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賣”口罩詐騙案判了!5年!


朋友圈“賣”口罩詐騙案判了!5年!

2月19日,資中縣人民法院依法適用簡易程序,通過“雲上法庭”遠程視頻方式,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何某犯詐騙罪一案,並當庭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何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 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責令退賠被害人李某某經濟損失6.01萬元。這是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四川省首例宣判涉防疫物資(口罩)的刑事犯罪案件。


現場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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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何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於2020年2月1日在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的醫用口罩出售信息。同日被害人李某某看到該信息後,即通過微信、電話與何某聯繫,以每個口罩2.3元的單價向何某購買一次性醫用口罩10萬個,並先後於2月1日、2月3日兩次共將23萬元購口罩的貨款打給何某。何某隨即將收到的23萬元貨款轉移,用於個人消費,並從此不再與李某某聯繫。2月11日,何某被公安機關抓獲,追回贓款14.99萬元,扣押用贓款購買的手機、手包及黃金飾品等物。審判過程中,被告人退出贓款2萬元,被害人李某某對其表示諒解。另查明,2015年11月何某因犯開設賭場罪被資中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一萬元。


朋友圈“賣”口罩詐騙案判了!5年!


法院認為,被告人何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利用網絡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口罩的名義實施詐騙,數額巨大,其行為構成詐騙罪。鑑於何某有犯罪前科、疫情期間實施詐騙的從重處罰情節和坦白、退賠部分損失、認罪認罰等從輕處罰情節,資中縣法院結合案件事實,依法從嚴從快作出前述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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