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企業可申請6月30日前緩繳公積金

2月20日14時,國務院新聞辦舉行階段性減免企業社保費、醫保費和緩繳住房公積金髮佈會。

住建部:企业可申请6月30日前缓缴公积金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倪虹介紹,住房城鄉建設部會同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研究提出了關於住房公積金的三項階段性支持政策。

一是對企業,可按規定申請在2020年6月30日前緩繳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要連續計算,不影響每個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二是對職工,特別是對一線的醫護人員、疫情防控人員,因疫情需要隔離或者暫時受疫情影響的職工,同樣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積金貸款不能正常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同時,考慮對於支付房租有壓力的繳存職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額度,並靈活安排提取時間。

三是對疫情比較嚴重和嚴重地區的企業,在與職工充分協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決定自願繳存公積金。繼續繳存的,可以自主商定繳存比例;停繳的,停繳存期間,繳存時間同樣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積金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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