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漢代要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

薛佩萁


分封制最早誕生於商朝,只不過商朝時期分封制還處於雛形,只有侯和伯這兩個爵位,到了周朝時期,才把分封制進行了完善補充,使其正式成為了王朝統治天下的一種政治制度。分封制的誕生源於古代封建社會,交通不便,社會生產力低下,中央朝廷無力掌控幅員遼闊的疆土。所以便開始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王室子弟和功臣。諸侯在其封國內享有世襲統治權,也有服從天子命令、定期朝貢、提供軍賦和力役、維護周室安全的責任。說白了,分封制的初衷就是要諸侯替天子牧民,而中央朝廷只要管控諸侯就可以了。雖然在早期分封制確實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隨著社會生產力以及科技的進步。分封制就開始顯得雞肋了。正所謂天高皇帝遠,原本替天子牧民的諸侯逐漸成為了國家尾大不掉的威脅。

春秋戰國時期,周王室名存實亡,此時更多諸侯們也意識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郡縣制的雛形也就開始誕生了。據史料記載,“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的楚國,當時正是楚武王熊通時期,而“郡制”起源於秦國,當時正是秦穆公嬴任好時期。後來經過法家的不斷完善。郡縣制的雛形終於誕生了。秦始皇時期,秦國平滅六國一統天下。秦始皇改元稱帝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王朝後,秦始皇深感分封制的弊端。所以秦始皇又開始深入改革郡縣制。並且完全廢除分封制,改為全面實行郡縣制度。也因此郡縣制成為了秦漢之後國家執行的政治體制。

郡縣制的優勢就在於中央可以垂直管理地方,有利於中央集權的加強和國家統一。如果國家統一,但執政制度還是按分封制來執行的話,那麼統一的國家遲早有會分裂。地方勢力尾大不掉,中央政權日漸低沉。那簡直又是周朝的翻版。春秋戰國時期是怎麼來的?不就是因為分封制導致的地方政權尾大不掉,中央權柄丟失的結果嘛。

劉邦擊敗項羽建立漢朝之後,漢朝的一切制度完全照搬了秦朝的制度,所謂“漢隨秦制”就是這個意思。郡縣制在秦末被起義軍認為是暴政。但事實上劉邦很清楚郡縣制的好處和分封制的弊端。原本劉邦要是聰明的話,那他就該嚴格的遵循秦法。但劉邦畢竟是草根出生,他的出生決定了他是缺乏安全感的,他需要藩屬來保護中央,保護自己。而且平民崇尚“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們認為自己成功了,自己的家人也應該受益。但劉邦又害怕完全的分封制會毀了漢朝的國運。所以劉邦就想了一個笨辦法,那就是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從這裡也可以看出劉邦根本沒有秦始皇的大氣魄。劉邦以為自己的決定很英明,但事實上,就因為劉邦的搖擺不定,這才導致後來漢朝皇帝全都擺脫不了削藩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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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論壇



秦朝的崩潰就意味著郡縣制的失敗,在陳勝吳廣起義之後,六國貴族就已經紛紛復國了,而且基本上都是很快就控制了自己原來的地盤。到陳勝吳廣死後,就更加如此了,連首先舉起反秦大旗的楚國也恢復了原來貴族為王的狀態,原來一些陳勝所立的諸侯王也很快紛紛被殺,大體上就回到了秦滅六國之前的狀態。

到劉邦和項羽奉命北上救援趙國的時候,就已經完全是六國之前的格局了,章邯在擊敗楚軍,擊殺項梁以後,大體上就是沿著之前秦滅六國的路線,繼續向東進攻,只要擊敗當時相對實力比較強的趙國,關東各國抗秦就沒有主力了,只是在鉅鹿之戰中項羽破釜沉舟,擊敗了秦軍,又迫使章邯的二十萬人投降,情況才逆轉了。

之後按照楚懷王的約定,先入關者為王,項羽率軍與章邯的秦軍對峙,劉邦則率兵直接進攻秦國關中故地,最終成功突破秦軍的防線,進入關中,秦王子嬰出降,秦國滅亡。按照之前楚懷王的約定,那麼就應該劉邦為秦王。項羽卻表示不服,率兵擊敗了劉邦派到函谷關的守軍,並且拆毀了函谷關,進入關中,大肆焚掠,之後又大會諸侯,調整了各國封地。


