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呼市玉泉区鄂尔多斯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

关于对呼市玉泉区鄂尔多斯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通报批评的决定


玉纪通〔2020〕7号

2月19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对大南街、小召、兴隆巷、石东路、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管控进行随机抽查。通过现场实地检查、入户(进入楼道,隔着家门)询问,大南街、小召、兴隆巷、石东路四个办事处都有一定管控措施,张贴提示、通过微信电话提供服务等,基本达到管控要求。抽查到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时,随机抽查兴隆小区20号楼4单元一楼西户,该住户为包头返呼人员,2月15日返呼,办事处2月16日下达隔离观察通知书。该住户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体温自测后微信上报社区人员。督查组发现,该住户家门口无提示,住户成员陈述,居家隔离观察期间可随意下楼买菜、扔垃圾。

发现此问题后,督查组又随机抽查康居小区6号楼2206住户,该住户人员2月16日由乌兰察布市返呼,办事处于当天下达隔离通知观察书。该住户在居家隔离观察期间,体温自测后微信上报社区人员。督查组再次发现,该住户家门口无提示,住户成员陈述,隔离观察期间可随意下楼买菜、扔垃圾,且有出入证,可自由出入小区。

以上督查发现问题说明,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对于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管控极不到位,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疫情防控造成极大隐患。对外省市、外盟市返呼人员进行医学隔离或居家隔离观察,是疫情防控重要任务,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对此任务多次明确部署,自治区指挥部2020年一号通告等文件多次强调,区委、区政府领导在微信工作群多次提示提醒,办事处领导多次回复,可就是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反映出工作中倦怠情绪和形式化问题,与办事处小区(路口)卡口管控工作形成鲜明反差。

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鉴于工作重要程度和问题严重性,区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对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管控不严问题进行全区通报批评!

提请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指令,责令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马上行动整改,坚决纠正此项工作中存在的说归说、做归做的问题,不要让前期大量工作失去意义。办事处整体动员,将此问题于2月20日晚12点之前整改完毕,晚12点之前将整改报告提交区委、区纪委监委。

鄂尔多斯路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向区委、区纪委监委作出深刻检查,实事求是认领错误、剖析原因,与整改报告一并提交区委、区纪委监委。

其他镇街道、各职能部门要吸取教训,对自治区指挥部一号通告等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对各项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加强内部自查,坚持目标导向,把工作做实做细。

中共玉泉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玉泉区监察委员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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