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慈善會”騙款,獲刑1年

平安揭陽 今天

冒用“慈善會”騙款,獲刑1年

冒用“慈善會”騙款,獲刑1年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不少愛心人士心繫武漢,紛紛自發捐款,一些不法分子卻藉機斂財,重慶一男子蔡某冒用慈善會詐騙金額達8000多元。2月19日上午,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這起涉疫情詐騙案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對蔡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

冒用“慈善會”騙款,獲刑1年

全國首批典型案例

冒用“武漢市慈善總會”,4小時騙了百餘人

從手機網絡上獲悉湖北武漢等地發生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後,蔡某萌發了利用疫情騙取公眾捐款的意圖。1月27日,蔡某利用個人微信公眾號冒充為“武漢市慈善會”公眾號,並在該公眾號發佈“掃碼捐款所得款項將全部用於武漢抗疫及疫情人員治療所用”等虛假信息騙取公眾信任。當天18時至22時,短短4小時裡,先後有109人關注該微信公眾號並掃碼轉賬給蔡某個人微信支付賬戶112次,這些被害者遍佈廣東、四川、貴州、吉林等地。詐騙金額8833.03元,最大一筆轉賬3000元。

1月29日晚,蔡某被揭陽公安機關抓獲,其詐騙所得部分款項被其用於其個人花費,公安機關扣押其用於作案的手機一部,凍結贓款人民幣5204.23元。

該案系最高檢發佈的首批十個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之一,也是揭陽市審判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公開審理當庭宣判

“李鬼”獲刑1年,罰款3000元

2月19日上午,揭東區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公開開庭審理該詐騙案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對被告人蔡某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對公安機關扣押的蔡某用於作案的黑色蘋果手機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公安機關凍結在案的贓款5204.23元,依法返還被害人;責令被告人蔡某繼續退賠3628.80元,依法返還被害人。

法院認為,被告人蔡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以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蔡某在疫情期間以募捐名義實施與疫情有關的網絡詐騙行為,應依法從嚴懲處;蔡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行為,是坦白,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蔡某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可以從寬處理。法院遂作出如上判決。


法官說法

敢發“疫情財”,嚴懲!

當前,全國人民都在抗擊疫情,上萬名醫護人員馳援武漢,各地醫護人員、檢疫人員、公安民警、媒體等各行各業都奮戰在抗擊疫情的一線。而詐騙分子唯利是圖,趁機利用公眾共抗新冠肺炎疫情的愛心和同情心,通過冒充慈善機構等形式,向公眾發送防控新冠肺炎“獻愛心”“愛心捐款”等虛假信息,騙取民眾愛心捐款。此種做法無疑是在鋌而走險發“疫情財”,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根據刑法第266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本案中,蔡某冒用武漢市慈善總會的名義,通過自己微信公眾號發佈虛假信息騙取公眾愛心實施詐騙,導致百餘人受騙,詐騙金額達8000多元,其行為屬捏造事實騙取公眾捐贈款物且數額較大,依法構成詐騙罪,法院遂依據蔡某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酌情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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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慈善會”騙款,獲刑1年

平安揭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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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陳旭彬 陳俊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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