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人死了,老闆不給請喪假,可以辭職嗎?

不幽默的頑笑菌


婚假、喪假、產假勞動法都有明文規定的,員工按勞動法規定的條文裡申請休假,用人單位要正常支付工資的。

勞動法中婚假喪假產假規定的第二條:

(二)喪假:

1、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時,給予喪假3天。

2、喪事在外地料理的,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往返路途費用,由員工自理。

只有以上範圍的親屬才能申請休假,不能超出範圍。安排好自己的工作,按公司要求寫好請假單,公司不批假是違反勞動法的。

你不用辭職,如果公司要因此辭退你或扣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丁泳心職場老梗


1.員工依法享有帶薪喪假權。

我們勞動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並且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一條規定“勞動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因此,員工不僅享有喪假權,並且企業應該支付期間的薪酬。

2.國企喪假有明文規定

另外,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對國企喪假有明確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但企業和老闆一般都會批准帶薪喪假。

3.如果家人過世公司不給喪假可考慮辭職

喪假是員工依法享有的權利,如果是直系親屬過世,享有喪假權。老闆不批假,於法不合法。

另外,這樣的公司和老闆,沒有人文關懷和起碼的人性尊重,不敬畏生命,只為公司利益,沒有必要久留。


職場大叔Allen


依託於此事件的辭職,是否是你自願辭職,是否可以要求企業賠償,或者自己辭職之後不承擔相應賠償,主要原因是:

一、死者和你的關係是否界定在直系親屬。

二、你要請多少天喪假。

三、國家勞動法關於喪假的說明規範是國企,對私人企業沒有明確表述,並不完善。

四、瞭解自治區,直轄市等相關規定之後在做處理。

關於喪假:

員工休喪假的具體操作可參考原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關於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之法律規定:
一、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一至三天的婚喪假。
二、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都可以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三、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職工的工資照發,途中的車船費等,全部由職工自理。
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

以上規定並不完善,各別省、自治區、直轄市還有更詳細的規定,總體與上述規定並不衝突。

所以個人認為更多的是企業人情味,從勞動法還是有難度的。他有漏洞。


職場行者路


人在職場相互幫,請關注我,18年工作經驗的HR總監,為你解答職場困惑。謝謝!

1、老闆不給請喪假,當天可以辭職了。即使老闆批了喪假,你也可以辭職。是否辭職不應當根據老闆是否批准喪假來決定。而是要根據你個人的職業生涯規劃及個人發展而決定。

2、截至到今天,國家還沒有對非國營企業職工休婚喪假作出具體規定。企業在設置喪假的天數及薪資方面有自己的決定權,你即使到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公司,也無法獲得有效的支持和賠償。你辭職只是讓自己更加不幸和悲傷。企業是否設置喪假,反映了一個企業文化和規章制度的好與壞。其次即使企業設置了喪假了,對於適用於哪些直系親屬並沒有統一的規定,不同的企業可能會設置不同的標準。

3、即使企業設置了喪假,也看你與死者的關係是否為直系親屬。而你只說家裡有人死了,到底是你的親人還是你的好朋友?你並沒有說明,公司老闆不給請喪假也是正常的。你因此而辭職是不是顯得頭腦太沖動了。

若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請關注我及點贊、轉發。你的認可是我最大的動力和支持!謝謝!若對我的回答有其他意見或建議,請在評論區留言,歡迎溝通交流!再次感謝!


願你好2018


喪假:一般公司都會有明確的請假制度,什麼樣情況可以請,什麼不可以請,但人生活於世俗中不能免俗,婚喪嫁娶人之常情,尤其是家裡人過世,更得到場。

勞動法對喪假有明確的規定:第五十一條: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喪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法律明確賦予勞動者帶薪休假的權利。

職人本人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時,可以根據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准,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員工在外的根據路程遠近,可以給予路程假。


你這單位領導不講究,這種情況沒有必要辭職,我會這麼辦,事出緊急,先走人,然後再請假。


陳秋豔生涯規劃師


關於婚喪假國家有明確的規定。

國營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路程假問題的通知:

一。必須是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酌情一至三天的假期。

二。上述人員在外地。可以考慮路途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婚喪嫁的假期。

三。婚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不受影響,路費由員工負擔。

如果是私人企業應當比照這個規定。

關於你的具體情況。家裡人去世的人是否是直系親屬應該你應該做出一個判斷。如果不是直系親屬,你可以請事假,批准備予否公司決定。如果是直系親屬公司不同意。你可以作好交接工作,回家辦理喪事,公司若扣你工資,你可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辭職是員工的自由,也是員工的一項權利。但是辭職要符合勞動法律的規定,須提前一個月向公司提出申請,辦理好相應交接手續。


北京謝澤光律師


辭職並不是唯一選擇!

一、自行離崗,處理喪葬事項!在此前收集保留相應證據。

二、處理完畢後到公司當地所在勞動監察部門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給付離職補償金。理由:不合理的企業規定侵犯自身勞動權益導致必須離職。

三、提交仲裁申請和必要的資料後,離職待裁!這段時間你可以到另外一家單位工作。

四,跟蹤仲裁結果,理想狀態下,你會得到大概不少於6個月工資的離職補償金,當然,這個數字根據情況在實務中會增大或減少,反正企業得給你錢就對了。


司法一棵松


這不是可不可以辭職的問題,這是必須得辭職,立刻辭職,馬上走人。而且還要把這個單位曝光,把這個老闆曝光。

我們這一生當中,能夠真正陪伴在親人身邊的時間有多少?我認為會越來越少,特別是你工作以後。

誰言寸草心,報得三春暉。我們不論如何回報,都報答不了自己的雙親所給予自己的一切。

強迫他人不忠,不義,不孝之人。本身就是一個不忠不義不孝之人。

你的老闆強迫你不能去披麻戴孝,這樣的老闆還有什麼好跟的呢?同時也說明他把公司裡面的髒活苦活累活,都堆加到了你身上,一旦你走了,剩下的人都不願意幹你留下來的活。他在管理方面有著極大的缺陷。

如果你不及時離開這個老闆,以後還會有更苦更艱難的日子等著你,並且全都是拜這個老闆所賜。


夢裡瀾濤


職員家中有人死亡,不管是何原因,職員有請假的權利,有接受國家規定喪假的權利,也有去探望家中不幸身亡人的義務。

這在國內外均有的“親者奔喪”起碼人道主義,民情道德。即使資本主義國家也有的人之常情。

現在有的人當了個老闆,就想一手蓋天,不尊守法律,不講道德。把職員當作他的私有財產,任意擺佈,不尊重職工的人格,視職工的正當權益為兒戲,每個毛孔都浸透了私字。

請假當事人請喪假,有法律規定。職員以書面形式請假,如領導不批准,職員在遞交請假書後,可以自行回家處理喪事。看他哪個有“狗膽”的老闆把職員怎麼樣!

但是,職員當事人一是要履行請假手續,證據在握,事實準確,可以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看是法律狠,還是他老闆狠。有的人,別人稱他為老闆,他就得意忘形。當他敗在法律面?前時,就會自感渺小!


職場參謀


家裡有人死了,該不該回家,如果是老家的鄰居,可以回去,也可以不回去,如果是非常親的人,比如爺爺奶奶,姑姑姑父,或者伯父伯母,應該回去,因為人不能像機器一樣只上班掙錢,還有家庭,有感情。如果非常親的人去世了,老闆不給喪假,如果是我,強行辭職,馬上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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