因為項羽調整各國封地的主要目的是削弱其它各國,所以原來各國都被拆分了,而他留給自己的是楚國比較核心的地盤,他自己為西楚霸王,所以導致他剛一回到都城彭城,其它各個諸侯國就開始相互攻擊,天下再次大亂,而項羽則先率兵北上進攻齊國,劉邦乘機從漢中返回關中,消滅三秦,派韓信率兵進攻趙國和齊國故地,他本人則率兵直奔彭城。

在楚漢相爭的過程中,各國諸侯也在項羽和劉邦之間選邊站隊,劉邦一邊拉攏那些反對項羽的諸侯,一邊消滅仍然站在項羽一邊的諸侯,最終連項羽自己分封的九江王英布等諸侯都背叛了項羽,眾叛親離的項羽最終在垓下之戰中被韓信擊敗,他本人在逃到烏江邊後自殺。楚漢相爭最後以劉邦的勝利告終,而這時候仍然保留了大量之前的諸侯,以及他自己冊封的齊王韓信等諸侯。


所以,在擊敗項羽之後,劉邦接著就開始進攻異姓王,最終消滅了韓信,英布和彭越為代表的異姓王,而將他自己的子侄派到各地作為諸侯王鎮守,並約定非劉氏不得王,否則就天下共擊之。這時候劉邦分封的諸侯王,越往東南,地盤越大,而大多數諸侯王的地盤都是隻有之前項羽分封之後的地盤大小。

劉邦定都關中之後,能夠直接控制的關中地區和中原大地上的一些地區,主要是韓國和魏國的一些地方,能夠直接控制的基本上都採取了中央直轄的管理方式,也就是郡縣制,而其它那些中央當時還鞭長莫及的地方,則保留了分封制,但是諸侯王都是劉氏子侄,以保持全國的穩定。也就是說,漢初分封制和郡縣制並存的局面並不是劉邦設計的,而是歷史遺留問題。


蕭武


劉邦之所以要分封和郡縣並存關鍵在於,劉邦認為東周亡於分封,而秦代亡於郡縣。為了避免相同的歷史重現,劉邦採取了分封和郡縣並存的政治制度。意圖使得大漢王朝千秋萬世。而事實卻證明了劉邦的想法是自以為是。最終還是導致了七國之亂。

大漢初立,在採取何種“政體”問題上,朝堂上下不同看法,有的說分封制有利,有的說郡縣合理。“打江山易,守社稷難”,如果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國家管理機制,新建立的大漢王朝也會重蹈大秦帝國的覆轍,隨時都有被顛覆的情況發生。而劉邦最後採取了兩者兼顧的制度。即部分宗室封建地方為諸侯國,其餘地區實行郡縣制。讓兩個政治管理制度並存,共同發揮作用護衛大漢王朝,但問題是這兩種制度是無法兼容的、二者屬於天然對立。

我們也必須承認,劉邦在當時採取兼収並用郡縣制和分封制確實有他的高明之處。分封制可以有助於穩定國家政局,防止新的叛亂以及舊貴族的重新崛起。可以起到鞏固國家的作用。周代無疑是分封制的頂峰,但由於周王室的衰落,導致了最終秦朝滅六國取代周朝建立起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王朝。秦始皇由於認為周朝亡於分封,而徹底採取了郡縣制。秦始皇一死,由於陳勝吳廣起義,秦朝無宗室在地方就藩。一旦起義如燎原之火熊熊而起,六國紛紛復立。秦國驟然而亡。

鑑於周朝和秦國的亡國教訓,所以劉邦採取了二者並用的措施,實際上這也是劉邦的無奈之舉,在楚漢相爭之際,劉邦必須要整合所有的利益集團共同對付項羽,而最好的方式就是列土封疆。封王拜侯。所以才不得不咬著牙封韓信為齊王,只有提高這些人地位,給足利益。他們才會共同抗擊項羽。而項羽卻沒有這一點眼光和政治智慧。所以劉邦最初分封是時候有七個異性王。

