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門 堅持“兩手抓、兩不誤”

2月17日,公安機關對一起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犯罪案件提請批准延長偵查羈押期限,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門克服困難,抓緊辦理,於當日審結並依法作出決定。


該案件涉及兩地10餘家公司,犯罪嫌疑人在沒有真實貨物交易的情況下,以每張收取手續費近9000餘元的形式,從上述涉案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20餘張,票面金額近200萬元,稅費合計近300萬元。由於該案案情複雜,客觀條件制約,證據收集不夠,加之由於疫情防控條件限制,紙質卷宗尚未送到,輸入系統的電子卷宗尚不齊備,給案件的審查及判斷帶來較大困難。


受理案件後,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門克服卷宗不齊、兩地辦公、信息不暢等實際困難,指定一名檢察官立即審查已有電子卷宗資料,對案件基本事實證據有了較為清晰的認識。隨後在省院案管辦的配合下及時與公安機關案件承辦人聯繫,對現有證據外的案件情況迅速核實,完成了案件事實證據的審查。在掌握案件偵查難點問題及第一次延長偵查羈押期限後開展偵查工作的具體情況的基礎上,依據法律有關規定對延長偵查羈押期限的現實必要性進行了研判,在此基礎上提出具體擬辦意見並向分管檢察長進行彙報。隨後,在省院辦公室等部門的大力配合下,完成了報批、用印、共享、法律文書打印等工作,受案當日便依法作出了決定。


自疫情發生以來,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經濟犯罪檢察部門堅持服從大局、服務大局,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按照“兩高兩部”相關意見以及高檢院《關於在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期間刑事案件辦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堅持疫情防控和檢察工作兩手抓、兩不誤,在認真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時,加大了經濟犯罪案件的辦案效率。已辦理各類經濟犯罪案件41件88人,向高檢院彙總整理和報送涉疫情經濟犯罪典型案件5件,指導督辦重大經濟犯罪案件3件,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專項工作7件,指導全省檢察機關辦理涉疫情經濟犯罪案件15件,掛牌督辦涉疫情經濟犯罪案件10件,均在法定時限內進行或已經辦結,各項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績,經濟犯罪檢察工作不斷檔、不鬆勁,不因疫情防控而延誤業務工作,保持了健康發展的良好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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