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转发《中国妇女报》文章,称要把惩戒权还给教师,家长和老师们怎么看?

剑客谈教育


惩戒一定要就事论事,不上升到人格,不翻旧账。而且惩戒一定注意只是“警示”作用,只是告诉学生你这件事做得不对,而不是为了让学生自尊受辱,或者身体疼痛。

小学低段没必要使用惩戒手段,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本身就处于敬畏老师的阶段。只需要老师口头上一句对错,孩子们可能就”奉为圣旨“,口头的批评与表扬已经足够。

小学高段以上的学生自主意识比较强了,甚至有叛逆的迹象,他们不再像低段时那样信奉老师就是权威,这时候对于口头批评依然有效的,可以止于口头批评。对于行为失范、批评无效的学生,老师应该采取一些惩戒措施,但要科学惩戒,注意方法、强度和时间,不要在言语或行为上进行侮辱,也不要伤害到学生的身体健康。

总之,老师惩戒和教学一样,也是一门学问,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不能以发泄为目的,而应以“矫正”“警示”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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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毅在线微课堂


还教师惩戒权,是可以考虑的。

教育管理学生,除了必要的思想疏导教育外,应该多管齐下。必要的适度的惩戒配套手段跟上去,确需如此。

就如同政府管理社会一样,仅凭君子动口式宣教引导管理如能奏效,还要其他配套手段做什么,那不是糟蹋纳税人的钱么?

赋予惩戒权的同时,我认为还有一点也得跟进。

有权必有责。只有权责结合,让用权者有所敬畏,不任性,不胡为,合理有效地用好手中的权力,更好的为教育服务。

单方面强调权的重要性,而忽视责的存在,是对教育的不尊重,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的行为。

这种简单,未经严肃认真的思考的言论,用之于重要命题而轻率连登,是不是也忒急了些,草率了些?


吴越江东


«人民日报»转发的文章称,要把"惩戒"权还给老师,我认为这是治标不治本的办法,但面对屡教不改的学生,我们好像束手无策,惩戒就变成了最好的方法,但经常使用惩戒,会有用吗?又如何把握惩戒这个度呢?惩戒又会不会演变成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呢?


针对当前的教育,很多专家也提出了宝贵的意见。«人民日报»也支持对学生进行惩戒教育,究竟什么是教,什么是育呢?孔子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广义的教。而教育行业中的教,是指老师将做人的道理、文化知识和技能通过口头、文字或图像等形式传授给学生。育就是学生将老师传授的知识吸收的过程。老师都教了,学生贪玩而不学或者没学好,这是育方面出现了问题。我们到底要将学生培养成什么样的人,这也是育的内容。

教育的本质是什么?教育的本质是关爱。老师采用言传身教的方式,启发学生思维,使学生明白道理,培养人才。而惩戒不是教育的目的,也不是教育的本质,只是在育人的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手段而已,重点是让学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修正自己的行为。


现在社会普遍担心的是惩戒会不会变成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呢?惩戒就是惩罚,以示警戒。关于老师惩戒学生,有没有具体定义呢?现在的孩子都是家里的宝贝,心理承受能力有限,如果惩戒不当,会不会导致网上爆料出来的,20年后再暴打老师的情况呢?会不会出现因为老师惩戒学生而跳楼自杀的情况?

现在老师和学生家长,都希望把惩戒权还给老师,但老师在行使惩戒权时,把握这个度很重要,不要把惩戒变成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Lance课堂


从老师角度看,确实应该把惩戒权交还给老师。我身边有很多朋友是学校的老师,跟她们聊天时就能发现,现在的孩子不怕老师,老师也不太敢管学生,哪怕是批评教育都有可能给自己惹来不必要的麻烦。一个教师朋友跟我讲,她同事是班主任,班级里有个男孩子总是调皮捣蛋,但是挺聪明的,老师也挺喜欢他。有一次他又调皮,老师摸了摸他的脸,掐了一下,结果孩子回家跟家长说老师扇了他耳光,家长直接告到教育局,该老师被停职回家反省。后来通过在场学生的证明才返回工作岗位,但评职称,评先进都受到了影响。老师们事后聊天都说,以后可不能随便管孩子了,管不好工作都不保了。试问这样的情境下,老师该如何工作,如何管理学生呢?