在漢朝建立之後,異姓諸侯王成了劉邦的心頭之患,也是劉邦必須剷除的政治不安定分子,所以劉邦在剷除英布、彭越、韓信,張敖,盧綰之後,定下了“非劉姓不得封王”的規定。宗室就藩地方成為定例。剷除異性王首先就是劉邦卸磨殺驢的帝王陰暗面因素,更多地是劉邦作為一個政治家,為了家天下順利延續而做出的必然決定。但劉邦意料不到的是,由於劉邦給予諸侯王的巨大權力和地位。導致諸侯國實力極具膨脹。而漢朝中央政府衰弱,削藩就成為必然,在這種情況下 七國之亂的爆發就也就是必然。待平定七國之亂以後。分封制徹底退出歷史舞臺,郡縣制就一直成為封建王朝統一的政治制度

漢代的社會形態已經與周朝和秦代有所不同,貴族已經失去了他的歷史舞臺。地主階級的興起促進了郡縣制的發展。也就是說郡縣制更加符合經濟發展。劉邦分封制並沒有保證漢朝內部長治久安。倒是郡縣制延續了漢朝的壽命。

我是清水空流,歷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關注和點評。


清水空流


周朝施行分封制,結果把自己給玩兒沒了;秦朝廢了分封制,結果最後沒人來救。漢太祖劉邦建立漢王朝之後想來想去,乾脆分封制跟郡縣制一起施行好了。

分封制的利弊

商朝開始,就出現了分封制,而周王朝建立之後,為了控制管理經營遼闊的疆域,根據宗法制的規制施行分封制,將周王室的同姓子弟還有部分的功臣、前朝後裔、先賢后裔,分封到天下各處建立從屬於周天子的諸侯國。最開始在分封制下,大量的諸侯分散到各地,服從天子號令,定期朝貢並且提供賦稅力役等,的確很好的拱衛了周朝的江山。

然而,諸侯們在各自的封國之中享有世襲王權,而且隨著時間推移,諸侯之間互相攻伐兼併,很多的大諸侯實力不斷增強。而周天子,土地越來越少,實力越來越弱,威望越來越低,到了西周後期周王室的王權受到嚴重削弱,分封制受到破壞。平王東遷之後,周天子基本已經淪為中看不中用的象徵性存在,諸侯們平日裡做事,壓根就不理會周天子。

郡縣制取代分封制

春秋時代的楚國誕生了歷史上的第一個縣,而秦穆公時代秦國出現了最早的郡,郡縣制開始萌芽產生。郡縣的產生與當時諸侯國的情勢發展密切相關,由於土地私有制與按田畝徵收稅賦的發展,分封制時期的采邑制、世卿世祿制已經不能再適應當時的需要。所以,當時的諸侯開始在新徵闢的土地上設立郡縣,由國君直接派人管理。

秦王朝建立之後,秦始皇深感當年的分封制弊端諸多,分封諸侯最終尾大不掉害了周王室自身,所以乾脆就廢除了分封制,將秦王朝土地分成若干的郡縣,由皇帝直接派遣官吏進行管轄。郡縣制之下,郡守與縣令由皇帝直接進行任免,同時也不得世襲,如此一來使得皇帝手中的皇權得到極大的強化,理論上有利於安定與發展。

漢朝郡國並行

漢朝不同於之前施行分封制的周朝,也不同於施行郡縣制的秦朝,而施行的是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列的“郡國並行制”。漢朝在繼承秦王朝設立天下郡縣的基礎之上,又大量分封諸侯,將同姓的劉氏宗親分封到各地為諸侯。

本來在楚漢爭霸之時,當時的劉邦為了聚攏更多的力量,所以答應分封韓信等功臣為王,然而狡兔死走狗烹,漢朝正式建立之後,劉邦又以各種藉口與方式將這些“異姓諸侯”紛紛剪除,再分封同姓的皇族子弟進行代替,最終除了長沙國之外,漢朝諸侯國均為劉姓同族。

