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毆打疫情防控工作人員?檢察院:批准逮捕

2月18日,湄潭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犯罪嫌疑人陳某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這是疫情防控以來,湄潭縣首例批准逮捕的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

經審查,2月12日16時許,犯罪嫌疑人陳某某從湄潭縣抄樂鎮回到居住的湄潭縣湄江街道茶海路玻璃廠廉租房小區,在小區門口接受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對其外出情況瞭解登記時,拒不配合,並對向其講解疫情防控要求的工作人員進行毆打,造成該工作人員鼻子受傷。

案發後,湄潭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官提前介入案件偵查,對案件定性、收集證據等方面向公安機關提出偵查建議並得到採納。審查逮捕期間,檢察機關依法訊問了陳某某,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

經審查後迅速作出批捕決定,及時回應社會大眾對疫情防控的關切,震懾潛在的破壞疫情防控行為,有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都市新聞記者 姚強

校對 肖陽

編審 鍾俊怡 石雲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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