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準備請產假,校長讓我自己和同事商量,找給我頂課的老師,請問這樣合法嗎?

小情獸TT


這個問題我來說一下。你請產假,校長讓你和同事商量,讓同事接下你的課程。這是毫無道理的。你請產假後,你任教的學科由誰來接手,這是學校教導處的事。

如果請一兩天的事假,你向學校請假外,是可以由你與同事商量,讓幾個同事幫忙帶一下。這倒是可以的,不少學校也是這麼做的。有的學校,也是由教導處安排另外的老師代課,有的學校代課算工作量。我退休前的學校也曾這樣操作過。學期結束,學校分別統計各老師的工作量,把替別人代課加上去。

老師也有家,有父母子女,在上班期間,所有的的老師不可能都能做到出滿勤。會有因事,因病,因直系親屬生病住院等情況需要請假。各個學校對以上的請假有不同的處理辦法,真的。有的學校較嚴,有的學校較松,這也根據學校教師的配置額有否超編。教師人少,一個蘿蔔一個坑,一旦有人請假便找不到代課。校長教導主任的確為難,這也就有了,請假自己先安排好找同事幫忙代自己的課程這種情況。

然而請產假與請事假不同,產假是受法律保護的,不會影響出勤獎,不會影響考評等的。有的學校因老師請產假,學校另外請代課教師,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可能會另外下撥代課金,可能會允許學校請代課教師。時間長的產假,老師本人也沒有辦法與同事商量代課,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完全由學校安排,個人不必操那個心。


笨笨潮爺1


你好,我是一名農村小學教師,也是在編的教師,我來談談我對這個問題的看法,希望對你有幫助。

首先,別慣著你們校長。他奈何不了你,你到了休產假的日期,你就休息你的產假休足了,你再回來沒休足,你還可以再多請幾天,這都是合情合理也合法的,他怎麼著也沒辦法你。

其次,你完全沒有義務去跟任何老師商量來頂替你現在的工作,因為你要請假是相當於你和學校和教育局請假。那麼你接下來的工作就應該有學校,由單位來替你安排,至於安排誰那是學校領導的事,跟你沒有任何關係。

第三。話雖如此,但是你別跟你們領導來硬的,他讓你找人你就悄悄的,不理他就行了,到了日期你就休息你的,也別跟他說狠話,他什麼辦法都沒有,做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嗎?同在一個單位,跟自己的同事或者領導鬧得很僵,也不合適。

以上是我的觀點,希望對你有幫助。


北派二狗子


我是說文寫作,先表明態度,

這當然是不合法的!產假是法律定的!

不過,對於這種玩賴似校長,談法有時候是談不通的。

講個我同事的例子吧,跟你的遭遇差不多。校長這麼說,人家當時點了點頭,也沒說啥,第二天來學校,上午快下班的時候,人家突然間說肚子疼,然後學校趕緊聯繫家裡人。

家裡人沒人接電話,於是,緊急打120。

校長那叫個焦急啊,不出事這校長可牛了,一出事這校長可慫了。不過,這些也沒表現出來。讓我們這些局外人沒想到的是,第二天,我那個同事又來上班了。

你說奇怪不,第二天快下班的時候,又肚子疼了。而且,還是在經過校長辦公室門口時,更加讓我們議論的是,是在大課間,那時候樓道里可多學生了。

我這同事也是豁出去了啊!

就兩次,沒有第三次!

我們學校主任就傳達了學校意思,直接讓那位同事休息了。

什麼頂課,已經沒有人提了。

對待這種校長,不用用正常手段,否則的話,以為每個老師都是軟柿子。如果老師連正常的權力都享受不了,還如何教書?

讓老師寒心的校長,對待他,也不要走尋常路。


說文寫作


這是吃空餉,是不允許的。校長這麼做是照顧你,為你著想,而你卻吐槽,真是……


東昕


編者按:現在那些領導一個個沒人情味,找他們簽字,蓋章像欠他們幾百萬一樣,臉色,語氣都不好看,要不是看在不得不有求於他們的問題上,我才懶得跟他們打交道。



我最近也在請護理假。請之前學校副校長單獨問我說:“你請假後,你覺得誰接你上課最合適?”,我想都沒想,直接回答她說“你最合適!”,女副校長一臉苦瓜像。一主任馬上拍馬屁說“人家校長會議那麼多,怎麼去上課?”,我反駁說“魏書生之前也是校長,人家也能做到,當校長沒這個能力就不要當了。”,她不得不答應。

順便討論一個問題:國家法定職工可以享受1-3天的婚假可以補請嗎? 今天早上9時20分,我嚴格按照請假制度到教育局人事股請假。人事股裡有兩個陌生的工作人員,一男一女。我報告後,男的工作人員接待了我。

我簡單說明來意,男工作人員說文件規定“婚假,護理假,產假”等由學校單位審批就行,不用到教育局來。 我說問題不在此,問題在於學校不知道要給不給我批婚假。男工作人員聽聞,叫我拿材料給他看,他說:“孩子都出生了,還沒結婚嗎?現在還請婚假?”。