郡國並行的原因

最初,漢朝在施行郡縣制的同時又保留分封制,的確是權宜之計,畢竟剛開始為了對付項羽,劉邦想要拉攏更多的六國遺臣,當然要給予適當的好處,那麼最好的辦法就是裂土分封,讓他們能夠在地方上成為一方諸侯。不過,這畢竟也只是一時之策,當漢朝江山坐穩之後,劉邦剪除異姓諸侯之後,依舊還是保留了這種制度。

在劉邦看來,完全施行分封制的確很容易重蹈覆轍,就像當年的周王室那般,最後反倒是被諸侯們給欺負得慘兮兮;而郡縣制雖說很好,可完全施行郡縣制好像也不行,當年秦王朝沒有諸侯王,結果危亡之際孤立無援,那乾脆就兩者一起施行。

另外漢朝初期,天下經歷了春秋戰國、秦朝、楚漢爭霸這數百年的亂世,早就已經是凋敝不堪,漢朝推行郡國並行之制,給予諸侯國很大的王權不加干涉,也是當時漢朝施行“無為而治”之思的表現,漢朝也希望通過這樣的方式,促進地方上的恢復發展。


澹奕


為什麼漢初要實行郡國並行制呢?

是因為劉邦同時吸取了周朝分封制和秦朝郡縣制的弊端,所以採取了將兩種制度中和的方式。實行郡國並行制。

周朝分封諸侯結果諸侯割據爭霸

周天子起初為了加強對邊疆地區的統治,實行了對親屬功臣分封土地的制度。分封的等級從上而下為:諸侯、卿大夫和士。

諸侯在自己的封地擁有極大的自主權,除了戰時與周天子協同作戰與按時朝貢以外。擁有自主的軍權、徵稅權與官員的任免權。諸侯的職位擁有世襲權。

在分封初期時,天子與諸侯是直接分封的關係。這時諸侯與天子、各諸侯之間的關係還相對親密,還能共同協作。

而隨著諸侯王與天子的不斷世襲,一代又一代。使得諸侯與天子、各諸侯之間關係越來越疏遠,矛盾越來越大。導致最後出現了春秋戰國時期諸侯割據混亂的局面。


秦朝郡縣制引起地方貴族勢力的不滿

秦統一六國之後,為了防止周朝諸侯割據混亂的局面在次上演。就實行了中央集權的郡縣制。在地方設置郡、縣,由中央直接管轄。

這一制度本身是比分封制更進步的。加強了全國的穩定,促進了各地的交流。也可以有效的防止地方割據,但秦國剛剛建立,六國貴族勢力仍然存在。這樣急於改革,難免會造成地方貴族勢力的不滿。

最後隨著秦朝統治內部的腐朽,各地勢力也隨之而起,最後推翻了秦朝的統治。


漢初吸取二者教訓,實行郡國並行制

漢朝初期,劉邦同時吸取了周朝與秦朝滅亡的教訓。進行郡國並設,在繼承秦朝郡縣制的同時又分封諸侯國。

郡國並行制既繼承了相對分封制更為進步的郡縣制,又一定程度上緩和了中央與地方的矛盾。為漢初社會的穩定與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條件。

但隨著諸侯王的不斷世襲繼承,諸侯國彼此之間、諸侯國與中央的不斷疏遠。導致再一次出現了地方叛亂,這就是西漢的“七國之亂”。

最終中央出兵平定了叛亂。到了漢武帝時期,漢武帝採取了“推恩令”的措施,不斷削弱諸侯國的勢力,最終基本恢復了郡縣制。


事實證明,只要地方有諸侯國的存在,那麼國家就難以長期穩定。秦朝實行郡縣制本身沒有問題,問題就在於沒有采取平緩的過渡措施。僵硬地進行改革,導致加劇了中央與地方的矛盾。

所以最終來看,漢初的郡國並行制是作為分封制與郡縣制的過渡時期的一種中和的制度而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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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分封制所代表的貴族政治被證明隨著血緣關係的淡化,貴族會為了權力向君王發出挑戰時,秦始皇將目光朝向了以官僚政治為核心更加穩定的郡縣制。

秦朝滅亡後,劉邦和項羽又圍繞著該實施郡縣制、還是實施分封制的問題,展開了新一輪的討論。

這一次爭鋒的結果,最終以劉邦實行郡國並行制告終。

那麼,劉邦是出於什麼樣的考量,才會做出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呢?

