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要員工提供父母身份證號碼,入職的時候已經填過住址,姓名,電話了,可以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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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個問題來說,很早之前就如此。在求職的過程中求職人員填寫入職申請表時都有親屬一欄需要填寫必須填寫完整的資料信息(姓名、家庭地址、聯繫電話),但是親屬的身份證號碼是不用填寫。親屬欄目裡父親、母親分別填寫。有的更細緻連兄弟姐妹都要填寫。但是很多用人單位只填寫父母的資料信息就行了(身份證號碼免填)。也問過負責招聘的小姐姐,填寫親屬資料信息有什麼用?招聘小姐姐說,這個資料是用於意外或者突發情況才使用,也就是當事人出現病重或者死亡時,用人單位可以在第一時間聯繫上其親屬。當然,有些用人單位只要應聘者填寫父親一欄就可以了(這一欄必須填寫)。至於身份證號碼是不用填寫。


煙雨斜陽5853693210



針對題主的問題:我認為題主需要先向公司問清楚,單位要員工父母身份證號碼用在何處?

我先說說目前,普遍公司(正規公司)要求員工父母身份證號碼有兩種情況:一是國家新政策“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二是員工緊急聯繫人備用。

下面詳細說說這兩種情況:


第一種 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

2019年新的個稅改革,有6種情況可以個稅專項扣除不用交稅:

①子女教育支出;②繼續教育支出;③大病醫療支出;④住房貸款利息支出;⑤住房租金支出;⑥贍養老人支出(具體怎麼免稅,免多少我就不講了大家查查資料即可)

題主需要父母身份證,應該就是其中第6個贍養老人支出,這個是需要提供父母身份證的具體如下:

對於家中有60歲以上的老人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標準扣除,非獨生子女與兄弟姐妹共享這2000元的額度。

第二種 緊急聯繫人備用

有些公司會在入職時,填寫入職表上面可能會有這一欄,可以不用填寫,並不違反任何規定。一般只用填寫姓名、聯繫電話、家庭地址即可。

這是為了以後除了安全事故,緊急情況可以聯繫到家人。這也是企業溫馨所在。


塊塊同學


北汽紳寶 提醒各位,當然可以拒絕,但是後期假如你的薪水超過一定範圍,是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中國家的個人所得稅也是根據員工家庭條件來收取的。政府為了實現身份處境真實化,親民化,當然要求公司要詳細接收員工的資料。以便於後期的收稅問題。超過六千就要收取個人所得稅,你家裡有年邁父母,有媳婦帶小孩,有小孩要上學,有長輩需要贍養。你家就你一個人掙錢養,你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那不是很慘嗎?但是你提交了父母的資料,家人的信息。經過政府核查正確,國家會給你相應的政策補貼。



猛華說車欄目66


根據現時的法律法規,是可以拒絕的。但是,你拒絕了,單位會要你嗎?


合同E院


這種情況其實是因為單位某些部門人員懶政造成的,不去找以前的留底,又喊員工重新填寫,看起來他們省事了,其實就是懶政的表現


dangjer


可以拒絕,但要有合理的理由,工作需要儘量不拒絕!


只為幫您買對房


如果是前不久提出的,是不是和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的贍養老人一項有關呢,這是對個人有益的一件事。而且既然入職時都填過,再報一次又何妨呢


過期小朋友ya


可以問一下這是幹什麼用?合理就提供吧。其實拿著身份證號碼也沒什麼用。

如果是政府,事業單位,國企政審那些都是不可避免的。

大的公司也會有背景調查,不用太擔心。

如果是貸款公司,那最好不要提供,你懂的。


道友請留步


在就業情況如此嚴峻的今天這不是可不可以的問題,而是你要不要這份工作!


綠來如戲


如果覺得工作有前途,能幹就忍忍,如果工作很普通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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