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關係不好,母親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了,親戚不來照料,子女還必須盡贍養義務嗎?

Echo行者


母子關係不好,母親在自己的遺囑上把財產都給了親戚。而當自己有病有災的時候,還得兒子照顧在自己的身邊。這種情況來看,母親一定是人特別老,也一定是特別糊塗的人。你想一想最終自己的財產就是留給照顧自己的人,如果你的兒子不管你不問你,你的親戚能全程的陪護著你這樣的財產給她也算是一種正也受到保護,可前提是你的兒子還得照顧你,你的財產還得給親戚。如果是這樣,你的兒子可就有權利在法律上起訴你,然後把這財產保留下來。

我覺得作為兒子的也應該心裡覺得委屈,照顧母親,孝順母親,支持兒子應盡的責任,可親戚一點兒責任和義務也不負,就輕而易舉地把母親的財產繼承了去,這未免有一些巧取豪奪了,所以我說,先跟親戚說一下,如果親戚也覺得這財產,他不應該拿你就跟親戚私下裡訂個協議就證明這財產是你的了,如果說親戚也不認可,你乾脆走法律程序,我想老人的糊塗法院是不會贊成老人把這財產輕而易舉的給外人的。


伊春美食美客


我有一個堂爺爺,漆下無兒,抱養一個女兒長大後在同村找了一個女媳,倆老同女兒女媳一起生活,近幾年父女關係不合,常到我家找我父親訴苦,我父親一急也道他女兒不是,後來我父親見堂爺爺可憐,平時裡有好吃的好喝的時常會叫堂爺爺來吃點,他女兒見我們走的近,我們倆家關係也不是很好,堂爺爺放風出來說等他死後便留給我父親銀元和金戒指,他女兒聞聽以後更加生氣不待見他,其實我們家境比堂姑家好的多,我們只是作為堂爺爺的侄兒侄孫見他可憐賙濟孝敬於他,不圖他什麼回報,況且幾塊銀元和戒指值不了多少錢。有一次堂爺爺病重,我們和看望,堂姑家像防賊一樣緊跟我們身邊,生怕爺爺給我們什麼東西、連著我們兩家之間的大門也反栓著,我們見狀,自此以後慢慢的冷落了堂爺爺和他的女兒一家。堂爺爺那次沒死又好過來了,他們父女之間的關係還是很差……我們一直到去年年底堂爺爺過世以後,我父親才去看了最後一眼。


銘軒866


我母親在我結婚之前一直都是很好的一個人,勤儉持家,帶人溫和!人情世故樣樣精通,做事風風火火。後來99年我結婚後,突然感覺她像是變了一個人似的。有種“媳婦熬成婆”的感覺,由於我老公是上門女婿,在家同住一個屋簷下,難免事事磕碰。

但我感覺她就是作,而且還是沒有理由的作。先是跟女婿在家三天兩頭的鬧,為點雞毛小事和片言隻語,是鬧得滿院風雨!有時也跟我鬧,還在女婿面前跟我“爭風吃醋”!讓我都無法用語言去形容她!有天我實在是忍不住了,跟她說只有婆婆一天跟媳婦鬧,哪有您這樣的一天跟女婿鬧,也不怕人笑話?!她還一臉的不高興😠!

後來兒子降生成長期,恰逢《青春期撞上更年期》那樣,一天戰火紛飛的,光口水都會淹死人。她還為點口角一竿子打翻一船的人,我們躺著也能中槍!甚至還咒我們不得好死!

有一天院裡一個與我年紀相仿只比我大幾歲的姐兒,揹著我母親做我的思想工作,說是畢竟跟老年人同住難免會發生矛盾!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搬出去,所謂的遠香近臭!所以零五年我們終於忍受不住,搬了家!她為了留住我,還找些和她關係好的一些個又愛管閒事的孃孃團隊,一個個的來給我洗腦。讓我給她交幾百的生活費,讓她安排我們的生活!

一聽就是她還想操控我們的生活,但那些個日日夜夜的水深火熱我有些過怕了。不想再過那樣的天無暗日的生活了,我決定為自己活一把!所以我堅持要在半邊住,而父親卻很贊成,畢竟有一天要自己學會成長和獨立吧!