一、漢代的郡國並行制是基於特定環境下的產物

一切制度的設計,都要結合本國實情,做到實事求是。

秦始皇推行郡縣制前,曾讓大臣們進行過一次討論,丞相綰(王綰)等言:“諸侯初破,燕、齊、荊地遠,不為置王,毋以填之。請立諸子,唯上幸許。”

李斯卻認為,分封制的實施,正是導致周朝社會動亂的根源。

李斯的話,促使秦始皇做出了決定,他選擇了——郡縣制。

劉邦在做出決定前,也有過類似的考量。

1、劉邦為了緩和與六國貴族的關係,做出的一次政治妥協

劉邦之所以能夠統一天下,而實力更強的項羽只能以失敗告終,其中有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便是劉邦捨得和六國貴族、功臣瓜分蛋糕。

楚漢爭霸期間,六國貴族的影響力依舊巨大,對當時的貴族和百姓而言,以分封制為核心構建出的國的羈絆早已深深刻在了骨子裡。

劉邦要想讓新生的漢王朝穩定下來,只有先與這些六國貴族們達成妥協,再逐步考慮分化、瓦解的事情。

2、劉邦在吸收了前人治國經驗的基礎上,為了避免像周朝那樣陷入諸侯混戰的局面,以及如秦朝那般早亡

漢承秦制,這種吸收前人治國經驗為己用的例子,是一個新生王朝,成長起來的常用手段。

畢竟,如果新設計制度,我們要考慮制度的可行性,制度存在得到變數,制度需要投入的成本等等話題。

擺在劉邦面前的教訓有兩個:周朝實施分封制結果引發了諸侯混戰、秦朝實施郡縣制結果被六國百姓推翻了。

那如何才能防止諸侯混戰,又能避免六國百姓牴觸呢?

劉邦面前的答案很簡單:既分封,又郡縣。

首先,將天下絕大多數領地歸納在中央手中,實施郡縣制,然後再以功臣和宗室子弟為王侯,在某些特定區域實施分封制。

這種特區+郡縣的手段,便在這樣一種特定的情況下誕生了。

二、漢代實施郡國並行制是基於滿足讓政權長治久安的需要

劉邦晚年,舉行過一次殺白馬起誓的大會,會上劉邦發言說:非劉氏而王者,若無功上所不置而侯者,天下共誅之。

這句話,揭示了劉邦為何要在郡縣制的基礎上再行分封,咱們細細品,不難發現,劉邦的行為頗有深意——他想建立一個不滅的王朝。

怎麼做呢?

郡縣做基礎,搞好基層工作,劉氏宗親和功臣為左膀右臂,起到安邦定國的作用。

從想法來看,郡國並行制在西漢初期,確實符合一個新生政權,融合多股勢力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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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個比喻,如果你去管理一個工廠,對於廢品量的問題,如果你嚴格限制廢品量,工人自然睜隻眼閉隻眼,導致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如果不限制廢品量,而追求質量,廢品量又大幅度增加,你怎麼辦?只能找中間的平衡點了吧?

劉邦面對的選擇也是一樣,

他在總結秦朝滅亡的經驗教訓,得出秦朝滅亡的根本原因在於秦朝沒有分封,導致地方造反不能迅速鎮壓,朝廷裡權臣可以殺皇帝,可以控制外廷,

如果秦始皇分封子弟為諸侯王,固然可能導致諸侯王造反,但是,如果分封了,諸侯王重兵鎮守六國故地,劉邦項羽這些人就不敢有造反的想法了,即使造反,也能迅速撲滅,不會坐大,有了強大諸侯王制約,趙高敢殺皇帝?敢指鹿為馬?

北宋以前的歷史告訴我們,如果不分封子弟為諸侯王,單純的施行郡縣制,那是在找死,看看曹魏,限制宗室權力,權臣就篡位了。

漢武帝削番成功後,諸侯王的威脅解決了,但是,矯枉過正,步子跨的太大了,把諸侯王完全清理出局了,權臣就層出不窮,最後權臣篡位。

但是,如果分封諸侯王是不是可行?

