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亂社會治安,但未拘留和罰款,只是籤個字,這屬於啥情況?為什麼?

禮拜天神仙270347686


您好,如您所說的這種情況,應該是《違反治安處罰條例》,只是沒有達到要罰款或者拘留的程度。


齊鳳說法律


拘留是公安機關對擾亂社會治安採取的強制性措施。一般正常是需要關押在拘留所內十五天,有時根據偵查機關需要,也可能延長到二十天。正常縣級所在地都有拘留所。像你所說的情況,違反治安管理情節顯著輕微,沒有對他人和社會造成危害。正常情況下,以教育為主,所以既不會拘留,也不會罰款。另外,一種情況,就是未滿十四周歲,雖然違反治安管理規定,但情節輕微,又不足以危害社會,一般有會訓械,教育,交由監護人嚴加管教,也不會拘留和罰款。根據情況,不能一概而論。遵守社會秩序,是每個公民的義務。就我所知,只能回答這些。


點將臺上看世界


屬於初犯,衝動過激行為,警察只是進行談話記錄,警告處分,簽字是承諾保證,下不為例。是治安條例最輕的一種處分。是教育為主懲處為輔。教育改正就行。


追好夢


一,擾亂程度不太嚴重,屬輕微範圍,二,用金錢物質賄賂了管理此事的警員,使其高抬貴手,從輕發落,別噴我,此種情景我見到過。


長江16005


/5I'm%

:


用戶4366653307855


拘留、罰款只是簽字,那是十足的亂作為!必須落到實處。執法不嚴,是對法律的玷汙!


用戶5371841857370


這種情況有很多種,具體情況具體對待。


用戶1262625404845


看造成的後果是否嚴重,不嚴重簽字警告!嚴重可拘留或判刑。


富國強81


違法情節輕微,不造成危害後果,而且沒有前科,不需拘留或罰款,可以警告或訓誡。


王侯將相的王


屬於輕微違法,認罪態度好,社會影響不大。簡言之:屬於可以改造好的工民內部矛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