当然惩戒不等于体罚,不是说老师可以随便打骂孩子,这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的。但如果孩子不按时完成学业,扰乱课堂秩序等行为,老师是应该有权利对孩子实以惩戒,让孩子为自己的不当行为承担后果的。作为家长也应该支持老师的工作和教育方式,出了问题不要只听信孩子的一面之词,也要充分了解情况后再做出判断。我相信我们多数的老师还是善良的,还是有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


爱学岛


我是一名近三十年教龄的小学老师,一直做班主任工作,下面我想从92年参加工作至今的经历中摘取部分片断来回答这个问题:

国家开始大力整治体罚学生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我92年毕业时,虽说已经开始禁止体罚,但那时老师体罚学生还是比较常见的。虽然几乎所有的老师都不是为了体罚而体罚,基本都是为了纠正学生的错误,但是,任何一种权力当缺乏监督约束机制的时候,一定会被滥用。所以在那个年代学生确实受了不少“体罚”之苦,在更早以前就更不用说了。

经过十几年持续不断的整治,力度越来越大,老师开始慢慢地“收手”了,这是个好现象,当外界规范力度持续加大时,会对老师的教育理念和教育行为产生警戒作用。在那个转型期,有很多老师因为体罚学生受到过单位的批评,我也曾经在全体教师会上脸红耳赤的做过检讨。那时不需要家长揭发,单位领导只要自己发现了也会毫不客气地与当事教师做沟通,该点名的点名,该做检查的做检查。虽然从感情上讲,很多老师想不通,但不得不承认,国家严禁体罚的政策在那个时期是必需的,是正确的。因为这样做能够最大化、尽快地保护学生人权,规范办学行为。

然后到了现在,“体罚学生”已经成为教师就业的“致命红线”,没有人敢随便触碰。但这就进入了一个“矫枉过正”的境地:教师不敢放手管理学生了,一有不慎就被家长投诉,一投诉就被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雷厉风行地处理,甚至有丢饭碗的可能。教育生态逐渐从“学生人权没有保障”过渡到了“教师人权得不到保障”的处境中,这样的例子在网上比比皆是,不再列举。

当教师不敢管学生的时候,教育质量是难以保证的,正是越来越多的人们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归还教师惩戒权”慢慢成为了全社会的共识。

展望以后,“归还惩戒权”是必然的趋势!其实从整治体罚到归还惩戒权,这个轮回性的周期运动,恰恰是中国教育从“人制”走向“法制”的必然过程。但是,这个惩戒权怎么归还?在具体的学校教育、班级管理中如何应用?已成为接下来必需面对的新课题。

这个课题可以分三步解决:

一、政府立法

这个层面不需要政府出台如何惩戒等详细的法规,只需要从法律层面确认“允许教师针对学生的过错以适当适度的形式进行惩戒”就可以了,这就是一道保命符。万一以后教师再出现惩罚学生的情况,就可以避免被一棍子打死的遭遇。

二、学校和家委会合作,制定详细实施细则

具体的实施细则还得由学校和家长来操作。在保证学生人权、教师惩戒权、家长知情权的前提之下,根据学生可能会出现的过错,制定切实可行实施细则,作为学校教育的“地方法律”,来为学校教育保驾护航,这是个非常必要的过程。

当然细则不能大一统,要由各个学校根据自己的办学方向、办学理念,与家长协商制定,得适合各个学校的“校情”才行。

我认为,按照上述的理念去尝试操作,应该是可行的。仅供参考,谢谢。


男人旅行号


我小时候被老师一棍瞧到头上,瞬间一个大包,没敢跟老师说,那时候跑圈,蹲马步是家常便饭,我并不记恨老师,当时还小肯定是怕老师的,但当时的我就是古惑仔电影盛行的时候,我的理想就曾是混出个类似电影里的人,所以欺负小朋友的事也不止一次干过,长大了,阴差阳错我干上了狱警,我干上一个工作以后才真正由衷的感激当初打过我但没有放弃我的老师,否则我也许就是如今我管理对象的一员,我干了十几年狱警了,就我了解的许多人犯罪入狱就是缺乏相应的管教,有家长的,也有老师的,我自己也有小孩子,孩子有多调皮经历过的都知道,套用一句流行的话,讲道理有用,要法律干嘛?,诚然,所谓惩戒不是非要把孩子打得多惨而是通过让他受惩戒明白一个道理,这个社会是有规矩的,要对这个社会的正常秩序心存敬畏,再我而言,打我的孩子只要不是那种往死里打,合理的惩戒我是鼓励的,孩子做错接受惩罚本就是正常的,法律是约束成年人的,真到那时,失去的是自由,不觉得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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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就是因为现在的人心太复杂,导致很多师生矛盾,老师与家长之间的矛盾突出。我是七零后,在我们小时候,家长把我们送到学校后经常给老师讲的一句话就是:老师,就麻烦您教育了,不听话就打!为此,我小时候没少挨打手板罚站。

现在自己为人母了,我跟幼儿园老师也是如此交代的,该教育就教育,适当的惩戒我觉得是必要的,孩子太小,很多行为规范都没建立起来,有时候光靠说教是无法教育好孩子的。

我觉得,必要的时候,是可以给适当的惩戒权给老师的,当然,某些过于暴力摧残孩子的行为不可取。现在的老师大部分也还是好的,没有谁会冒着风险故意去打一个孩子,只是家校要沟通好,家长也要积极配合老师的教育。