實際上,也不可行,分封諸侯王,必然導致諸侯王叛亂,皇室傾軋,然後帝國在諸侯王叛亂中滅亡,或者削番成功後,被權臣篡位。

既然分封導致諸侯王叛亂,郡縣制導致權臣篡位,那就折中吧?

實際上,魏晉南北朝很多朝代,都是在劉邦的基礎上做出微小的改變,比如李世民,同樣分封諸侯王了,

郡國並行制,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早在春秋時期,大國滅小國之後,就在這個國家基礎上設置郡縣,派遣非世襲流官管理,而不是分封出去,戰國大多國家也是這樣。

劉邦立國之後,自己獨佔關中,原秦國故地,把六國故地分封給子弟,在關中設置郡縣,也就是郡國並行制。

如果劉邦沒有分封諸侯王,那呂雉會不會成為第一個稱帝的女皇,誰也不敢保證,呂雉當時就已經有一枚皇后玉璽了,跟皇帝沒啥區別了,這還是有劉氏諸侯王的基礎上,如果不分封呢?

周勃敢殺皇帝,但是,劉恆做了皇帝后,就是貨真價實的皇帝了,

同樣條件下登基的劉賀,沒有了諸侯王的拱衛,也想學漢文帝奪權,結果呢?

如果沒有諸侯王,誰敢說,劉恆不會成為傀儡?

劉邦這樣的牛人,選擇的制度必然是權衡利弊做出的決定,是符合當時的政治環境的,


南朝居士


這個應該是劉邦在充分考濾了分封制和郡縣制的優劣後做出的決定。

先來說說分封制

分封制指的是帝王為了統治廣闊的土地而分封諸侯國的制度。分封制始於商朝,後來在西周之時便開始了大規模的以封地連同居民分賞給王室子弟或有功之臣!

分封制的好處

在商周那個極其不便利的時代,中央王帝要想親自管理與統治廣闊的疆域是極其困難的,而分封制的出現剛好解決了這一難題!

周天子做為天下共主,將比較遠的統治區域分封給自己的王室子弟與有功之臣,讓他們去獨自治理,從而加強了周天子對地方的統治。

且每當中央王室有難,則通知各個諸侯國前來支援,以此來確保大周的長治久安!

分封制的壞處

我們知道,每個人就會有自己的私慾與野心,擁有自己領地的一方諸候更是如此!

隨著時間的發展,周王室的實力與影響力漸漸變弱,各方諸候的野心也開始膨脹起來,慢慢不再受中央王室的控制!

東周的春秋戰國時期,自諸候國之間為了各自的利益而互相征戰,周天子天下共主的身份名存實亡!!


再來說說郡縣制

秦國一統六國之後,正是看到了分封制的弊端,所以始皇帝嬴政聽信了李斯的建議,改分封制為郡縣制。

採用郡縣制的秦朝,中央高度集權,地方不曾擁有任何勢力,從根本上消除了秦皇室被地方勢力架空的危險。

然而,楚漢反秦之時,面對劉邦與項羽的攻秦大軍,咸陽危難之時,秦國的地方政府卻沒有任何實力對中央施以援手!!

正因為如此,惜日強大的秦帝國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迅速崩塌!!

分封與郡縣並存

劉邦在建立漢朝之後,在決定使用何種管理制度之時肯定有做過全面的思量。他深知周朝的分封制使東周陷入了春秋戰國的混亂局面。

同時,大秦帝國中央危難之時,因地方無力救援而迅速敗亡的過程也給劉邦敲了一記警鐘!!

正是出於各方利弊權衡之下,最終漢代選擇了讓分封制與郡縣制並存的統治方式!

事實證明,也正是因為兩種制度並存的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救了漢朝:

劉邦建立漢朝不久就駕崩而去,之後就是呂后專政,在一定程度上來說,呂后正是因為對各個劉姓諸侯的忌憚,才沒有將大漢江山的姓氏由劉改成呂!!畢竟,每一方諸侯都手握重兵!

後來呂后過世,掌握了一定兵權的呂氏家族也正是因為擔心其他劉姓諸侯的討伐而不敢篡位!!