結果她心想從小在她的庇護下成長的我,也有一天會離開她的時候。認為我被女婿拐壞不再聽她的話和安排了,於是在她退休的那幾年,天天扭到我們費,說實話,煩她都煩的要死!

所以先後十那年,總覺得她有“鬼”上身的感覺,有被鬼牽著走的似的,那些年她想法設法的折磨著人的招式,都讓人毛骨倏然!

而且她還一天天的在孃家去找優越感和自存感!心裡一不快樂就跑到孃家哥哥大姐和那些個侄男侄女面前,添油加醋的把一些與我們的矛盾,一天天的擴大!而她的那些個孃家人通常也不分青紅皂白的亂搞事。所以至今我對他們都心存怨念……以及對我媽的恨!那有她這樣的母親以孃家的勢力來壓自己的女兒女婿的。以至於在一個大家簇中都抬不起頭!

11年我們買了個車,方便上下班和過年過節走親串戚。可沒想到,她為此理由在院裡一哭二鬧三上吊,說我們對不起她,要女婿開車就從她身上壓過去………

在14年這個車就排上了用場,三月我們帶她去重慶腫瘤醫院,查出乳腺癌中晚期!其實在她94年做了個小手術後,她一個乳房就變形了。但由於她對此病的意識和防範不夠強,再加上她又瞞著我不做聲,以至於拖了二十年。每基本上半個月左右吧,都要接她送她,油錢過路費也不要她付,都是老公自己拿。結果我們還是討不到她的好,還一天雞蛋裡挑骨頭,總於我們對抗。還總在親朋好友面前哭訴,說我們如何如何的對她不好!都不明白她到底想要什麼才能滿足她心理變態的要求……

但是我們覺得儘自己的責任就罷了,也不願去跟她多計較!她的狀態和心態如此反反覆覆的,到了17年六月半年複查出全身轉移!後來見她一天天的衰竭,到最後為房子過戶的問題,想起茶不思飯不想的,生怕我會攆她出去似的!所以日日都防著我,在那段時間我只做著自己的事,對於她的東西我從來都不開口。不然又會惹她不快,到時又去孃家哭訴我在想她的一切對她不好呀啥的!我可背不起這個鍋!

到下年年前終以死不瞑目之態,與世長辭!走時終究是不甘心的……

所以一個母親另立遺囑也不一定是子女們不孝,母親覺得的不好,也不全是子女們單獨的錯!任何的事都是兩方面的原因造成的,但不管怎樣,在她最後彌留之際,人在做,天在看,儘自己的心意就好了……



淵深緣淺2


我們老家有一個生了個女兒,叫她招上門女婿,她女兒不停,老兩口以死相逼都無濟於事,後來老兩口就和女兒斷絕關係了,她的母親去世她父親也不告訴她,還是她的堂兄給她母親養老送終的,過了幾年她的父親也去世了,她的父親去世前把所有財產房產等都交給了侄子。她不服氣還要回去爭,不過爭也沒用,法律上已經全部交給 她的堂兄了,她的堂兄和家族長輩們理都不理她,旁人也對她指指點點。


花開花落現曙光


這位母親可真是個狠人,不一般呀!我說下我姥姥家附近的一件事吧!以前姥姥他們村有個人也是,特別不孝順他爸爸但是和他媽媽特別好,他媽媽後來去世了,他就更加不對他爸爸好了,到後來他爸爸快不行的時候把他喊到跟前來,然後給他個存摺,說這裡面有10萬塊錢,我不管你孝不孝順我,但你是我兒子,我給你存的,然後都給他了,他拿到手之後玩命的哭呀!哭的那個傷心!旁邊的人也都勸他你現在哭有什麼用?人也沒了!這就是子欲養而親不待


毆打iphone優越狗丶


我爺爺奶奶的財產都給了大伯,我們家真的是一分錢都沒有給,我們家有現在的生活,都是我爸媽自己努力換來的,他們就像是沒我爸這個兒子,我家有事,他們都躲著,但是我們還是贍養了他們,我爸老實,我媽大度,心裡也氣我爺爺奶奶對我家所做的一切,但是沒辦法,我媽說贍養他們,權當是給後輩積福了


