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诀》中,水笙最后是真的爱狄云,还是无奈的可怜他?

李萧卿


金庸武侠小说,如果去掉了武打的部分,可能都是不错的言情小说。金庸先生比较擅长写情,他的爱情故事,跟现实生活比较接进,又高于现实。金庸绝大部分小说的主角,都会收获爱情,但也不是绝对的,比如狄云,爱情与他的距离就比较远。

狄云有两个恋人,一个是青梅竹马的师妹戚芳,另一个是水笙。

不论是戚芳还是水笙,作为恋人来说,狄云都是高攀了。狄云跟戚芳从小一起长大,感情很好,如果他师父戚长发是个本分人,那么狄云和戚芳成亲生娃,在乡下过安稳日子,几乎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一个村里肯定不止戚芳一个女孩子,但戚芳绝对是尖货,在那种乡下地方,可能是方圆百里之内的大美人。为什么这么说呢,戚芳从小跟着戚长发在乡下过日子,吃的是粗茶淡饭,平日还要干农活,但是这些丝毫没有掩盖她的美丽。万圭也算是城里大户人家子弟,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但是一见到戚芳立马就被迷住了,甚至不惜陷害狄云也要把戚芳骗到手。这样的戚芳,稍加打扮就是大美人一个,她压根就不属于狄云那样的乡下小子的。

在书里写的,狄云对戚芳的感情很深,但实际上,这份感情,固然有喜欢的成分,但更多的是日积月累的亲情,并不是纯粹的爱情。狄云属于典型的乡下小伙子,相貌平平,土里土气,既没有什么武学天赋,也没有经世致用的才华。这样的乡下小伙子,如果不是跟戚芳从小一个师父,是压根没有机会跟戚芳成亲的,或许只能娶个普通的乡下姑娘结婚。而由于跟戚芳是师兄妹的关系,狄云就有了先天优势,毕竟在乡下,比狄云长得好比他机灵的小伙子肯定不少,但是也强不到哪里去,如果戚长发愿意安安稳稳过日子,知根知底的狄云就是最好的女婿选择。狄云自然也知道像自己师妹这样漂亮的姑娘在乡下根本找不着,自然不愿放弃对他的眷恋了。


进城以后的狄云奇遇连连,虽然遭遇了牢狱之灾,差点死去,但是后面他却结识了武林中顶尖的人物丁典和血刀老祖,并学会了两人的绝世武功。

然而,狄云学武的过程太过离奇,他虽然学会了绝世神功,却没有建立起在江湖中应该拥有的地位,非但没有地位,反而还成了江湖上人人喊打的存在,也确实够倒霉的。看看其他金庸武侠的男主,不少也是从无到有,逐渐变成武林高手,比如郭靖、杨过、张无忌等等,他们后来无一不成为江湖上顶天立地的大侠,受万千江湖人士敬仰。狄云跟他们比起来,武功完全不弱,江湖地位却约等于零,这样的人设可以说是独一份的。

狄云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可以说完全是拜水笙所赐。在狄云被迫与血刀老祖同行的日子里,遇到了水笙。血刀老祖是个邪恶的好色之徒,狄云为了维护水笙清白,反而招致了水笙的误会,后来更是引来水笙父亲在内的一系列江湖高手的追杀。最后,追杀的高手大多被血刀老祖干掉,而狄云又干掉了血刀老祖,水笙和狄云的误会才逐渐解除。


这时候狄云已经成了武林的众矢之的,水笙满以为可以出去继续做自己的大小姐,但是没想到原本的恋人表哥却开始误会嫌弃她,毕竟水笙跟血刀老祖和狄云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谁也不能保证她的清白。对于这样的结局,水笙自然万念俱灰,父亲在追杀血刀老祖过程中被杀,自己又被恋人表哥抛弃,水笙无处可去,想到狄云这人还是不错的,因为狄云十分老实可靠。

虽然狄云最后拥有了绝世武功,但是他身上没有丝毫可以吸引美女的气质。像郭靖虽然长得一般,还有些鲁钝,但是郭靖大气磊落,义薄云天。张无忌虽然性格懦弱一些,但是处事圆滑,有一张讨女孩子喜欢的脸和性格,各路美女纷纷飞蛾扑火。杨过那就更不用说了,盛世美颜加上一点邪魅,一见杨过误终身说的就是他。狄云呢,虽然经历过不少风雨,但本质上还是那个土里土气的乡下小子,这样的狄云,要说能够吸引到大小姐水笙,那才是真的见鬼了。