暗夜思考


首先我們要了解一下所謂的分封制與郡國並行制的區別。

分封制: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給宗族姻親、功臣子弟分封領地。

郡國並行制:西漢初年,在地方上繼承秦朝的郡縣制,同時又分封諸侯王國,郡國兩制並行。郡縣制:中國古代繼宗法血緣分封制度之後出現的以郡統縣的兩級地方行政制度。盛行於秦漢。郡縣制是古代中央集權制在地方政權上的體現,它形成於春秋戰國時期。以上的三種制度,從上到下,是一箇中央集權由弱到強的對於地方管理的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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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封制有著血緣關係作為紐帶的,比如周王把自己的兄弟啊(當然也有功臣什麼的)放到地方去管理,而這樣的一種官位是世襲的,並且具有很大的權力,甚至可以組建軍隊。——那麼這樣就容易造成一家獨大什麼的,威脅中央。分封制在王畿之內是有官僚系統的,但是在王畿之外的廣大領土全部都由通過分封諸侯國來進行管理。

漢代初年的郡國並行制度其實可以從原因來分析:

  • 1.流氓開國皇帝劉邦出身寒門,和他打天下的都是一些好兄弟什麼的。劉邦為了拉攏人心,分化項羽的陣營,早就立了韓信啊,英布一些人為王——即異姓王,那麼開國之後肯定要給予這群和自己打天下的兄弟好處了,於是就封王,但是他們後來一個一個被搞掉了。
  • 2.還記得漢初的時候是遵循黃老之學麼——“無為而治”,來修生養息,其實無為的準確來說是中央,中央給予了地方足夠的權力和自治自由讓地方能夠休養生息,恢復經濟。
  • 3.秦朝郡縣制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官僚系統,課本上應該有提到,通過皇帝任免非世襲的專業官僚人員來進行國家的管理,這是一個很好的強化中央集權的方式。

那麼漢初皇帝在吸取西周和秦朝滅亡的基礎上,於是乎整出了一個這樣郡縣/封國同時存在、並行的一個折衷的政治制度,可以比較好的達到需要的效果,為後來的七王之亂埋下了禍根。

-後來在文景的眾建諸侯(賈誼“眾建諸侯而少其力),削藩弱國(晁<chao>錯)的政策之下,封國的地位權力慢慢減少,隨著漢武帝推恩令實施,逐漸被廢除。/<chao>

元朔二年( 前127),主父偃上書武帝,建議令諸侯推私恩分封子弟為列侯。這樣,名義是上施德惠,實際上是剖分其國以削弱諸侯王的勢力。這一建議既迎合了武帝鞏固專制主義中央集權的需要,又避免激起諸侯王武裝反抗的可能,因此立即為武帝所採納。同年春正月,武帝頒佈推恩令。推恩令下達後,諸侯王的支庶多得以受封為列侯,不少王國也先後分為若干侯國。按照漢制,侯國隸屬於郡,地位與縣相當。因此,王國析為侯國,就是王國的縮小和朝廷直轄土地的擴大。這樣,漢朝廷不行黜陟,而藩國自析。其後,王國轄地僅有數縣,徹底解決王國問題。

在這一種情況下,所謂的王國根本就只剩下一點點的地方,難以組織起與中央相抗衡的力量,郡國並行制早已名不副實,逐漸走向終結。其實對於這樣的一種政治制度的平衡,李峰教授《西周的滅亡》一書中有提到一些很棒的觀點,可以參考。《劍橋古代中國史》的結語接近末尾的時候,英國漢學家魯惟一(Michael Loewe)寫道:

帝國必需尋求一種靈活的折衷方案,而這幾乎很難做到:即在一個嚴格的和紀律嚴明的政府模式和對人性的道德價值的重視之間求得一種可行的平衡。從一開始,他們就面臨著一個問題,這個問題其實在帝國的黎明降臨之前已經出現了,但在以後的兩千年內依然沒有完全解決。每一朝王室都要在決定其政府方式的兩種不同原則之間進行選擇。帝王們或者可以依賴連接他們祖先的血緣紐帶來確保臣子的忠心以對抗個人野心,或者可以基於才能的原則通過控制主要官員的任命來運營自己的政府。沒有哪種原則是完全有效的。

