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間,用人單位可以拒絕曾經患過傳染病的員工返崗工作嗎?

律新社


瘟疫—不是天災就是人禍。生活在地球村,在所難免。以高速發展科技的今天,我們人類以頑強的毅力戰勝瘟疫的。人被染病,康復後就有對此傳染疾病有自身的抗體,且康復者的血漿還貴在能治癒同樣的患者。可見此員工是健康的,為什麼不能返工?。用人單位如拒絕請給一個拒絕的理由?!


語芙A


現在必須徹底搞清楚潛伏期到底是多長?有說14天,有說24天,還有說31天。說明SARS_cov2潛伏期是不固定的,有潛伏期2天就發病的,也有20天才發病的。所謂的專家也不敢明確潛伏期到底是多久。但是我大膽推測,最長31天,畢竟不是HIV,雖然可能攜帶一點HIV片斷(個人推測),但很少很少,所以Sars_cov2不可能無限潛伏,所以我推測是一個月,也就星31天。


人之無良


經治療後或隔離以後經確診無風險的,用人單位無權拒絕曾患病員工返回工作崗位,應當接受員工返回工作。

當然,單位亦可選擇與員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單位應通過各渠道明確禁止以下特殊員工未經許可返崗工作,明確通知禁止14天以內有湖北接觸史、以及有咳嗽、發熱等症狀的員工返崗工作,重申勞動紀律。經確診安全,獲公司審批後方可返崗工作。


律新社


根據病情是否恢復穩定,如果身體恢復健康,一切正常的話,我想回到單位上班的話,應該沒有問題的。


用CYL梅蘭


為了全體員工的利益,我覺得可以拒絕傳染源


翡翠小蝴蝶


根據病毒感染性原理,沒有潛伏期超長期和再次潛伏發病期就沒有理由拒絕用工!


我的用戶名


得看恢復情況 即使恢復出院 也要居家隔離14天 還得2周之後去醫院複查 個人和單位都要相互理解吧 一切從安全角度考慮


藥師幫您安全用藥


這樣不合適,有點兒不守誠信,用人單位你的社會責任感哪裡去了呢?


旅途156551184


可以吧,為了公司考慮


已被凍成妖妖


返崗有返崗的理由,單位拒絕也不是沒有考慮。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