水笙最后选择狄云,实际上跟今天许多人结婚一样的标准,那就是合适。由于水笙父亲死了,表哥嫌弃她,武林大豪花铁干又在外面造谣,水笙在武林中几乎找不到可以依靠的人。当然了,像水笙这样的大美女,如果去世俗社会找个普通人家,或许并不是难事。可是知人知面不知心,随便找个人哪里比得上已经充分了解的狄云呢。

狄云虽然本质上还是那个乡下小子,但是老实可靠,而且狄云的武功那时候已经冠绝天下,水笙是已经亲眼见识过的。有了这么个依靠,江湖上即使有些流言蜚语也不用怕什么。水笙只要不选择孤独终老,那么狄云都是最佳的选择。

而狄云呢,虽然他一直惦记着戚芳,但是后来戚芳已经死了,水笙这个大美女愿意陪他,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毕竟,狄云一开始想的就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安稳生活,以前他是希望美丽的师妹戚芳可以跟他成亲,现在一个如花似玉的水笙陪着他也不错。


一览众河小


用最简单的话说,水笙爱与不爱已经不重要了,因为她已经回不去了。天地之大已经没有水笙容身所在 ,当然也包括狄云都已经无法回到这个社会了,天地之大已无二人容身 之地,这个存在于边陲的冰山小屋是二人唯一存身之地。爱与不爱真的不重要了,可怜倒也未必。更多还是无奈。不过是“抱团”取暖而已。

《连城诀》都是恶人,都死了。爱情更是悲惨,也都被毁掉了。丁典与凌霜华至死不渝,狄云和戚芳,两小无猜。最终从此萧郎是陌路。戚芳对丈夫的真情又如何?被万圭亲手捅死。狄云也有一个忘不掉的小师妹,但又有何用?看着自己最爱的人在自己眼前死去。狄云和戚芳,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一生不忘。水笙和表哥,也是如此。水笙与狄云又能怎样,除了相依为命之外又能如何?狄云就算有通天彻底之武功,又能如何?避世是他们唯一的选择。

二人是不打不相识,在生死存亡之际他们产生的了信任但肯定没有其他意思。因为狄云那时候有小师妹,水笙有爱他的表哥,当两人返回现实世界的时候,一切的一切让他们看清了 所有人的嘴脸,看清了世间所有丑恶。江湖之上已经容不下干净的人了,水笙和狄云也只有避世了。当水笙说,我等了这么久,我就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时,是多么的可怜啊,水笙除了狄云什么也没有,狄云也恰恰如此。他们彼此是最信任的人,两个最干净的灵魂也只有这里度过余生了。但或许十几年之后,一个二十多岁的叫空心菜的小姑娘走出雪山。进入凡尘掀起血雨腥风。

水笙和狄云更多是亲情,爱情应该相对弱一些。也许他们也更像知己 。患难之情也是难得真贵的。两个被江湖抛弃的人,两个历尽世情冷暖的人,在一起也是最不坏的选择。但应该说,遇见水笙是狄云最大幸运,而水笙能和狄云在一起也是她最好的归宿。二人都有青梅竹马的爱情,但夭折了,但患难的真情也是难能可贵的。

我是清水空流,历史的守望者。期待你的关注和点评。


清水空流


水笙对狄云却是真爱,以前水笙从小便和表哥在一起并且定了亲,身旁并无其他男子,并不知晓什么是爱情,直到遇见狄云。表哥疯后也未去找他,而是借狄云之名行侠仗义,足以见水笙对狄云才是真爱。而狄云并非真爱水笙,之所以雪谷相伴终身只不过是想寻找一片人间净土。

1、亲人已死,世间再无羁绊

狄云从小便是孤儿,跟着师父拜师学艺,从小就喜欢自己的师妹戚芳 ,他心中所爱自始至终他的师妹。

狄云被陷害下了大狱,师妹嫁给了别人,也从未来牢中看他,狄云对此还是心有芥蒂的,一直想出去问问师妹为什么这么对他,所以才苦苦支撑下去。

出狱后狄云完成了丁大哥的遗愿,也找到了师妹,最终师妹和师父都死了,他在这个世界上再无亲人可言。

同样的,水笙亲人已死,表哥当年不相信她,早已在她心中留下了一道伤。不去找他就是最好的放下,狄云才是她想要追随的人。

2、世人太贪,欲寻人间净土

丁大哥被关在狱中受尽折磨,自己出狱后一直被各方势力追捕,这都是因为连城诀,那个人人想要的宝藏。

狄云利用连城诀引出了万家父子为师妹和师父报仇,同时也引来了一大批贪财之人,自己的师父也是其中一员。

看到师父好端端的站在自己面前,他才看清了师父为人。为了宝藏刻意假死,看到亲生女儿受苦也不曾现身,害怕自己争夺宝藏可以亲手用剑刺他。这一切行为让他感到失望,对着人间繁华再无留恋。