當我們用長遠的眼光來看待中國歷史時候,這樣就形成了一個“窘境”:——圍繞兩種政府的搖擺,一種是以血緣紐帶為基礎的政府,而另一種則是通過紀律嚴明的官僚機構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這種搖擺對王朝的政策產生了深刻的影響,並且引導著歷史的進程。我們可以把西周和秦朝作為這樣的兩個極端。

當206年劉邦攻入咸陽的時候,龐大的秦帝國幾乎在一夜之間消亡,除了業已癱瘓的官僚體制外,沒有其他的東西把人們和帝室聯結在一起,在這裡,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

魯惟一所描述的“人性的道德價值”的重要性。

於是在漢代皇帝的面前就有著兩種國家政府模式,一種來自秦,一種來自周。所以漢代的制度就變成了一個混血兒:在東半部,漢帝國主要沿襲了秦帝國的基本行政管理結構(郡縣),而在西半部,又增加了西周的特徵。

  • 1.剛開始時這些諸侯王國很多是異姓諸侯王國,有些是劉邦所封,有些是戰國的貴族後裔在反秦的戰爭中佔地割據建立的舊王國。——
    有點像回到東周時期諸侯林立的樣子
  • 2.後來因為這些諸侯存有異心,劉邦“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將很多的異姓諸侯換成了漢室的人——有點像回到了西周以分封王室親屬為特徵的“封建”制度。
  • 3.後來發現人心可畏啊,就連自己的宗親也有反叛的意圖——在景帝採納晁錯削藩的意見引發的七國之亂應該可以看得出來。於是乎漢武帝推行了“推恩令”,分割分割再分割——結果就是所謂的地方諸侯王國變成了只有幾座小城和一些稅租的收入——沒有王國的王,徒有虛名。
這種“沒有王國的王”幾乎成為了後代中國每一個王朝帝國的結構規範。它不但滿足了加強帝國官僚政治統治的需要,同時又建立了貫穿了帝國的血緣紐帶。通過封賜皇室親屬比所有的官吏都要高的諸侯王地位,一個上等特權階級由此誕生,這個階級又反過來保障了皇室家族的統治地位。

李峰教授認為在這個時候:

用魯惟一的話說:一個紀律嚴明的官僚機構與”人性道德價值“之間便達成了一種一致。或許更重要的是,在秦朝旨在實現政治統一的法家政策與西周的血緣策略之間形成了一種平衡。

這種平衡的達成歸功於西周的歷史經驗,並且在以後的歷史發展中得到了充分體現。漢代以後:很少有王朝是因為不斷增長的地方主義而走向衰弱的(唐朝除外)。相反的,地方勢力的膨脹通常是王朝衰弱的結果。


七錄書齋


分封和郡縣並存的制度,一方面來自歷史繼承,一方面處於現實。

先說繼承, 司馬遷對於分封就說過:

周封五等:公,侯,伯,子,男。然封伯禽、康叔於魯、衛,地各四百里,親親之義,襃有德也;太公於齊,兼五侯地,尊勤勞也。武王、成、康所封數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過百里,下三十里,以輔衛王室。

分封制是從周開始就繼承下來的一項制度,這是有深厚的歷史繼承的。至於郡縣制,則直接繼承於秦,《史記》說

昔者五帝地方千里,其外侯服夷服諸侯或朝或否,天子不能制。今陛下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

那麼另外一面,從現實來說,郡縣制肯定比分封制更有利於維護統治,但是《史記》中也說

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故廣彊庶孽,以鎮撫四海,用承衛天子也。

意思是劉邦平定天下後,天下疆域如此之大,而骨肉同姓劉的人太少了,所以沒辦法,不得已廣封異姓王以鎮撫四海。

但是另一面,皇帝針對分封的諸侯不斷調整取消,

吳楚時,前後諸侯或以適削地,是以燕、代無北邊郡,吳、淮南、長沙無南邊郡,齊、趙、梁、楚支郡名山陂海鹹納於漢。

這裡說的是通過削藩,在漢朝開國百年之後,終於解決了諸侯割據的問題,使天下統歸於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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