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这么严重房东不肯减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商量吗?

王者吴彦祖


不知楼主哪里来的自信[灵光一闪]凭什么必须要给你减房租,国家文件是“倡议”,不是强制,那你的自信来自哪里呢?这和碰瓷有啥区别?


piter13


为什么要给你免租?凭什么给你免租,房东愿意给你免租那是人家的事,免了是情分,不免是本份。现在的头条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问题,不给免租还起诉?笑死


Mr狼1


我也是房东但是我不会主动减,如果他确实困难了他主动和我说能不能减我会酌情减半个月…… 毕竟我也不容易每月也有贷款花呗信用卡。就在今天早上银行还发短信提醒我说:为了不影响我的征信请我于25号之前存够银行卡里面的扣款余额…… 这我怎么办,我去和银行商量?


文刂大炮


我是看人,我有两套房在租,有一个小伙,真的很懂事,很靠谱,已经租了我快3年了,从来没有拖欠过房租,而且和邻居关系处理的很好,房子保护的也很好,很干净,很整洁,过年前还给我打电话问好,说年后带老家特产给我,没想到疫情爆发,前天,我告诉他,这个月房租先不用给了,毕竟大家都不容易。

反观另一个租客,一天到晚没事找事,弄得邻居多次投诉到物业,物业大半夜给我打电话,我通知他,他就当没听见,时常拖欠房租,这次疫情,我一点都不会给他少,能租就租,不能租,就搬走吧。法律没有规定我必须减免房租,但是,我有权利可以放弃房租。

所以,人品,真的是很重要。

还记得我当年租房子,和房东最后成了很好的朋友,最后还给我介绍了一个女朋友,虽然最后没成,但是,还是很感激!


棋盘上的帅


我朋友在清远买了个小户型,还贷着款,这不,租客微信里说好久没出工了,让减免房租,可怜兮兮的,还发了几张“谁谁谁都减了”的截图,朋友在外地,实在不堪其扰,最终还是给减了半个月,心疼得很,对方可倒好,连句谢谢都没有,理所应当。

我就说了,就不该给他减,你自己还贷着款,银行怎么不给你减免?

让房东给租客减免房租这个提议完全是不负责任的瞎胡闹,给房东和租客之间造成了本不该存在也不该发生的尴尬和矛盾。房东的钱又不是天上掉的,病毒也不是房东引来的,凭什么让房东担这个责吃这个亏?

所以,正在租房的朋友,之前跟房东提过减免房租请求的,房东同意了,是人情,至少得跟人家说声谢谢;没同意的,就不要再反复提了,这是本分,人家不欠你的,也没这义务;没提过的更好,就不要再提了,何必给自己、给人家找不自在。

当然,实在是有实际困难的,还是可以跟房东商量的,但要注意态度,行就行,不行就算。



孤楼独饮


我的房子租给一家公司三个女孩住 本来这月7号就得付三个月租金了 结果到现在 人家没复工 我也没向她们催要 但如果因疫情 她们跟我提减租金 我是不会同意的 疫情时期 房东 房客都是害受者 凭什么你租客的损失 要我房东承担 我没这义务 我愿意减租金是情分 不愿减是本分 你想继续住就住 不想租就走人


阿付16


新春佳节,本来是阖家团聚的时刻,万万没想到新型冠状病毒来袭,让喜庆的春节蒙上一层阴影。作为打工仔,一开始可能会因为延长假期感到庆幸,但随着假期余额越来越多,收入骤然减少,有些朋友开始担心在房租问题,后来越来越多人在网上提出以“不可抗力”为由要求房东减免房租,但法律是否支持呢??

阿K律师观点:

不能一概而论,要区分租赁用途以及受影响程度,进而考虑不可抗力因素与承租者受到的影响是否构成因果关系。

一、何为不可抗力?本次疫情是否构成不可抗力

根据《民法通则》第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不可预见性:合同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必须根本无法预见。如果能预见,或应该能够预见,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2、不可避免性:即使出现了不可预见的灾害,如果造成的后果是可以避免的,那么也不构成不可抗力,只有无法采取任何措施加以避免,才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3、不可克服性:当事人对该事件的后果无法加以克服,即毫无办法加以阻止这是不可抗力的延伸。

2020年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表示“当前我国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此,本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

二、如何区分是否属于可减租范围?

如上所说,衡量是否属于可减租范围,可变因素在于租赁物用途以及受影响程度,因此我们作以下区分:

1.租赁物用于商业用途,疫情严重影响承租者经营。

如果由于疫情扩散,政府采取强制措施控制疫情,导致承租者所经营的商业主体无法正常营业或经营收入大幅下降,继续按照原合同租金标准执行将产生对一方当事人不公平,因此双方可就租金减免问题进行协商,或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裁定。但是,按照过往案例,法院一般判令按照承租者受影响的程度,酌情减少部分租金,而并不会免除全部租金,否则将会把所有风险转嫁至出租者身上。

以下为“非典”期间减免部分租金的案例:

(1)(2007)桂民四终字第1号《民事判决书》认为,“非典”这一突发事件的发生,虽然给酒店业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但不必然导致承租人承租大厦经营酒店的目的落空,承租人申请停业是其经营策略而非“非典”导致的必然结果,故“非典”对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租赁合同的履行基础不构成实质影响,不能成为可变更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势变更状况。经双方协商,出租人已经减收承租人因“非典”停业三个月期间的一半租金并免除派驻人员的全部工资,已合理分担了“非典”事件对承租人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体现了公平的原则。相反,如果免除承租人“非典”三个月期间全部租金,其实质是让出租人承担“非典”所致的全部不利后果,反而有失公平。

(2)(2008)鲁06民终268号《民事判决书》认为,“非典”疫情,是突发的、不可预知的灾害。在“非典”期间,原告租赁的宾馆停止营业,造成经济损失是现实存在的,该损失是双方订立租赁合同时无法预计的,超出了“市场风险”的范围。因此适当减免租赁费符合情势变更原则。

2.租赁物用于商业用途,但是未受疫情影响。

若租赁物用于仓库、办公、生产等用途的,往往受疫情的影响较少,或者甚至不受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以疫情影响合同履行为由要求减免租金,将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3.租赁物用于居住用途,疫情未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

若租赁物属于居住型用途,承租人或其物资仍占用租赁物,则承租人不应以发生疫情为由,解除、变更合同,或者要求减免租金。原因在于,疫情并不影响房屋的正常居住使用,承租人并未因疫情而影响其对租赁物的使用价值,符合合同目的。除非由于疫情的发生,租赁物被查封,丧失原有的用途,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否则难以要求减免租金。


雨中独尊


快去吧,说不定还能把房子判给你,那就赚大了 加油,你一定行[奋斗][奋斗][奋斗]


射手座小宝宝


减租是情分,不减是本分。别得寸进尺。还走法律途径,我自己租的房子,房东还不续租了呢。我能说什么,人家的房子。爱租租,不租拉倒!


柒普辣si


我有三套房子在出租,这个月收房租有两家我少收可他们三分之一租金,另一家有个女的平时事就多,这次大过年的就给我发微信让免她一个月房租,所以就她这一家原价收租金,爱住住不住就搬走,你在家歇着还让老板照常给你开工资,这边又让我给你减房租,合着好事儿都得你自己占了是嘛。这次疫情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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