我反駁他說:“孩子出生不結婚的也有,難道孩子出生就一定結婚了嗎?再說,很多人滿月酒,婚酒擺一起擺的多了去。”,男工作人員只得沉默一下,又說按道理應該不給。 我又反駁說:“按道理,還是按法律?”,男工人員就不說了。

另一位女工作人員接著說,你過這邊來,拿材料過來。她給我拿出文件解讀,說“婚假,護理假等由單位申批,我幫你算你什麼時候上班”。算了一下,她說週末,法定節假日都不扣除,叫我6月14日上班,問我有沒有問題。我說這個沒問題,問題是我的婚假怎麼批給我。她問我說,你登記多久了?孩子準備生了,這個婚假按理說不給請。我又聲明瞭一下,“法律重要,還是你的道理重要?”。

女工作人員又說,當初我結婚也沒請假,現在請的話,你是領導你批嗎?我笑著回答:“我一定批,再說當初你不請是你不想享受這個假期的權利,現在請也可以的!”,女工作人員還想說什麼,我就說,“你拿出不給補請婚假的文件給我看吧!要是有文件明說不給補請的話,我就不請了。”,………我又補充一句“我老婆那邊也是給補請婚假的,為什麼我們這邊不給,我想知道原因。”

女工作人員無話可說,就說“今天審批假期的梁老師不在,明天他出差回來你再打電話過來諮詢他。我們也沒說不給你請,先弄清楚再請可以嗎?我們不是專管這個的,可能研究,解讀文件方面也沒他深,做不了決定。不過,你這個護理假你先回去享受就得了。明天打電話過來諮詢就行了,電話是”520xxx7。

至此,我也沒什麼話好說,只能謝過,返回醫院明天再做打算。事情經過就是這樣,等我明天弄清楚這個婚假我再回去跟學校領導請示一下這個婚假的補請事情。 歡迎大家來討論這個有意義的問題,希望有類似事情,懂這方法律的網友給我一些建議啊!


孖無悔觀教育


你是一個在編在職的教師,現在懷孕了,想要歇產假。可是在學校,你想享受產假的待遇,確實是很難的呀。

我們這裡的做法是,你到臨產的時候,首先要找好代課的教師,為你頂課帶班。代課教師的工資呢?也得由你自己出。一般的時候,允許你休息半年。如果你想休息的時間再長一些,那就必須再請假,讓代課教師再代你幾天。

像這種情況,全國大部分學校都是這樣。一個碗一個勺,一個蘿蔔一個窯。沒有多出的老師,你不找代課的頂替?誰能頂替你啊。如果代課教師的費用讓學校出,一個是學校沒有那麼多的經費,就是有經費,學校也捨不得出啊!

人人都知道這樣違背勞動法,可是誰也沒有辦法。別的老師都是這樣,你能提出特殊的要求嗎?這樣,就把不正常變成正常的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領導這樣做肯定是不合法的,但目前的學校大部分卻都是如此。

以我校為例。

老師請假分兩種情況扣錢。

第一:請假的課有教導處全權處理的,每天扣30元。

第一:自己找老師代課,自己調課的,每天扣15元。

這樣的請假制度導致老師們請個假也得自己調課,找人上課,因為這樣可以少扣點錢。同級的老師一般也都會積極幫忙,畢竟每個人都有請假的時候。互相照顧吧。

當然,作為孕婦,請產假是國家法定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阻止。

我想學校之所以這麼安排,無非是以下原因。

第一:你肯定是學期中間請假,學校確實不好安排。

實際孕婦在學校給你安排工作的時候,一定要事先和領導溝通好,你能堅持上到什麼時候,大概什麼時候請假,以便領導提前做好安排。畢竟找老師代課也不是一下就能找到的。

我們學校的做法是,孕婦只要請假都批准,但一定要學期開始都要和領導說明。

第二:自己和同事商量,一定是想讓同事帶你的課。

學校這個時候去外面找代課老師也不可能,也不好命令其他老師,只好讓你自己找了,讓你說服同事來代你的課。

當然,我也相信,同事代課也是有報酬的。我們學校每代一節課是10元。如果時間不太長的話,同事們一般都會幫忙的。

大多數學校對孕婦都會有所照顧的。

像我們學校,一般孕婦不帶班主任,冬天不上大課間。如果是哺乳期,上班時間可以離校給孩子餵奶等。

你說的情況我相信是存在的,因為不體恤下屬的領導比比皆是。

如果你能說服同事給你代課當然最好。如果真說服不了,直接請假回家即可。我不相信領導能把你怎麼樣?

如果領導真為難你,可以去教育局反映,老師又不是校長的奴隸,隨意被屈辱!