小鱼泡麻麻


严师出高徒,我赞同把惩戒权还给教师。

我是一个80后,我小时候上学老师是非常严厉的,但是我们从心底里面尊敬老师,记得上小学三年级时,我数学老师比较严厉,如果谁数学口算题错了,就会用小教棍轻轻敲打我们的手心,我现在仍然记得当时老师说的话,如果是题目不会失分是可以原谅的,如果是题目因为粗心,本来会的口算失误错的,就不可原谅,作为马虎蛋的我当时没少受惩罚,但是至今我仍然感谢老师教会我做事要细心再细心。

当然体罚学生并不值得提倡,但是对犯了错误的学生略施惩戒,我觉得还是非常有必要的,毕竟现在的孩子由于从小被宠惯了,及时面对自己父母,孩子都不见得听话,更何况是老师呢?家长不能一方面指望老师能够很好的管教孩子,一方面又能一点惩戒不用,要知道无规矩不成方圆,高效率的管教还是离不开适当的惩戒的。

之前我看过一篇文章,名字大概是被困在厕所的老师。大概意思是讲老师上课有学生要上厕所,老师允许学生去厕所,结果孩子摔倒,家长控诉老师没有管好学生。后来上课有学生上厕所,老师陪同,结果班级其他学生闹着玩受伤,家长控诉老师擅离岗位。虽然有不少搞笑成份,但是细想之下,倍觉无奈。

老师作为传道授业者,面对如今大多被宠坏的孩子,如果没有必要的惩戒权,必然顾此失彼,效果大打折扣。


我是米小兔,一个二胎妈妈。大家可以关注我,每天给你们分享家庭育儿,夫妻关系,家庭生活等资讯,有问题可以给我私信,我们一起讨论.


米小兔谈育儿


我是70后,我们小时候上学家长都是交代老师,不听话使劲打,那时的孩子比较皮实打两下没事,而且老师基本没有私心,都是真想让孩子学好,但是现在的老师很多都是私心,切身经厉,我的孩子就是因为没给老师送礼或者没去老师办的课外补习班就被老师刻意针对处处找事,当然也有好老师,不过太少,好老师都调到优等班了,我们当地这种现象很普遍,学校也知道那些老师不行,为了保证升学率,到毕业年就给调整个好点的老师让学生能最后冲刺下,所以不是老师能不能体罚学生的问题,很多学生因为老师的各种针对和不负责任而厌学,所以要建立建全制度,完善解决老师的后顾之优,让老师的公心大于私心,最好让老师学生可以双向评价双向选择,让老师真正成为传道.授业.解惑的老师,不是毁人不倦的老师


吉祥河南1


先来说说我自己身边发生的事情吧。

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刚开始住校,各方面都不习惯。我的班主任是一个很年轻的女老师。她对我很好,不仅细心地讲解我不懂的知识点,而且很关心我的在校生活。可以说,我对她是很敬爱的。然而,后面我却在心里慢慢疏远这位老师。那时,班里有一位男孩子,很调皮。上课欺负班里的女生,晚上休息时,总是制造混乱,不但自己不休息,还影响其他同学休息。刚开始,我的班主任对这位男孩子也是耐心地劝导,循循善诱。然而男生依然故我。老师劝导无效之后,老师就想了其他方法。刚开始是在课堂上罚站,课后抄写生字、公式等,然后演变到扇巴掌。有一天上课,这个男孩子又调皮,甚至当堂顶撞老师。这个时候,老师就让学生站到讲台上面,让全班同学轮流上去扇他一巴掌。即使年少,我也是觉得这样是不妥的。四年级下学期,这个男生没有再来学校报名。

另外一件事,是初中时发生的事情。我和班里一个女生玩得很好,上课也总是悄悄说话,互传纸条。平时和蔼的英语老师,在说教无效之下,直接让我在课堂里用藤条打了我们的手掌心。并严厉警告,再有下次,不仅打手掌心,而且叫家长。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在英语课堂里讲悄悄话,而我的英语成绩也是种保持在班级前三。

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个性,每个老师也都自己的教学方式。惩戒权不能解决所有的教学问题,我想,如果那个班主任懂得适当管教,不采用那么偏激的方式,那么上面第一个例子中的男孩子就不会是这种结果。学高为师、身正为范,身为老师,除了教书,还得育人。身为教师,应当包容自己的学生,而社会需要做的是,给予老师更多一点的尊重的信任,而不是风声鹤唳,把任何事情都定义为“惩戒”。只有教师和家长的相互配合,才能让学生在和谐健康的学习环境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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