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疫情封鎖期間,我被公司辭退,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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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找勞動局或者有關這個相關部門去投訴,他們會給你解決這個方面事情!


zybn鄭乾


這個時期大多數公司都處於停運狀態,如果公司因此而倒閉了並且己經申請了破產,那就要在公司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補償員工收入。分別是: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金,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年計算,6個月以下只能補償半個月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仍然處於正常營運狀態,那麼你有權要求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繼續履行。否則,它除了要向你支付實際工資外,還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你支付賠償金。

當然,這一切都是在你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如果當時用人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個月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本人或者是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顯然,這條規定在現實的確比較特殊,那就看在合同中有沒有這項要求了)。





霜落藤滿香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公司對勞動關係的解除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間將您解除勞動關係,那麼也需要看公司最終的解除理由以及相關的事實依據是什麼。

如果說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你存在嚴重違紀,或者存在可以單方面解除的情況,比如說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之後仍然不勝任工作或者裁員等情形,那麼公司很可能就涉及違法解除,公司就需要支付您違法解除賠償金,根據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作為賠償。如果公司到時候不支付的話,那麼你是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的。




江湖李白


用人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夏念憶


首先你需要確定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關係有沒有正規的合同文件。這是基礎。或者你有在此公司上班的證據,比如給你交五險一金。然後再根據你當地的政府政策。

比如遼寧得人社廳就發佈了相關的規定。不允許公司對因疫情導致勞動者暫不能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不得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勞務派遣用工。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只要政府有規定。我覺得肯定可以去維權。所以你需要去諮詢一下相關單位。才能有結果。希望對你有幫助。


影視瀏茫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公司對勞動關係的解除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間將您解除勞動關係,那麼也需要看公司最終的解除理由以及相關的事實依據是什麼。

如果說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你存在嚴重違紀,或者存在可以單方面解除的情況,比如說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之後仍然不勝任工作或者裁員等情形,那麼公司很可能就涉及違法解除,公司就需要支付您違法解除賠償金,根據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作為賠償。如果公司到時候不支付的話,那麼你是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的。



1顆開花的樹


你好,根據你的問題,我查看了一下法律資料,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進行維權,內容如下:用人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一隻小丸子Zz


用人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所以說肯能性不大,除非是不要你了!


莫聽他人言


維權是有點麻煩的。

首先應該是協商最好,有用工合同最好,適當時候退讓一步,爭取最大的補償。

如果不行,要去工商信訪調解,這個時候不知道信訪局上沒上班,上班了去說下情況,一般都會發出函件遞到公司。

最後後才是走法律程序,如果信訪局調節不了,得不到補償,走司法程序,這時候要準備很多文件證明。比如工作合同,你上班打卡的證明等。


小秀印象


首先這個問題你沒有表達出您的意願。你被公司辭退想維權,維權的目的是什麼?繼續去貴公司上班?還是希望他給一些補償也可以?我給你兩個回答,1.如果你還想去那個公司上班,我覺得不論是公司原因,還是個人原因辭退您,既然公司決定了,就沒有那個必要啦,不如協商一下補償的問題,當然你最初由合同的話最好。如果你非要去,我個人覺得,既然他們辭退你,你就是找了仲裁部門,給你了答覆,繼續上班,我覺得你在那也不好混。2.建議直接協商,能協商協商,不能協商直接走正規程序,但是一定要合法合規。最後祝您早日找到自己稱心如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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