當然,最好不要鬧僵,畢竟你還要回來工作。盡力而為吧,實在找不到,好領導好好說話,我相信領導是不會為難一個孕婦的。

老師的工作就是這麼特殊,請個假還得考慮後續工作。學校女老師多,生二胎的也多,請假的肯定也多,領導可能也確實有困難。但那又怎麼樣?招不來男教師難道是女老師的錯嗎?

該請就請,不批准直接回家!


人生如夢LLH


請產假,校長要老師自己和同事商量,幫代課。

我覺得這是校長無視教師的合法權益,將自己應承擔的職責推給老師。因此,不合理,也不合法。

按正常請假程序:老師在向學校提起正式書面請假申請後,學校只需與老師明確請產假的起止時間即可。至於產假期間教師的工作,老師與學校做個移交是必須的。但安排誰來接替,這完全是學校的事。(除非該老師有能力自行解決代班的人選。)

現實情況也大多如此:教師請產假,在得到批准後,與學校做好工作移交,即可離崗休假。而學校應在教師離崗前物色好代班人員,以防影響正常教學。

其實,作為一個普通老師,既無權、也無力自行找到代課教師的。

以前,“三味“就見識過這種事:有老師請產假,學校讓老師自找教師代課。結果因為代課老師缺乏責任心,教學下降了,學生和家長鬧事。學校還將責任推給原老師,責怪請人時不謹慎。真冤!

另外,請別人代課,是需要酬勞的。而酬勞由學校承擔,其標準理應由學校去面談,老師無權決定。

學校讓老師自行去請代課人員,實際上等於讓老師欠下了一筆人情債。

讓老師自行去找代課老師,代課費不多,一般沒人願幹。如果由老師去辦理這事,無非去找自己關係最密切的人,礙於情面,賣個人情,人家只好免強答應。

當然,學校之所以讓老師自己找代課教師,主要有兩個原因:

一是,學校教師緊缺,教師工作量本來就很繁重,確實也難找到代課教師。

二是,學校領導在人事安排上,缺乏威信。行政手段無法解決問題,只有依靠教師自己去買人情債。

我是頭條號“三味聊教育",力求用時代的眼光、理智的頭腦、友善的言語,與您一起聊教育那些事。感謝您的閱讀、點贊和關注,並期待與您共同探討本問題。

三味聊教育


其實長期以來,學校的請假、調課問題一直都是大難題,因為教師任課都是一個蘿蔔一個坑,如果有人請假,那麼別的教師就得為其分擔工作量,而一般老師的工作量都不小,誰都不願意再額外代課。也因此,很多學校就規定教師請假之前要自己先把課安排好,然後才給你批假,教務處老師每次調課遇到的阻力確實挺大的。

但是,女教師請產假比較特殊一些,因為請假時間一般都是158天,5個多月時間還是比較長的,很難臨時找到一個老師來代課。所以,一般請產假之前需要給學校打個招呼,說明大概什麼時候要請產假,這樣學校也能有一個緩衝的時間,不管是外聘還是調課,都能很好的過渡。

如果學校讓請產假的教師自己和同事商量,找到頂課的老師才給批假,那就有些不厚道了。萬一找不到頂課的老師又如何?難道還不能請產假了?!其他的病假、事假都好說,都有餘地,但產假有沒有商量的餘地,非情不可,這調課的工作只能由學校教務處來做了。

總之,如果女教師要請產假,需要提前給學校打招呼,並且儘量讓教務處老師出面協調上課的事情。


師說新語


現在學校領導最怕什麼?女老師請產假。開放二胎以來,女老師扎堆懷孕,請產假的老師絡繹不絕,對學校的教學工作產生了一定的影響,有學校甚至不得不出臺規定要求女老師按照年齡排隊懷孕。雖說做法很荒唐,被網友大噴特噴,但是的確是有點無奈。

無奈歸無奈,但是女老師懷孕了,履行正常的產假程序還是不能不批。國務院《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對女職工產假做出明確規定:“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所以,職工享受三個月左右的產假是有法律依據的,我想沒有哪一個校長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去給女職工請產假設置障礙。



至於題主說的這個情況,我們這學校也有,因為老師的職業比較特殊,一個學期五個月左右,而產假只有三個月,如果懷孕老師在學期中圖途請假,會打亂學校的教學安排,而且學期中一時也很難請到代課老師,所以一般我們都會讓產假老師休一個學期的假。學期初就請好代課老師,不過除了三個月的法定假期,老師享受帶薪休假在,剩下兩個月的代課老師工資是需要請假老師自己出的。

而且,現在女孩子身體素質普遍偏弱,很多女老師行懷孕幾個月便申請養胎,一請假就是大半年,這個時候領導不好也不敢不批,萬一出了什麼岔子,負責不起。所以,我們這邊也是由請假老師自己請好代課老師,學校審核資質,以維持學校的正常運轉。



老師請產假情況很多,在法定假日以內,沒有哪個不開眼的領導敢於設置障礙,如果有別的請假要求,我想作為領導,肯定是要從全盤考慮的,一切以確保學校正常運轉為目的也並無大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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