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峰:疫情期间莫乱跑,法官网上促调解

石峰:疫情期间莫乱跑,法官网上促调解

石峰:疫情期间莫乱跑,法官网上促调解

湖南法院网讯 面对当前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充分引导当事人利用“湖南移动微法院”、“云间庭审”等平台推进网上立案、网上开庭、网络执行,尽量减少人员聚集、接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2月20日,石峰法院的法官利用“云间庭审”成功调解了一起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4年12月,被告株洲某贸易公司因经营需要周转资金向原告程某借款100万元,原告支付100万元借款后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据,并约定月息两分。被告支付利息至2016年6月后就以资金困难为由未再向原告还本付息,后原告诉至石峰法院。案件受理后,正逢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肺炎疫情高发期,案件不能正常开庭审理,承办法官多次电话与原、被告的诉讼代理人沟通交流,希望双方调解协商处理。

经过法官耐心引导,双方代理人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但原告却人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返回株洲。原告方不能前来法院在调解协议和笔录上签字,那即使双方沟通协商好了也不能调解结案,怎么办?为了尽快结案,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开庭调解此案。

2月20日上午10时许,经过多番调试,法官、书记员和双方当事人都进入了“云间庭审”视频会议系统。法官核实双方的身份后,经双方同意宣布进入庭前调解程序。经过将近一个小时的“云间庭审”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借款本金1000000元和利息800000元,由被告在一年内分三期还清。最后,法官、书记员和当事人通过电子签名技术在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法官也当即制作民事调解书,并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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