你個小槓精


首先,這位母親有問題。子繼父業,是中國的傳統,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都可以繼承父母的財產,也是一種習俗。無論母子關係怎麼不好,只要母子關係存在,就應由兒子繼承財產。當然,極端情況是母子之間脫離了關係,母親登報聲明或者公證母子關係脫離,這種情況下,母親可以不由兒子繼承財產,可以自主決定繼承人。當然,母子關係既然脫離,養老義務也就不存在了。

其次,這位母親的為人處世存在嚴重問題。內外交困,對內,母子關係緊張,財產也不給兒子;對外,將自己的財產雙手送上,卻引不來親戚照顧,別人不領情啊!說得不客氣一點,這位母親有點“吃裡扒外”,裡外不是人,弄成如此狼狽境地,可見這位母親做人已做到頭了。

母子關係不好,到底是兒子的問題還是母親的問題,不得而知。但從已有的材料推測,問題應主要出在母親身上。母子連心,那不是一般的感情,母親為什麼將事情做得這麼絕呢?!完全不顧忌或者斷了自己的後路呢?這完全是那位母親極其要強的個性使然,過於衝動,過於要強,完全不考慮他人的感受,也是極度自私,將棋一步走死!一個合格的母親,兒子即便不爭氣,也應寬容大度,曉之以理,教育至上,即便失敗,也應家醜不外揚,包容寬容。自己一生短,兒子一生長,要為兒子留好後路。切不可因為自己不良個性將兒子的後路完全阻斷:家財已送人了,老孃現在一無所有了,我生了你養了你,你必須養我照顧我,否則,你將會落個不孝子孫的罵名,永遠也抬不起頭來!!

天下父母,何苦出此下下之策,逼著兒子上牆?!這已不是兒子願不願意盡孝行孝的問題,別人將問題擺出來,就已說明兒子並不拒絕養老,只是有些困惑。這應屬於怎麼做父母的問題了,生孩子,大家都會,但做父母,做一個合格的父母,就不是人人能行的事了。


跑出人生第二春


這種情況我們村裡也有一個,他母親和兒子關係不好,把財產農田都送給小女兒,無論怎麼調解,他死不同意跟兒子,他兒子還是拿國家工資的人,沒辦法,兒子只好通過扣合同,母親跟妹妹,雙方簽字,這樣法律保護了他的母親,同時已保護了他的兒子。你的母親,立遺囑跟了別人,你必須申請有關部門,表示同意並扣合同簽字,你母親的瞻仰責任就歸那個親戚(遇著這樣的母親,辦脫離書,支持)


小雨96658


前段時間和朋友閒聊說有一位母親在臨死的時候把財產都捐了,只留給她兒子一塊錢,並對她兒子說你的孝心只值一塊錢。請問這樣的母親對兒子會有多少愛,一直以來你如此對待你的孩子,那你想讓你的孩子多孝敬你。人心換人心,八兩換半斤,孩子不孝也是你平時教育的結果。


用戶6290241094528


這位母親夠率性、夠有性格,殊不知,這也是一種作死的行為。就算母子關係不好,也沒有必要如此絕情,先立遺囑把財產給了親戚。

當然,如果親戚足夠的好,能夠照顧自己,倒也未嘗不可。可是,親戚又只拿遺囑(記住:是遺囑,不是遺產),不盡照顧之能。顯然,也是不可能的。所以,誰也無法保證,只要兒子能夠盡孝心,總有一天,這位母親還會修改遺囑。所以立遺囑把財產給親戚,更有可能的是想教訓一下兒子。

可是,這樣的教訓,也未免太絕情了點,太狠了點。搞不好,就會雞飛蛋打。所以,奉勸這位母親,收回遺囑,改善與兒子的關係,別像仇人一樣。真的把遺產給了親戚,兒子就算不將其拋棄,在照顧過程中不盡心,也是會的,何必去惡化母子關係呢?

對兒子來說,不管母親怎麼過分,還是以孝待之,讓任性的母親去後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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