3、雪谷、水笙满足了他的向往

狄云从始至终追寻的不过是平淡的幸福,雪谷人迹罕至,与外界相比这里是世外桃源,没有阴谋诡计,没有人性贪婪,就是他想要的人间净土。

而水笙是这世间最相信他的人,当初人人都认为他是大魔头时,只有水笙坚持为他辩解,哪怕搭上自己的名誉也从未退缩。

杀了道貌岸然的花铁干后,水笙一边寻找他,一边用狄云的名义行侠仗义,试图用此方法洗清狄云在外的恶名,让他成为人人称颂的大侠。

水笙与狄云相伴是最好的选择,这两人心中都有一片净土,而雪谷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总结:连城诀是一部黑暗武侠小说,它引出了人性的劣根,向世人揭示了平平淡淡才是真的人生哲理。剧中的宝根夫妇是点睛之笔,作者用他们对财宝态度转变教育着人们,而名叫净土的小狼是最大的伏笔,代表了男女主(作者)对人间净土向往。小狼之死也说明了人在世俗,自己可以追寻净土,但总有人心怀不轨来破坏这份美好,这是不可避免的。


剧说人生如戏


我认为这两个原因都不准确,水笙对狄云的感情还是很复杂的,最后之所以两个人能走到一起,也是多种原因促成的。



危难中的陪伴

两个人在雪谷中相依为命,同时也要面对来自花铁干的威胁,这样历经磨难,共同面对风险的经历,让两个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这个时候两个人已经互生爱慕,但是水笙因为自己表哥的原因,并没有直接表明自己的爱意,从这点来看,水笙并没有背叛自己的表哥,直到自己得救后被表哥误会才对表哥彻底死心。



回家后的人情冷暖

总雪谷出来之后,水笙因为人言轻微,对于花铁干的指责并没有被别人采信,同时又因为自己父亲的去世,导致自己家道中落,从小青梅竹马长大的表哥,对自己也不信任,种种的经历让水笙对人间彻底失望,这已是他回到雪谷的最大原因。



狄云对水笙对感情

狄云和水笙的感情经历十分的相似,都有着青梅竹马的另一半,但是最终都被另一半抛弃,可以说是同为天涯沦落人。

狄云在雪谷中与水笙朝夕相处,对水笙也产生了的感情,可是当时水笙还是对自己的表哥念念不忘,所以没有明确的表露自己对狄云的感情,这也让天性自卑的狄云有过恼羞成怒的行为。

雪谷中共同的经历,让两人相互爱慕,两人重回世间后的经历,也让两人看透了人情冷暖。

最终两人不约而同的选择回到了雪谷,回到这两个人有着共同记忆的地方。从这点来看,也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三点文墨


  曾经有过一位可称“情圣”的舍友,对生性木讷的卢遐面授机宜——当女孩子情感上受伤之时,你以为短时间内她不会开始另一段恋情,其实恰恰相反,在她最虚弱之时,也正是你可趁虚而入的良机。

  卢遐认为,这句话放在水笙的身上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如果是最初相遇时的锦衣俊马,与表哥一路游览沿途风光的水笙,对乡野间长大的纯朴少年自然无感,不纵马踩断狼狈少年的脚便已算是极好了(呃,好像还真踩断了),怎奈天降一个血刀老祖将二人带到了雪谷之中,给了这位温室里的花朵一个见识险恶人心的机会之后,又将生性纯良的少年推到了她的面前,告诉她“诺,别太失望了哦,这世间其实也还存在真善美的”!

