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下“法治”鍵,防疫復產雙保障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是要堅持依法防控。2月21日,為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關於科學防治精準施策分區分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關於“分區分級精準防控,統籌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秩序恢復”的要求和赤峰市委七屆137次常委會會議暨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第五次會議精神,經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同意,中共赤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了《關於為疫情防控和有序恢復生產提供法治保障的通知》,提出十四條具體措施。

一、依法處理疫情防控和恢復生產的關係。要按照“外防輸入、內防擴散”的要求,切實管住外來人、重點人、城鄉社區和人員聚集,根據疫情發展變化,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及時調整和完善防控措施,統籌疫情防控與生產恢復。二、依法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各級人民政府、疫情防控指揮機構和相關工作部門要按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程序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依法出臺相關防控措施。相關防控措施要與疫情形勢以及措施所要達到的目的相適應,最大程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保障患者和其他依法接受隔離醫學觀察人員不受歧視的權利。三、依法實施疫情防控及應急處置措施。要依法快速查處抗拒疫情防控、暴力傷醫、製假售假、哄抬物價、造謠傳謠、失職瀆職等破壞疫情防控的違法犯罪行為。要針對涉及疫情防控違法行為的特殊危害性,根據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及相應的處罰裁量基準,依法實施處罰。要加大行政指導力度,切實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推動執法單位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對在疫情防控執法工作中不作為、亂作為的執法部門,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依法嚴格落實行業防控規範。要壓實各行業、各單位主體責任,有序組織防疫和恢復生產兩不誤。要不折不扣執行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醫療衛生、防疫管理、隔離觀察、道口管理、交通運輸、市場管理、場所管理、生產經營、勞動保障、市容環境等方面依法制定的臨時應急管理措施。五、依法嚴格實行旗縣區、蘇木鄉鎮街道屬地責任。各旗縣區及其所轄蘇木鄉鎮街道要組織指導嘎查村、社區做好轄區管理,依法採取針對性的防控措施。要依法糾正防控偏差,切實做到依法防控、科學防控、聯防聯控。要指導各類社會主體自我約束、自我管理,推進自治、法治、德治有機統一,築牢疫情防控的基層基礎。六、加強疫情防控期間的行政複議、應訴工作。要加快與疫情相關的行政複議案件審理,通過個案審理加強對基層一線執法工作的指導。行政應訴機構對因不服緊急管理措施、限制人身自由、財產徵收徵用或要求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等類型的行政訴訟案件,應當提前研究,加強預判,確保政府依法履行職責與疫情防控的有機統一。
七、全力保障在線司法服務、法律服務。要認真執行自治區司法廳《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服務和法律宣傳工作十二條便民惠民措施》,通過法院12368訴訟服務平臺等網絡渠道辦理訴訟服務事項,通過12309中國檢察網、12309檢察服務中心等途徑以來信、網絡和電話方式接待群眾來訪、查詢案件進展,通過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赤峰法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平臺等在線或熱線開展公證、調解、法律援助、司法鑑定諮詢、申辦、預約等服務。要充分發揮“融合黨建+三調聯動”公共法律服務模式的優勢,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八、高效落實法規政策優惠扶持。市本級各主管部門和各旗縣區要認真落實中央和自治區出臺的援企穩崗相關政策,同步掌握屬地企業信息,依法、有針對性地出臺我市的扶持政策,主動開展幫扶服務,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確保企業防疫、恢復生產有章可循。九、依法保障企業、員工合法權益。要依法妥善處理與疫情相關的醫療、合同、金融、企業破產申請等糾紛案件,審慎採取查封、凍結、扣押措施,保障相關機構和企業全力投入疫情防控、恢復生產經營。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和服務,做好勞動關係法律政策解釋工作,協調解決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各類勞資糾紛,穩定勞動關係。
十、建立應急公共法律服務機制。組建疫情防控公益法律服務志願團,就企業普遍關心的不可抗力免責條款、合同履行障礙、保險待遇等法律問題,強化分類指導與應對,提出針對性的法律指引。十一、鼓勵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人員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減免法律服務費用。公證處要優先為涉疫情相關事務辦理業務,為防疫重點企業減免相關事項的公證服務費用。司法鑑定機構要對相關企業的案件優先受理、加速辦理、減免或緩繳服務費用。十二、強化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各地區、各單位要宣傳本地區、本單位依法防控的政策、舉措及典型事例,做好政策宣傳、法律釋疑等工作。要切實推動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通過法治文化廣場、法治文化長廊、普法宣傳欄、法治專題講座、法治大講堂等形式,重點宣傳《傳染病防治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進一步增強依法行政、依法防疫意識。十三、教育引導公民自覺履行法定義務。要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專題宣傳,普及公民在疫情防控中的法定義務和相應的法律責任。對個人瞞報、謊報接觸史、治療史、病情及逃避隔離醫學觀察等行為,要依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並將失信信息向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歸集。
十四、加強涉疫典型案例以案釋法宣傳力度。各級執法、司法部門要組織動員法官、檢察官、行政執法人員、律師、公證員、普法志願者等力量,選擇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義、社會關注度高、與群眾關係密切的案件來詮釋法律、詮釋特殊時期授權性立法下采取的必要應急防控措施,取得廣大人民群眾的理解,引導群眾支持、配合、執行疫情防控的各項舉措,為戰勝疫情和恢復生產提供堅實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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