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陸富寧涉嫌受賄罪一案提起公訴

廣西建設工程機電設備招標中心有限公司原副總經理、重大項目部部長陸富寧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移送容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容縣人民檢察院已向容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陸富寧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陸富寧,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容縣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陸富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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