  历经雪谷一场恶斗之后,单纯得近乎未见过世间的水笙在一日之间失去了呵护自己成长的父亲以及一向对自己照顾有加的两位叔伯,仅余一位“花伯伯”幸存,却已经陌生得无法识别。血刀老祖这个真小人被狄云一脚踢死之后,痛失至亲的水笙面临的最大威胁竟然来自于昔日的“花伯伯”,这确实是一个极大的讽刺。

  面对性情大变的花铁干,水笙与狄云为求活命不得已联手抗敌,冰天雪地的艰苦环境下并肩作战的经历让水笙对狄云的心性有了充分的了解,而之前狄云癫狂之下的吐露心事更是道尽了一生的委屈,成为打开少女芳心的一把钥匙;最后,当冰雪融化之后,身处险境的狄云为了洗刷水笙的嫌疑,不惜现身解释引得众人追杀,则是彻底俘获了少女的芳心,只是含蓄而又胆怯的少女面对前来营救的一众前辈故交,一时不敢表露自身的心迹罢了。

  虽然雪谷事了之后,金老爷子并未把场景切换给水笙,甚至连提都未曾提过一句,但由离开雪谷前水笙与汪啸风之间发生的争执,以及前来营救水笙的那群江湖汉子的嘲弄之语在二人之间埋下的隐患也可以大致推出水笙接下来可能会遭遇到的事——出谷之后水笙柔情依旧,但汪啸风每每想及谷中未知的半年时光便心下黯然,自然不会给水笙好脸色看,而后二人渐生嫌隙,终有一日汪啸风的不满情绪爆发出来,欲行云雨之事以证水笙清白,娇生惯养的大小姐怎堪如此受辱,一番大闹之后二人便分道扬镳……

电视剧中近乎俗套的剧情,对吧?但却是最有可能发生在水笙身上的情景。

  所以说,经历雪谷共患难半年之后的水笙,确实被狄云的纯朴善良所吸引,也确实对狄云有了爱慕之心,若出谷之后汪啸风的态度能仍一如之前那般,这份爱慕或许会深深埋藏在心底,不会轻易表露出来。但很可惜也或许是值得庆幸的是,毕竟年少不知隐忍的汪啸风把一切的怀疑与嫌弃都写在了脸上,导致青梅竹马的感情迅速决裂,让水笙再度忆起了雪谷中那单调但又美丽的一片纯白,把她推到了狄云的怀中。

  至于可怜,同样是天弃之人,相较于水笙这么一位温室里成长起来的弱女子,在乡野间长大的狄云早已饱受世间疾苦,更何况有了一身近乎无敌的神功护身,水笙又有什么资格去同情狄云呢?

——END

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我是卢遐,一个读过几本小说、看过几部动漫就敢提笔写作的伪文化人,谢谢您的阅读,也期待您的留言探讨与点赞支持


卢遐


《连城诀》写的是人性之冷,之恶,之毒。全书只有两个好人苟活于世,一个是狄云,一个是水笙。



狄云报了仇回到雪山,水笙欢呼到,你会回来的,我知道你一定会回来的。

这不是爱,也不是怜,而是无路可走。



狄云适应不了尔虞我诈的社会,选择了离群索居,与鸟兽为伍,是因为他被整怕了,用谢逊的话说,跟野兽在一起,比跟人在一起安全。

水笙之所以不回去,也是因为回不去了。天地之大,没有她的容身之处。她的父母死了,她的师兄死了,她的名誉毁了,她一无所有。她只能呆在雪山,自生自灭。



两个同病相怜的人最终抱团取暖,这是本书阴暗的色调中唯一的亮色。


唐风宋月


真心的,就是相处久了,日久生情。假如回到花花世界,她的表哥要是重新追她,她还是被迷惑。。现实社会中的人也一样。碰到渣男就后悔。找个老实人接盘,发现还是渣男更浪漫,更有激情。人是复杂的矛盾体,喜欢老实人的忠诚,却又喜欢渣男的坏!!


改变自己00000000


应该算是志同道合,狄云不知道会遇到水笙,水笙只是认为狄云会来,结果狄云真的来了。


雪斋夜话


我觉得两者都不是,水笙最后也不是真爱狄云,他也不是真是可怜狄云而和他在一起。我觉得他是那种,看过了江湖险恶,知道了狄云和他师妹的情感纠葛,类似于我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啦,我觉得你能配上我,我又不想再找其他人了,咱们就这样凑合着过吧,这种的说法。


烦恼随风729


他们都被自己最信任的人背叛过,他们爱的人也都死了,对于他们两人来说,彼此才是值得信任和爱的人,外面的世界已经不适合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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