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銷售網點恢復遲緩 商務部將出臺穩定汽車消費政策

汽車銷售網點恢復遲緩 商務部將出臺穩定汽車消費政策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張建 攝(資料圖)

2月20日,商務部市場運行司副司長王斌在商務部舉行的網上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目前汽車銷售網點開門營業和消費者的購買行為恢復較為遲緩,短期內汽車銷售還將受到一定影響。新冠肺炎疫情對汽車行業的影響是階段性的,隨著疫情控制,生產生活逐步恢復,後期汽車的補償性消費需求將顯著增加。

根據中汽協對重點企業集團統計數據,我國汽車市場1月銷量為194.1萬輛,同比下滑18%。

據王斌透露,下一步商務部將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出臺進一步穩定汽車消費的政策措施,減輕疫情對汽車消費的影響。同時,鼓勵各地根據形勢變化,因地制宜出臺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增加傳統汽車限購指標和開展汽車以舊換新等舉措,促進汽車消費。

2月18日,深圳市發改委已率先發布了《深圳市2019-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規定在深圳市行政區域範圍內依法註冊登記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在獲得國家車輛購置補貼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車輛購置補貼。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待國家政策出臺後,另行制定公佈。

其中,《細則》對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過渡期”結束後(即2019年6月26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深圳市上牌新能源汽車補貼標準做了明確劃分:2019年6月26日至2019年8月7日上牌的新能源汽車,僅對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門批准新增或更新的純電動公交車給予購置補貼;2019年8月7日以後上牌的新能源汽車不再給予購置補貼。

除此之外,《細則》還提出,在深圳市內建設並符合本政策規定條件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完成竣工驗收後,可按要求申領深圳市充電設施建設補貼。按照充電設施裝機功率,對直流充電設備給予400元/kW建設補貼;對40kW及以上交流充電設備給予200元/kW建設補貼,40kW以下交流充電設備給予100元/kW建設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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