得把“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话作为口头语的人,是人性全无,麻木不仁就是了,而且是埋没了道德良心的人,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嫌贫重富,蔑视穷人,自私自利,心态冷漠之人。

即使我们对有些决少了自我进取之心、奋发之志的人,我们亦应该“怒其不争、哀其不幸”为是的,所谓“哀其不幸”就是说要同情、可怜他们的意思,籍此希望激发他们的斗志,使到他们为自己的可怜命运抗争的意思。

其实一个人生于天地间,应该有做人的道德良知,应该有悲天悯人的同情心的;虽然不一定有能力给予他们很大的帮扶,但是,用同情和怜悯之心对待他们总是应该的吧!尽自己的能力支持一下总可以吧!把握机会为他们发声、争取各种援助也总可以吧!更不至于认为他们“可恨”吧!


老树时光倒流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是人们以道德准则来衡量社会生活问题的一个民间俗语,却不是放之四海皆为准的“真理”。

可怜之人因可恨而终成可怜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必可恨;可怜之人因可变而终成可敬之人,砥砺前行,必成器而人敬仰。

奉献爱心,是人之本性善良的自我表现,其表现方式可分三种。1.对于贫穷者、落魄者、孤独者、老弱病残者,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和关爱,赠人玫瑰,手留余香。2.对于以自居可怜而不求进取,专利索取者,解除爱心绑架,不受之于鱼而授之以渔。3.对于伪装可怜,以可怜为职业者,严惩不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应以道德为准则,以法律来制裁。

真诚奉献爱心,人间春暖花开!



托着蜗牛上飞机


这个问题古而有之,岁月过去,我发现古人给我们沉淀下来的都是精品。可怜的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个人是认同的,因为我也有这方面的感知。我曾认识一家低保户,国家给予他基本生活保障,这本是国家的一种体恤国民的措施,他却到处炫耀且躺在上面再无劳作,他把低保做为自己脸上贴金的奖项来看待。低保,可以视作无能为力的状态,有自尊心的人被同情会难受,而无自尊心的人却受之坦然。你可怜他困难,然而他的这种态度难道不可恨吗?可怜的人必有一定的可恨之处是有道理的。


jt五月拾衣


这就和打牌一样,本来有一手好牌,稳赢的,你非把它打烂了,输了,能怨谁?身边就有不少这样的人,本来可以过的很好,但就是不听人劝,自高自大,不知自己几斤几两,往歪道上走,最后弄得妻离子散,这样的人值得可怜吗?答案是否也。这句话是大有道理存在的。


先知867


小羽是家中最小的女儿,上有哥哥和姐姐,自小娇生惯养,好吃懒做,高中毕业后,商品经济时期参加的工作,初入社会工作不求进步,懒惰成性,交友不慎,很快沦为失足青年。

小羽工作性质属于餐饮食宿大酒店,人来人往参差不齐,酒店住进一个骗子惯犯,小恩小惠小羽上钩。

骗子出行租用黑出租车,那时大酒店马路修缮出行不便,小羽借机撘乘贪小便宜,一个大姑娘跟黑出租车和骗子同车结局不言而喻。

小羽将其骗子带入家中,骗子出手阔绰大方,母亲大手大脚好高骛远,对待说教儿女自持高明,结果引狼入室。

骗子开始施展骗术,有能力搞到木材,得到小羽祖籍地址,母亲大摆筵席高调伺候未来的大款女婿,骗子得手1000多元(1983年),那时年轻人工资30—40元。

骗子在他地作案东窗事发,很快公安部门传唤作证,到庭旁听,宣判后小羽异想天开期盼法庭退款,无果。

小羽后来嫁入较为殷实家庭,但是人的秉性着实难改,婚后在婆家好逸恶劳,盛气凌人,骂人找事打架毫不逊色,生育孩子后常驻娘家,听从母亲教唆,步步走向生活深渊。

儿子4岁时,发现智商有问题,经确诊先天性自闭症。丈夫外出工作不着家,最终婚姻破裂,孩子前夫扶养,小羽拿到分手费5万多元(1995年)。

前夫失业精神受挫,同其儿子享受低保待遇,同时领取精神残疾补贴。所有过程都有小羽协力办成,儿子暂寄宿小羽娘家处,待遇和补贴小羽支配,此时的小羽生活自认为宽松,每天绽放满意的笑容。

小羽遗传到母亲大手大脚不过日子的习气,用分手费和补贴钱到处游山逛水,放荡不羁,不到三年消耗殆尽。

几年后,前夫退休停发了低保,因有精神残疾,儿子改判小羽全权扶养,由此小羽带着儿子永久居住娘家房内。

可怜的小羽看到了危机,多次托人梦想返回前夫家,每天摆出一副可怜之人的窘迫状态,无房产、无家庭、无存款、携智障儿子相依为命,小羽人生快走近耳顺之年,可谓:黄柯一梦。



青妹的姐姐


参考“公平世界假设”,也叫公平世界谬误,责怪受害者是最常见的表现。

这是一个害人无数的混账逻辑。看似好像符合因果联系(大部分人喜欢用归因论凭空想象出来“因”),却把责任完全推卸到主观意志,完全忽略了在一件事里占大部分决定性的不可控因素,甚至本身是可控的被恶势力怂恿后的不可控(不能排除恶势力本身就喜欢用这种话的逻辑为自己开脱)。

一个名人信口抒发的一句有上下文的话,况且还有“必”字这个明显的个人情绪化的认知谬误。被90%以上的无知人群拿来当做真理来信奉,并用在任何场合下,就是一件可怕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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